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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時,參考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fā)您的創(chuàng)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chuàng)作高度。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工程變更”意是于工程項目實施時,依合同約定程序對“工藝”、“材料”、“構造”、“功能”、“技術指標”、“尺寸”、“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做出“部分”及“全部工程”的變動。因合同變更將給工程施工帶來極大影響,造成“費用加大”、“工期拖延”,易誘發(fā)雙方爭執(zhí),因此對于工程變更合同雙方皆需極其慎重。工程變更管理為極其復雜的“系統(tǒng)工作”,“技術”和“經濟”相結合,反映出業(yè)主單位的“管理水平”及“工作質量”,和業(yè)主單位“切身利益”密切相關。
1 影響工程變更的因素
1.1 設計變更因素
設計變更重點包含:加大及縮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更變工程施工時間及施工順序;更改工程相關部分“標高”、“基線”、“尺寸”及“位置”;其他工程變更需求的附加工作。上述變更皆涉及到施工技術資料與合同的“規(guī)范”、“修改”及“補充”。“設計變更”務必有監(jiān)理機構的“設計變更通知”,承包方方可執(zhí)行;反之則不能擅自對原工程進行變更。
1.2 現場簽證因素
于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因施工過程繁復以及質量、設計深度等影響,常發(fā)生“工程量”、“地質”、“進度”、工程承發(fā)包雙方于執(zhí)行合同時需進行修改部分,務必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且將其進行獨立存檔。月進度審核亦為簽字證的一種,“預算”、“合同”中未包含的工程項目及費用,務必及時辦理“現場簽證”。此工程簽證,為工程結算的直接憑證之一。施工現場簽證包含的重點內容有:①實際“完成工程量”和施工圖預算中“分期工程不相符”需增減工程量的差。②工程施工中“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地下構筑物”及“文物”非人為因素生成的損失。③因相關工程“順序”“性質”、“規(guī)模”、“質量”、與“施工時間”等變更。④“窩工”、“停工”、“機械停置”及“材料積壓”造成的損失。⑤工期延誤。因不歸屬承包方應負責事件的發(fā)生致使工期延誤,為了規(guī)避至期無法完工而追究承包商的違約責任,承包商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工期順延要求。
2工程變更的程序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合同“變更程序”常規(guī)下由“合同規(guī)定”,一般需通過:事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審查批準(或不批準)執(zhí)行。工程變更程序“看右圖”。(右圖做相應變化)
3 工程變更遵循“變更合同處理原則”
3.1 變更合同量清單的“審查”及“處理”
常規(guī)下參考《招標文件》進行處理,若其內無具體規(guī)定可參照再行協商。比如,原來的合同清單內“有項目與單價”的,假若出現變更,致使經審查此分項工程的“實際工程量”>原來合同的15%以上,需依據業(yè)主規(guī)定來辦理“變更合同量”的清單審查,再依此錄入“工程月報表”以及“價額結算單”內。若工程量變化<15%以內,或原來的合同內“有項目及單價”,于實際建筑施工過程中,只因“規(guī)格與型號”出現變更,通過“業(yè)主與承包商”進行協商后可采取就近單價,同時依業(yè)主意向“提交工程量”進行清單調整。若工程量清單內“無列的項目”,務必提交“預算資料”讓業(yè)主確認后作為“結算憑證”。我公司所承建的某項建筑工程,將工程量清單內“未列的項目”提交給業(yè)主之后,因為工期太急,業(yè)主還沒有確認的狀況下便先行施工,工程結算之時,因50多萬元的款項而發(fā)生分歧。故此,當發(fā)生“造價變更”比較大的項目時,務必先交由業(yè)主由其審查后同意簽證作為“結算憑證”。
參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承包人于工程變更確定之后14 d內,提出“變更價款”報告,通過工程師確認之后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具體依下列方法展開:①合同內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價位,依合同已有價位“變更合同價款”;②合同內僅有近似“變更工程”價位,可參考近似價位“變更合同價款額度”;③合同內無“適用”、“或近似變更工程”價位的,由承包人給出“適當變更價款額度”,通過“工程師、業(yè)主”進行確認之后著手執(zhí)行。”④變更事件耗時耗力,需對變更處進行可行性、費用等評估,對中間索賠事項展開協商溝通,直到事件結束,雙方達成最終索賠為止,整個過程繁雜。⑤事件時間長,應每月提出中間簽認單",到事件結束,14天內提出最終索賠或簽認單。
3.1.1 合同內“有相應計價項目”時的變更工程“定價手段”
其一、當工程合同內“有相應計價項目”之時,一般多采取合同內的“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及價位,變更工程的“計價憑證”依照其相應的 “項目合同單價”[2]。這時可把“變更工程”分解為“若干項”與合同“工程量清單”相對應的“計價項目”。接下來依其所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相應“單價”來辦理變更工程的“計量支付”。“單價”與“價格”的采用具體分為下列狀況:即直接拿“工程量清單”來“直接套用”;依照工程量清單,經換算之后“間接套用”;,取“工程量清單”價位內的“某部分”進行“部分套用”。
其二、合同內“無相應計價項目”的變更時的“工程定價”:1、計工日為“定價憑證”。某些小型變更工作可通報“承包人”以計工日模式展開“變更工作”。這時對變更工程的“人工”、“機械臺班消耗量”、“材料”進行評估,然后依計工日模式且依工程量清單“內計工日相關單價”進行計價,其金額需依承包人于“投標書內提出”且通過“業(yè)主確認”之后列入合同文件內“計工日項目”及“單價”展開計算。對“大型變更”工作,此種計價模式不適用。其不益于施工效率的提升,且難以對發(fā)生的“計工日數量”進行準確核定。2、協商確定新單價。此為合同內“無相應計價依據”時常用手段。協商“確定單價措施”主要有:①以“合同單價”作基礎,依與“合同單價”水平相同的原則確立“新單價”及“價位”。此措施特征“簡單、且有合同依據”。可若“原單價偏低”,那么確定的“新單價亦會偏低”,故此,當“原單價合理”的狀況下所確定的單價方能相對合理,若“原單價不合理”,此措施將加大“工程量部分”的定價“不合理”問題。②基于“概預算手段”,對“工程項目報價單”進行重新編制,選取現行的“概預算定額”,以“綜合單價分析表”模式,編制原則參考“投標報價”,對“新增工程”進行定價時,適宜用此方法。
③實現公平合理。施工時,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尺寸”的變更誘發(fā)的工程變更,或設計改變及工程規(guī)模變化所誘發(fā)的工程量的升降皆可依上述原則進行定價:因為是承包人提供了合同“工程量清單”上的“單價與價位”,用于“變更工程”上,易得到“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的采納。由合同意義而言亦較合理。如此即可確保履行合同的“嚴肅性”、 讓招標而生成的“合同價位”的作用能充分有效的發(fā)揮,又可有效規(guī)避“雙方協商單價”時引發(fā)的爭議及對“正常履行合同”所帶來的制約,同時假若合同單價“公平合理”,此原則即是“公平合理”的[3]。假若合同單價“不合理”,依上述原則計價之時也許給“業(yè)主”及“承包人”造成不利影響。可只要不違背“公平原則”及存有“不公平”現象,那么需遵循上述“計價原則”。
4工程變更“規(guī)范化管理”措施
①國際慣例中,“工程變更”是不能去除“承包商”的合同責任的,對已接到的、尤其重大“變更指令”以及于圖紙上進行的“修改”,務必進行核實。若有工程變更超出工程師權限,其務必出具業(yè)主的“書面批準文件”。對設計雙方“責”、“權”、“利”的重大變更,業(yè)主務必出示書面“指令”、“認可”及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②剖析“工程變更條款合同”時,需關注“工程變更”不能超出合同所規(guī)定的“工程范圍”,若超出此范圍,承包商“有權不執(zhí)行變更”或者堅持“先商定價位”再展開變更。務必限制“業(yè)主”與“工程師”的認可權。業(yè)主經工程師對“材料的認可權”、“設計認可權”、“施工工藝認可權”來提升“材料質量標準”、“設計質量標準”及“施工質量標準”。若合同條文規(guī)定“含糊”及“涉及不詳細”,那么極易誘發(fā)爭執(zhí)。若此認可權超出合同明確規(guī)定“范圍及標準”,承包商需爭取業(yè)主與程師“書面確認”,依此提出“工期及費用”的索賠。③變更指令下達后,承包商需“全面”、“系統(tǒng)”、“迅速”地落實。承包商需對相關文件進行全面修改,變更指令在有關“各工程小組”與“分包商”工作里落實,且提出相應手段、協調各方關系。于實際工程里,因“合同變更”與“合同簽訂”不同,變更時間過緊無法詳細地展開“計劃與剖析”,極易導致責任落實缺失,易產生“計劃”、“安排”、“協調”上漏洞,誘發(fā)混亂造成損失。④合同變更為索賠的關鍵時機,需于合同規(guī)定的“索賠有效期”里完成“索賠處理”。于合同變更中即需“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guī)范”、業(yè)主及工程師的“變更指令”等各種文件,已作為深入剖析的依據及“索賠憑證”[4]。⑤于實際工作里,變更“程序太慢”、“決策時間太長”將,導致承包商為等待“變更指令”及“變更會談決議”或停止施工或現場繼續(xù)施工產生返工進而造成極大損失。故此,要求“變更程序”務必迅捷,“承包商”需盡量早發(fā)現那些也許將導致“工程變更”的跡象,以便促進工程師得以提前實施“工程變更”,從而降低不必要的損失與麻煩。
結論
建筑工程合同內的“技術規(guī)范”、“設計圖紙”、“施工方法”等產生變更,一貫產生于施工中,有的無法事先預見、預定,需依工程現場狀況確定,若不妥當處理,即便“正常工程變更”亦將影響工程進度,務必高度重視。合同分析和解釋務必“全面”、“準確”、“客觀”地體現合同的“內容”、“目的”及“當事人”主觀真實意圖。實際中的“工程問題”極其繁雜,在合同分析與解釋上,往往能夠體現出工程管理者對合同的“理解水平”、“簽訂及實施”理解程度、“處理合同”的經驗等。故此,需實現成功的“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務必努力做好“合同分析”。
參考文獻
[1]中國建設監(jiān)理協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4.
[2]中國建設監(jiān)理協會,建設工程監(jiān)理概論[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4.
Abstract: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 a complicated process, construction unit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various geological face and hydrological conditions. So almost every road construction project will appear engineering change, if not handled properly will affect the whole road the progress of the project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so the construction unit to giv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 management by full attention. Based on many years' engaged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nge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to discuss the report and put forward engineering change and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procedures, and to change the number of engineering calculation and verify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法律特征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或者是合同變更應該建立在施工單位和業(yè)主相互協商的基礎上,如果合同雙方沒有事先同意工程變更或者是合同變更就不能進行。但是根據《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公路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的前提不一定非要是施工單位和業(yè)主這兩個合同雙方一致同意,如果這種工程變更是一種客觀需要,可以由監(jiān)理提出然后業(yè)主同意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根據監(jiān)理的工程變更指示之后,才能進行施工。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的造價問題,需要合同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二、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類型
首先,根據我國《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的規(guī)定,我國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可以分為以下類型。
1、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工程數量的變化。
2、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單項工程的取消和增加。
3、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性質、質量和種類的變更
4、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任何部分的高程、線形、位置和尺寸的變更
5、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附加工程的變更
6、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順序和時間的變更
其次,根據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還可以根據各方當事人進行分類。
1、由施工單位想業(yè)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鑒于地質條件的變化、施工情況的變化、出于方便施工的目的、施工單位的技術和裝備達不到合同施工要求或者是為了控制施工成本和加快施工進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公路工程的施工單位都可以申請對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
2、業(yè)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其主要是業(yè)主想在原有公路工程的基礎上擴大施工規(guī)模、提高施工的設計標準或者對施工的進度有了新的要求都可以提出公路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
3、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根據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綜合考量,提出工程變更。例如施工過程中地質、水文施工條件等多種因數的變化。
4、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計劃。這個主要是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的整體規(guī)劃提出的工程項目變更。
5、公路工程的設計方要求對設計進行完善提出相應的工程變更設計。
三、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上報和審批
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的前提是要嚴格按照原先的設計任務書和最初的設計的原則。變更的設計要嚴格按照原來的技術標準、工程設計規(guī)范、工程變更要符合節(jié)約的原則、減少對耕地的資源的占用,以有利于施工為原則,目的在于控制施工成本和提高公路建設的工程進度。公路施工工程的變更要根據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要按照合同的條款的規(guī)定經行,任何一項對公路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都不能讓原有的施工合同失效。例如工程變更之后的項目單價仍然可以按照原來的合同規(guī)定的單價,如果合同中沒有一些工程項目變更的單價,就需要對這個工程變更進行重新估價。這個估價要經過施工單位的施工預算,監(jiān)理工程師的審定,最后的業(yè)主的批準,就能按照這些估價進行施工。最后這個估價和審批必須在完成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才能經行施工不然可能會面臨業(yè)主不給予計量支付的問題。
四、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合同單價管理。
我國的《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對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合同單價有著一定的規(guī)定,變更工程要根據施工單位完成的數量和單價進行計量工作。首先,工程變更的單價要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工程量清單中相應的工程細目的單價。其次,一些小型的公路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單價,可以讓監(jiān)理工程師對計計日工的單價進行評估。再次,如果公路施工項目中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細目單價不可能完全適應實際的施工情況,需要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業(yè)主和施工單位進行三方協商對那些超出的部分經行協商估價。估價的原則是公路施工工程細目涉及的價格要高于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二,公路施工工程的實際工作量要大于或者是小于合同規(guī)定工程量的百分之二十五。最后,根據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及預算編制辦法和承包人投標時提交的單價分析資料及工程量清單中相關細目的單價為標準對那些沒有在合同中相應的工程細目進行估價。
我國《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對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總價變更也進行了相關的規(guī)定。因為單項變更工程中評估出來的單價,不一定就是整個工程施工的總價,例如出現物價因素導致實際計量與合同規(guī)定的不一致,所以需要一些調整。如果出現各項單價與工程總價不一致就需要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和業(yè)主根據合同進行三方協商建立一個管理費的調整限額,給整個合同的總價一定的調整的空間,具體的調整空間增加或減少超過有效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五。
五、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合同的申報與審批
1、公路工程施工中業(yè)主指令變更
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有時因為公路規(guī)劃的等方面的因數的變化,業(yè)主會向施工單位提出新的指令。這時就需要施工單位根據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工作指令,按照業(yè)主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具體的施工。同時對一些根據業(yè)主指令進行修改的資料和相關手續(xù)進行保存。同時根據前面的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的單價評估原則對工程變更的費用進行確認,同時完成相關合同簽訂工作,然后將合同條款上報給駐地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后就可以簽發(fā)程變更
批復單及簽發(fā)工程變更令。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變更指令就可以正式成為施工補充合同。
2、監(jiān)理工程師對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
監(jiān)理對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需要先詢問業(yè)主的意見,然后和施工單位進行良好的溝通,監(jiān)理工程師要在進行工程變更的時候要準備材料包括。變更的工程項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內容; 變更的原因、依據及有關的文件、圖紙、資料; 要求承包人據此安排變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訂的事宜; 同時要求承包人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此項變更給其費用帶來影響的估價報告。完成這些材料之后工程變更就可以正式成為補充合同。
3、施工單位對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
施工要進行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變更需要先準備變更申請及變更內容報告,包括變更的理由、變更的方案和數量、以及單價和費用。施工單位把這些材料上報給監(jiān)理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對這些申請材料進行調查和分析,然后監(jiān)理工程師在給駐地監(jiān)理進行審核,最后再對總監(jiān)辦工程辦進行最后的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程變更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與合同文件
的規(guī)定,審查其提出的工程變更的技術方案是否合理,復核變更的工程數量。審核通過后最后提交給業(yè)主進行最后的定奪,業(yè)主同意后施工單位對公路施工中工程變更意見正式通過了,可以寫進合同中。施工單位在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變更令之后就可以正是對工程變更進行施工。終上所述,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是一個復雜的工作,這項工作的完成直接關系到工程的順利進行,所以施工單位、業(yè)主和監(jiān)理工程師應該給予這項工作足夠的重視,為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駕護航。參考文獻
[1] 田興培.淺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建材技術與應用,2010,(06).
[2] 冉立新.做好公路施工監(jiān)理工作之我見[J].城市道橋與防洪,2005,(06).
工程變更是公路工程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的權力,但這種權力只有在滿足公正、獨立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為了確保公路工程項目工程變更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務必要秉承“提高效益”、“控制投資”、“加快進度”、“保證質量”的原則來嚴格審查工程變更[2]。若審查結果不合格,那么務必要基于“互相監(jiān)督、分級審批”的來加強變更工程的評審及可行性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變更工程的結算務必既要做到合理公平,又要有合同依據,換而言之,應該讓實際總投資控制在投資估算范圍之內或者概算范圍之內,并且要體現出工程變更定價受到供求、施工成本、市場競爭等因素的影響。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變更定價
2.1定價原則
⑴以合同單價為計價依據。基于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出臺的相關條款規(guī)定來看,當公路工程項目合同條款中存在相應的計價項目時,那么變更工程的計價依據應該按照其相應項目的合同單價[3]。這項原則適用于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由于尺寸、標高、位置、基線的改變而引起的工程規(guī)模變化、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的定價,這樣一來,既能夠防止雙方協商單價時出現爭議,又能夠確保嚴格履行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單價為合理、公平,那么這一工程變更的定價原則也是合理、公平;如果合同單價不合理、不公平,那么這一工程變更的定價原則可能會危害到承包商或者業(yè)主,上述計價原則適用于絕大多數的公路施工項目。⑵合同單價的變更原則。當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工作有巨大的改變或者變更造成工程量增加較多的情況下,若還采用原來的合同單價計價方式會出現有失公平或者對公平原則造成損害的現象,那么應該及時地去變更原有的合同單價。合同單價的變更原則為:原來的合同單價如果處于偏低的情況,那么應該適當提高合同單價;原來的合同單價如果處于偏高的情況,那么應該適當降低合同單價。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條款中對變更合同單價的雙控條件進行了規(guī)定,其內容為“通常情況下,不應該改動合同內所含項目的價格或費率,除非該項目的實際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的25%以上,或者該項目的款額高于20%的合同價格”,雖然FIDIC條款較為權威,執(zhí)行者較多,但是過于嚴格,且缺乏可執(zhí)行性,再加上其條款由于翻譯的原因而有較多不同的理解,在具體的執(zhí)行過程中也會有多種方法[4]。例如對于FIDIC條款中的“項目”一詞就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是“變更后出現的項目”,有的認為是“被變更的項目”,但是實際上FIDIC條款原文之精神認為是“工程細目”。當該工程細目的實際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清單所列出的工程量25%以上,或者該工程細目的款額高于20%的合同總價時,應該按照新的合理單價來對超出部分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2.2單價變更方法
由于確定變更單價的方法較為復雜,很難統(tǒng)一分析說明,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本文以某一實例進行分析,某公路工程項目的合同中有“挖方”工程細目,基于該地區(qū)當前的市場價格,以及挖方的工作內容,其合理價格組成應為:⑴利潤:每立方米0.5元;⑵間接成本:每立方米1.5元;⑶直接成本:每立方米6.5元。假定該價格為標底價,那么可以將其價格定價為每立方米8.5元。但是由于多種原因,在報價過程中有可能會出現三種報價:①第一種報價:每立方米8.5元以上,換而言之,報價要略微高于標底,或者基本與標底價格相當;②第二種報價:每立方米8.0元以上,換而言之,利潤為0,在報價過程中采取讓利策略;③第三種報價: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這是虧損價,這種報價是在其它工程細目的報價中分攤了管理費,或者采用了不平衡報價法。假定挖方工程量由于工程變更而出現了大幅度的增加,甚至比該公路工程項目合同規(guī)定的“雙控”標準還有所增加,那么每種報價方法的單價變更方法也會有所不同。①第一種報價:由于挖方工程量大幅度增加,承包商的規(guī)模效益必將會有所增加,而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間接成本、直接成本都會或多或少出現降低的現象,所以,應該要適當降低原有合同單價,特別是由于不平衡報價而造成合同單價超出每立方米8.5元時更應如此。②第二種報價:承包商會由于規(guī)模效益的增加而使得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或多或少出現降低的現象,但是承包商獲利是在正常范圍之內,可以維持原有的單價不變。③第三種報價:由于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的單價屬于虧損價,雖然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會有所降低的現象,但是仍然會加大承包商的虧損力度,所以,應該適當增加工程變更的定價,對于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可以采用每立方米8.0元及以上的單價來進行計價。
3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總價定價控制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除了要合理分析工程變更的定價及單價之外,還應該要加大工程總投資的控制和管理,盡量要確保工程總投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5]。FIDIC條款規(guī)定:如果由于工程量估計誤差或者工程變更而讓工程竣工結算款額變化量超過15%的“有效合同價”,那么應該及時調整超出部分,以此來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公平的情況,這實際就是一個有力地應對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總價定價控制的規(guī)定。
4結語
關鍵詞:工程變更;合同管理;研究
中圖分類號: TU723.1 文獻標識碼: A
工程變更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本文根據建筑工程的客觀實際,對建筑工程變更進行探討,分析工程變更的成因與現狀,針對建筑工程變更合同條款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措施,加強建筑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變更的成因
建筑工程變更的主觀因素是由于設計方或者施工方變更了設計或者計劃引起的,有了新的想法改變了原計劃,對建筑工程產生了影響。工程變更的客觀因素很復雜,影響因素也有很多,例如成本問題、制度問題、法律問題、市場問題以及合同本身存在的問題等。這些變更使得企業(yè)必須對合同進行管理以便工作順利進行。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建筑工程的變更是不可避免的,因涉及到各方的利益,所以變更的合同管理也較為復雜。
二、建筑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現狀
建筑工程的變更會對整個建筑工程造成很大的影響,而變更合同的管理方面還不太成熟,所以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實際上是風險管理,是以合同的形式將工程變更所產生的成本優(yōu)化,將風險分給可以減少風險的一方,以此達到共贏的目的。
因為在建筑工程的變更中存在很多問題,例如變更計價不詳細還有相關義務不清楚等,所以工程變更的風險是普遍存在的,簽訂合同是為了分擔工程變更的風險,合同的雙方需要積極的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在工程變更之前,通過改進合同條款以便工程變更后可以及時采取管理措施,這對合同雙方是非常必要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的質量和工程的成本。
三、建筑工程變更計價
1、建筑工程變更計價的方法和原則
工程變更計價的原則有五條:一是在工程量的清單里已經有了適合變更工程的單價,則按已有單價執(zhí)行。二是在工程量的清單里只有近似變更工程的單價,就要經過換算以后再確定。三是清單里沒有合適工程變更的單價,就要經過建設企業(yè)經過協商最終確定。四是要在變更規(guī)模超過合同范圍時調整合同的價格。五是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對變更工程采取計日工的方式進行。
2、建筑工程變更計價的應用
在建筑工程的變更計價中,要以公平與效率相權衡為核心。在合同中要堅持公平合理的原則,不損害別人的利益。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變更定價在先原則。在實施變更指令之前,承包工程的一方要與業(yè)主相互協商確定好變更的價格標準,再實施工程變更。二是優(yōu)先適用已有標準的原則,在對定價沒有合適標準的時候也優(yōu)先使用已經確定的定價標準。三是維持投標報價水平原則。在對變更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又沒有適當的標準確定價格,就要維持好投標報價水平,通過招標和招投來競爭價格。
四、工程變更合同條款的完善
1、施工招標文件的完善
(1)發(fā)包方式的選擇
發(fā)包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是通過邀請或公開招標對承包單位進行確認施工。二是用直接委托方式對承包單位確認施工。從對施工單位的選擇范圍來看,公開招標比邀請招標可選擇的范圍更廣,更有利于對工程變更的控制。
(2)工程范圍的描述
首先要明確發(fā)包工程中的各個專業(yè),在招標文件中給予說明。其次很多業(yè)主比較喜歡按專業(yè)來發(fā)包,所以業(yè)主要對各個合同包明確界限,避免各界面間出現出現重復管理的現象,給業(yè)主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第三要對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明確好發(fā)包的范圍,招標文件要附上圖紙,在圖紙上明確標識應完成的工程范圍。
(3)施工條件的描述
業(yè)主要對施工條件進行詳細的描述,以便承包商報價。招標中要對以下內容進行明確:首先要對招標工程的場地拆遷明確情況,其次要對現場的三通明確完成情況,最后要對招標工程中是否具備地質勘探資料明確情況。
(4)設計深度的保證
要保證設計的深度,就要做好以下幾種工作:首先要委托設計監(jiān)理。其次要編制明確的可操作設計任務書,確定建設項目和方案。第三要簽訂完備的設計合同。合同要明確設計單位和業(yè)主的義務與責任。第四要對設計圖紙實施評審,以便控制建設工程的變更。
2、委托監(jiān)理合同的完善
(1)審批工程變更的權限
首先要對委托監(jiān)理合同監(jiān)理人的權利條款進行補充。工程師有審批一般工程變更方案的權利、批準變更意向的權利、審批重要變更方案的權利、審批重要變更費用的權利和審核重大變更方案的權利。工程師有權利對緊急情況下的變更指令立即實施的權利。在承包商與業(yè)主雙方不能對變更價格達成一致時,工程師有暫定價格的權利。其次,要對委托監(jiān)理合同委托人權利的條款進行補充。業(yè)主有批準重要變更意向的權利、審批重大變更方案的權利、批準重大變更意向的權利和審批重大變更費用的權利。
(2)工程變更的義務
監(jiān)理合同中業(yè)主和承包商的義務條款中,并未對業(yè)主和工程師工程變更管理的義務作規(guī)定,所以建議從以下幾方面補充說明:一是委托人有向監(jiān)理人提供變更設計圖紙、支付變更工程監(jiān)理費的義務,當因為監(jiān)理人的過失導致工程變更時不收取監(jiān)理費。二是監(jiān)理人有審查工程變更申請和報告、及時發(fā)出工程變更意向和監(jiān)督工程變更實施的義務。
(3)工程變更的價值分析
要完善監(jiān)理合同中工程變更對工程價值的影響評估。首先要加快竣工;其次要降低發(fā)包人的工程施工、運行和維護的費用;第三要提高發(fā)包人竣工工程的價值和效率;最后要為發(fā)包人帶來利益。在評估變更方案時,進行選擇價值系數高的方案實施,提高變更的價值。
(4)工程變更的責任追究與獎懲
控制變更的有效方法是建立起工程變更的責任追究制度。可以將變更落實到責任人。在工程變更發(fā)生后,要對工程變更的方案進行評估,明確變更的原因和責任。產生變更的責任可能是設計方、監(jiān)理方和業(yè)主中的任何一方。業(yè)主方可以根據工程變更的評估報告追究過失一方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責任方可以根據評估報告對工程變更進行調查,落實產生工程變更的具體責任人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結束語:
工程變更問題是合同管理中一項極其重要的內容,影響工程變更的主要原因是沒有規(guī)范的處理程序和方法,對合同條款的認識和理解不夠充分,沒有工程變更的管理意識,也并未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本文旨在研究一套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體系。建筑工程涉及的人員較多,工程相對比較大,在大型的施工工程建設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很多合同以外的問題,要盡快實現項目的目標,就必須對這些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建筑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要,加強建筑工程變更的合同管理可以減少工程變更所帶來的不必要的浪費,保證整個工程的建設質量以及增強對工程變更的可預見性。
參考文獻:
[1]陳佩培.淺談新形勢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途徑[J].價值工程,2011
關鍵詞:合同管理;計量與支付臺賬;工程變更;工程投資;高速公路建設工程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TU753 文章編號:1009-2374(2016)26-0175-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26.085
計量與支付工作在建設高速公路這一工程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占比,由于工程施工進度可以通過計量支付的臺賬得到客觀真實的反映,因此下列內容都無法與計量支付工作相互脫離,包括:(1)雙方合同中核心內容的協議;(2)業(yè)主與承包商的利益;(3)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的管理監(jiān)督。工程變更在大多數工程項目中都會時常發(fā)生,這通常都是由于復雜的施工情況以及過高的難度造成的,高速公路施工過程也不例外,因此為了使工期能夠按照計劃得以推進,需要妥善處理變更事宜。從上述內容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管理高速公路合同的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工程變更情況以及建立計量支付工作臺賬的相關事務。
1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計量與支付工作的意義
在對工程量進行統(tǒng)計時,工程清單并不能對實際的施工進度、總體工程量以及質量高低做出客觀真實的反映,只能對工程量完成大體的估算。要想獲取實際工程量的準確值,就要認識到計量工作對于高速公路施工過程所能起到的重要作用。舉例來說:某高速路基某標段在施工的過程中全線同時進行以下三種控制性工程,包括:(1)隧道1(8020m);(2)隧道2(1150m);(3)隧道3(5050m),整個標段94m長的線路之內的工程造價達到44.5億人民幣。可以看出施工的復雜程度較高且線路較長,因此合同工期要求48個月之內工程必須完成。為了在管理項目的過程中能夠明確其中存在的問題,并且在控制施工進度的基礎上保障其質量達到預期標準,就需要意識到計量工作的重要性,通過這種方式促進項目能夠順利進展。計量支付工作對于工程項目而言能夠起到至關重要的決定作用,不同的工程盡管內容存在一定差異,但是其對工程的估算值都與招標過程中敲定的金額基本一致。計量支付工作不僅可以保障項目造價與合同條款相互符合,而且能夠對造價情況做出客觀真實的反映,在此基礎上促使工程項目得以順利進展。在管理該高速公路的過程中應當及時記錄計量與支付工作,這是因為其相關工作量十分龐大,具體包括:(1)供應商的結算支付;(2)工程變更的計量支付;(3)預付款的計量支付;(4)對下屬協作隊伍的結算支付;(5)工程量的計量支付等。
將計量支付工作流程作為研究切入點,可以發(fā)現高速公路工程合同具體由以下三個方面共同構成:(1)由于監(jiān)督管理人員具備拒簽的權利,因此應當盡可能保證材料的完整性。承包人應當完成下列基礎材料,包括施工質量評定表格、工程實驗單,也就是說要在對當月工程量完成合理控制的基礎上上交以上材料。另外為了促使計量支付的后期工程能夠順利進展下去,監(jiān)理人員不僅要對每個環(huán)節(jié)所需的工程量做到了然于心,而且要保障其質量符合相關標準。(2)在監(jiān)理人員對材料完成簽字工作之后,承包人應當將上述材料制作成表格,并且在規(guī)定的合同時限之內將填寫好的支付內容進行裝冊與修訂。另外在業(yè)主收到蓋有各個監(jiān)理單位印章的相關材料之前,監(jiān)理工程師辦公室必須及時收到整理好的報表,然后在監(jiān)督管理人員審批工作結束之后使月支付報表中的基本內容得以進一步確定。(3)監(jiān)理人員應當對即將上報的材料按照規(guī)定完成相關的核查,另外為了保障質量符合程序標準,應當對以下二者進行對比分析,包括實際完成量、工程量,相關結論通常都是在施工現場勘測之后得到的,只有分項工程與合同內容所要求的標準互相符合時,才能完成質量支付。
根據合同條款的相關規(guī)定,監(jiān)理人員將從為承包人支付的款項之中暫時替業(yè)主扣留一部分資金作為質量保證金。這可以使承包人在質量保證金的約束之下履行合同,并在確保無誤之后得到返還的這一部分資金。通常來說,我們取合同總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每次扣除已完成價款的5%,當投標書規(guī)定的限額和保留金的數目相吻合時停止扣除。承包人統(tǒng)籌負責控制質量保證金,并且完成各種費用的支付。
2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計量與支付臺賬的建立
應當及時記錄高速公路建設的實際工作量,這是因為計量與支付過程比較繁瑣復雜,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都可以通過前者臺賬的建立得以客觀的反映。根據支付憑證與計量材料可以編制計量與支付臺賬,然后考察施工過程中計量與支付工作的實際情況,盡量保障計量與支付臺賬的準確性,另外業(yè)主及監(jiān)理將審批計量資料與支付憑證。某高速公路某合同段在進行施工之前,應當對6個配合咨詢單位以及18個施工分部做好以下工作,即:(1)工程變更臺賬;(2)施工圖臺賬。為了找出施工圖與合同清單之間的差異應當采取對0#變更的清理措施,這樣將能帶來許多好處,包括:(1)避免計量超出的情況;(2)使計量支付工作更加方便;(3)規(guī)避重復計量;(4)保障工程項目建設投資的可控性。
計量臺賬主要分為六種類型,分別為各分部結算支付臺賬、所轄各分部計量支付臺賬、工程清單中期計量臺賬、工程變更計量臺賬、清單計量臺賬、計量支付臺賬及其他等。建立計量臺賬時,所填寫的內容一定要保證詳細、無遺漏、不重復。在編制臺賬的時候一定要嚴格區(qū)分編制格式,不可出現差錯,保證編制好的臺賬內容簡潔明了,使人在觀看臺賬時能夠明白工程實施的質量如何以及目前工程進度如何,尤其注意在進行支付臺賬結算時要務必謹慎。
3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工程變更的管理
在對某高速公路進行施工的過程中,工程變更的發(fā)生通常是由于水文條件、地質條件不合適等,不合理的工程變更會影響全部工程的施工思路,嚴重的話可能會使工地停工或者是發(fā)生扯皮事件,所以要想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期間進行工程變更,工程師務必高度重視,嚴肅解決變更問題。
3.1 依據變更法律法規(guī)加強管理
在高速公路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工程變更已經具備了法律效力,因此施工單位不得擅自進行工程變更,如果有變更的必要,一定要得到業(yè)主、監(jiān)理的同意之后才可以進行,并且只有在變更之后工程更有效的前提下才可以進行工程變更,否則是不允許工程變更的。如果經過專業(yè)人員分析后發(fā)現和變更之前相比,變更后的工程并沒有取得預期效果,這種情形下工程變更是不被允許的。對于分析后確認無效的工程,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拒絕簽字。
3.2 變更分類管理
可以按照下面三種情況對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變更進行分類:工程變更推進時間、工程變更內容、各方當事人。以某高速公路施工過程為例,在管理工程變更時,可以將其分成下面三類建立臺賬:(1)路基橋梁類變更,這種變更在該項目中是最容易管理的,因為這類工程只有很小的變更規(guī)模,所以建立工程變更不需要復雜的程序,對于變更后的工程實施難度小、速度快,比較容易形成計量;(2)高瓦斯、高風險特長隧道非注漿類的一般變更,在進行這一類變更時一定要有專門人員跟進并且監(jiān)督,之所以進行這一類變更是由于工程隧道內地質圍巖情況發(fā)生了變化,這些變化引起了襯砌、支護參數的改變,這類變更的主要特點是變更原因多變、變更內容復雜、檢測項目多;(3)高瓦斯、高風險特長隧道注漿施工所產生的變更,在進行這類變更時一定要參考各類工程人員的意見,必要的時候還需要召開專家會邀請國內外的專家確定變更方案,而導致工程變更的最直接原因一般為隧道內已經發(fā)生了或者將要發(fā)生涌水事件。在建設隧道3時,建設進行過程中,在隧道的進口端進洞后掌子面突然涌水,從確定工程變更方案到最后工程隊成功完成注漿堵水工作就耗費了半年的時間,這一類的工程變更比較困難的另一個因素就是需要很大的投資。按照這種模式,通過對不同的工程變更進行區(qū)分,找出其中的容易變更工程、重點變更工程以及關鍵變更工程,根據重要性有選擇性地逐步推進各類工程進展。
3.3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工程變更的申報與審批
當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碰到了影響施工進程的問題時,就需要向監(jiān)理、業(yè)主提交申請來請求進行工程變更,需要提交一份關于工程變更具體內容的報告,報告中務必明確進行變更的目的以及變更后會造成什么影響。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收到的報告的可行性以及必要性后,將其轉交給業(yè)主,業(yè)主同意后才能夠對高速公路工程進行工程變更。如果監(jiān)理工程師分析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施工困難、環(huán)境不適宜、地質如果不合適等問題后提出工程變更,需要和業(yè)主溝通、協商,并準備好詳細的工程變更細節(jié)資料以及風險評估,待變更內容包含到合同中之后,變更才可以實施。施工過程中如果業(yè)主提出工程變更的建議,需要視具體的施工情況確定方案是否可行,并且這些工程變更的內容要補充在合同中,報告給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后則可進行工程變更。按照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相關條例,如果想進行工程變更,一定要先申報,審批后才可實施。
4 結語
在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建立計量與支付的臺賬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工程管理也是極為復雜的,但是經過各個方面不懈的努力以及積極、高效的合作,驗證了進行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不僅能夠促進項目的施工效益,同時也可以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 羅柱,張文濤.論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計量支付工作[J].黑龍江交通科技,2015,(9).
[關鍵詞]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變更;合同管理;主要問題
中圖分類號:U41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9-0166-01
公路養(yǎng)護工程管理工作中,工程計量與支付管理工作以及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內容。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工程變更問題時常發(fā)生,導致工程造價變動,為了確保養(yǎng)護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利益,在施工前需要明確工程計量的內容與依據等,在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確,同時在項目運營的過程中加以管控。
1 公路工程計量和合同管理的意義
公路工程計量與合同管理工作,是公路工程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貫穿于工程管理的全過程。為了能夠實現公路工程管理目標,則需要加強對公路工程各環(huán)節(jié)的活動,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做好工程量的統(tǒng)計,利用工程量清單可以全面的反映公路工程施工進度與質量,因此工程計量與合同管理工作是貫穿于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期的重要軸線。
2 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注意要點
2.1 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依據與原則
開展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前,需要確定施工內容及其對應的工程量清單與工程變更內容。為了能夠確保工程計量的準確性以及合理性,需要按照工程施工圖紙、工程變更文件與工程量清單,全面落實工程計量工作。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需要遵循以下原則:(1)合同原則。工程計量要按照合同內容劃分,確保工程計量能夠符合工程合同。(2)工程量清單原則。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與支付,其不支付工程量清單以外的項目。(3)計量方法原則。工程計量方法的選用,要充分參考監(jiān)理工程師與相關部門的建議。按照相關設計規(guī)范要求,確保計量的準確度,避免重新編制現存的工程單價[1]。
2.2 明確清單細目
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前,計量工程師需要做好工程合同文件以及招標文件等的分析工作,同時需要了解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范圍,做好工程計量支付的前期工作。當接收到養(yǎng)護工程的施工圖后,則需要仔細的分析工程設計圖紙,做好公路養(yǎng)護工程的分項工程工程量核算工作,若發(fā)現存在問題,則需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做好工程量復核工作,進而明確清單細目,建立養(yǎng)護工程計量臺賬。養(yǎng)護變更工程,其可以利用施工圖來確定。計量單價的確定,通常采取以下辦法:1)參考合同單價。即合同規(guī)定或者類似項目的清單細目單價。2)估價法。在設置相同或者相似單價時,則可以采取估價法。當工程量與單價確認后,則可以建立變更清單計量支付臺賬。需要注意的是:若工程量較大或者施工時間較長,則分項工程不僅要建立工程計量臺賬,還需要建立項目分項工程計量臺賬。
2.3 工程量計量與臺賬管理
公路養(yǎng)護工程計量的過程中,計量使用的設備或條件等,均需要滿足相關要求,完成工程計量后,則需要做好自檢與審核工作,由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工程計量中,不可以存在私自添加的工程項目,或者不存在的工程項目。公路養(yǎng)護工程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設備,包括手架或者模板等,不需要單獨計量,歸屬到相應細目內即可。若工程量清單內未出現相關工程,則不予計量。臺賬的管理,需要按照相關依據,比如合同與工程量清單等,避免發(fā)生重復計量與漏計問題等,各方人員均需要參與到工程管理過程中,基于工程施工圖紙,理清工程量,做好工程量統(tǒng)計與記錄工作,完成分析后建立臺賬。計量表格若存在數量不符問題,則需要明確項目原因,做好審查核對工作[2]。
3 公路養(yǎng)護工程合同管理要點
3.1 加強合同制定的管理
公路養(yǎng)護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要暮賢制定階段開始,加強對公路工程合同的管理。在進行合同制定時,要按照相關范本,基于招標文件,在原有的合同范本基礎上做好修訂工作,保留合同條款。合同的制定,需要明確工程計量支付的相關內容,對于工程雙方的風險責任做好明確劃分,總結類似工程款結算相關問題,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增加合理的條款。公路養(yǎng)護工程合同管理,為了能夠有效的避免發(fā)生經濟糾紛,則可以采取單價確定法,來進行工程計量支付,在合同制定時,便明確成本風險責任,比如,混凝土單價確定為100元/t,由項目承包方負責采購合同要求的品牌與性能的材料,若市場價格為80元/t,則收益部分歸承包方,若市場價格為120元/t,則承包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在進行工程計量與支付時,以100元/t計算,此方法基于實際情況應用,能夠有效的避免發(fā)生經濟糾紛。完成合同制定后,則需要做好備案,確保承包資格與施工內容等要素齊全,在審核中標后,則按照備案合同內容簽訂合同文本。
3.2 做好合同執(zhí)行管理
為了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執(zhí)行,在合同備案管理階段,則需要做好企業(yè)資信調查工作,將調查數據全部錄入到檔案中,按照合同備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在公路養(yǎng)護工程開展的過程中,則需要加強對影響合同管理的各個因素,首先,需要加強對工程施工質量的管理,采取正確的施工工藝,做好施工材料質量管控等工作,確保工程的質量,避免發(fā)生施工質量問題。其次,需要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公路養(yǎng)護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價管理是主要內容,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則會造成重大的損失,對此需要加強管理力度。最后,需要加強工程施工進度管理,確保工程施工能夠按時完工[3]。
結束語
公路養(yǎng)護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計量支付是基礎內容,需要按照公路工程相關規(guī)定,選擇合理的計量支付方法,加強對施工全過程的管控,重點加強對風險因素的管控,以確保合同管理高效完成。
參考文獻
[1] 黃燕萍.合同管理中計量與支付臺賬的建立和工程變更的管理[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yè),2016(26):175-176.
關鍵詞:合同管理 合同變更 水利水電工程
工程變更最終通常表現為設計變更,我國嚴格要求按圖施工,如果變更影響原有設計,則應當變更原來的設計,工程變更分為設計變更與其他變更大類。
設計質量是確定工程造價的關鍵所在,在相同條件下,業(yè)主有經驗、承包商重視設計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和施工管理,提前預測分析工程的變更索賠風險,提出防范對策,可使其降低至最小,變更、索賠是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1、變更和索賠
變更,不是針對合同使之發(fā)生實質性變化,而是在合同條件與水利水電合同范本范圍: 增加、減少合同中工作內容;增加、減少關鍵項目工程量超過專用條款規(guī)定的百分比;取消合同中一項工作;改變合同中工作的標準不愉快性質;改變工程中建筑物的基線、形式、標高、位置和尺寸;改變合同中工程的完工日期或已批準施工程序;追加完成工程額外工作。
工程索賠依據標準的不同有不同的分類:按合同索賠依據,工程索賠分合同明示索賠和合同默的索賠;按索賠目的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按索賠事件性質分工程延誤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合同被迫、終止索賠,工程加速的索賠,意外風險與不可預見因素的索賠及其他索賠。
2、合同管理各階段中的變更、索賠風險分析
一般情況,合同管理的分為6個階段:準備、招評標、決標及合同簽署、合同實施、完工驗收決算和缺陷責任期與合同終結等六個階段。在各階段因工作質量或其他情況都可能產生變更和索賠。
(1)準備階段作為合同管理的根本,如果招標文件的精度不足,編制合同文件粗糙,則這個合同管理產生時就有問題,在實施過程中極易變更和索賠。
(2)招評標階段作為合同管理效果的主要階段,如果預審潛在投標人資格不認真和不嚴格,不合格者中標,則工程質量、進度、投資難以控制,招評標補遺、答疑材料均是合同組成,若合同文件不嚴密,在實施時可能出現雙方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引起索賠。
(3)決標、合同簽訂是合同雙方承諾階段,是合同管理進行的依據。在保障招標文件的實質意愿的條件下,針對評標中提出、發(fā)現潛在問題,在談判中要以書面形式澄清,減少變更、索賠。
(4)合同實施是合同管理的關鍵,在合同實施的整個過程中,前面階段的隱含問題會全部顯露出來,如果管理不善,可能出現不必要的變更與索賠。
(5)完工、驗收與決算階段會總結合同實施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在完工決算時先由施工單位提出決算申請書,經審核和審計,據合同條款核實完成工程量、費用,變更索賠是審核的重點。
3、合同各方的變更、索賠責任
工程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約,甲為發(fā)包方,乙為承包方,甲方除了業(yè)主外還包括設計方、監(jiān)理方,乙方是獨營、自營、聯營和其他經濟組織,這兩方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合同實施效果、發(fā)生變更索賠事件多數與此有關。
3.1 設計方設計精度不夠
投標設計因精度不足,產生工程缺項、漏項,工程量不準,技術要求與施工圖出入大等問題,造成合同實施中出現大量變更和索賠,嚴重影響工程造價;編制招標文件不細糙,條款不規(guī)范,缺項漏項,文字不簡練,引起解釋異議進而留下變更、索賠隱患;合同實施過程中,設計方對設計問題處理不恰當,造成損失,引至索賠。
3.2 發(fā)包方未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合同簽發(fā)或實施中,未按規(guī)定時間解決征地移民、三通一平的問題;未按規(guī)定及時提供水電;未按規(guī)定提供合格的機電、主材、設備等;未按規(guī)定及時支付承包方工程款的違約;審查施工圖不嚴,把有錯漏的圖簽給承包方造成變更、索賠;現場不協調,處理問題不及時,引發(fā)索賠、補償;更改經批準的施工工序,要求提前某項完工時間;未按規(guī)定及時提供施工圖;對索賠申請未按規(guī)定時間簽發(fā),引起損失;承擔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經濟損失補償。
3.3 承包方未履行義務
使用不合格材料與設備;未按合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造成工程質量的不合格;因承包方責任未如期完工;損壞業(yè)主設備和設施;
4、減少水利水電工程變更索賠的對策
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各方在合同管理各階段都存在產生變更、索賠的風險,為盡量降低風險和減少損失,應作用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對策。
4.1 提高工程的設計質量,杜絕變更、索賠產生
合同管理中變更量大小反映著設計的質量高低,要把好工程設計關,有效控制變更量。減少因時間緊迫,勘察質量不高而產生的設計質量問題也就是減少了變更、索賠的發(fā)生:設計進行招標,和中標者簽署設計合同;給察勘設計預留合理的工作時間;業(yè)主與設計方簽訂設計協議,優(yōu)化設計管理;業(yè)主和設計方簽定供圖協議;制定合理的獎勵辦法。
4.2 精細編制招標文件,控制變更、索賠產生
招標文件由業(yè)主多是委托有資質的設計院和中介機構編制或者自行編制,招標文件作為合同文件的重要部分,是業(yè)主針對于投標人就此合同產生邀約,也是投標人與業(yè)主對應與承諾的憑證,招標文件同樣是選取中標人的條件和要求的具體化。
4.3 參加保險,轉嫁變更、索賠損失
雖然水利水電工程合同中規(guī)定了甲乙兩方的權利與義務,明確了彼此的責任和風險,但在合同實施中還可能會發(fā)生意外,如不可抗力、颶風、暴雨、洪水、地震等造成損失,這些損失是無法預先估計的而又確實存在的,因此要根據合同相關的規(guī)定,由業(yè)主投工程保險和財產保險,通過投保,將上述不可抗力產生的意外而發(fā)生的變更與索賠風險轉嫁于保險公司,減少自身的損失。
參考文獻
[1]李冰心,朱天志,楊曉靜,張明,邢妍.承包商施工合同風險分析及防范[J].建筑經濟,2007(08).
[2]蔡定國.水電工程土建合同變更索賠的風險分析及對策[J].中國三峽建設,2003(03)
[3]董慧領,李曉娟.工程變更的風險分析及索賠管理[J].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