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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稅收籌劃
企業在產品(商品)銷售過程中,往往采用特殊、靈活的折扣方式銷售貨物,以求擴大銷售,占領市場,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而對于不同折扣方式的具體處理,財政法規、稅法法規上都有明確規定,這就為企業人員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間。折扣方式如何進行稅收籌劃?稅收籌劃又將如何選擇折扣方式?
1.折扣類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采用的折扣方式目前大致可分成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三種類型。
2.產生原因
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都是一種促銷手段,有利于擴大商品、產品的銷路,增加產品的銷量,擴大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而給予購貨方的價格上一種優惠政策。
3.發生時間
折扣銷售是發生于銷售當時,折扣額已在實際銷售金額中扣除,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都是發生于銷售之后,在應收賬款入賬時還不能確定其是否發生及發生多少。因此,銷售折扣要視購貨方付款時間而定。銷售折讓要視商品、產品質量而定。
4.折扣銷售
目前,我國企業采用折扣銷售的促銷手段,不是單純增加商品、產品的銷量,而主要是為了整體經濟效益和降低稅務成本。通過實際案例分析,闡述說明企業在進行折扣銷售應選擇的方法。
方法一:直接降價法
購物滿l00元,折扣率為20%。價格100元的商品實際為銷售額80元,因此,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的商品進銷差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1.45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10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O.04,按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2.78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l.45+0.10+0.04+2.78=4.37(元)。
方法二:贈送貨物法
購物滿100元,贈送20元的商品,即“買一贈一”的形式。折扣額用實物折扣方式,如上所述,不僅實物的款額不能從銷售額中減除,而且該實物折扣還應該視同贈與他人的銷售處理,計算征收增值稅。因此,價格100元的商品銷售額應為120元(100+20),同時購進贈品l2元的進項稅也可以抵扣。因此,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的商品銷售價加贈品價減進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5.52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39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0.17;如上所述,其贈品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按此規定企業的計算繳納所得稅8.28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5.52+0.39+0.17+8.28=14.36(元)。
方法三:現金返回法
購物滿100元,返回現金20元。價格l00元的商品實際銷售額仍為100元。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不含折扣額的商品銷售價減進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4.36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31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0.13。由于折扣額是現金,其折扣額不允許稅前扣除,還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按此規定企業的計算繳納所得稅8.32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元(20×20%)。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4.36+0.31+0.13+8.32=13.12(元)。代扣代繳稅額:4元。
5.銷售折扣
相比而言,生產性的大型工業企業,尤其是其中比較缺乏資金的一些優勢項目和優勢企業,選擇銷售折扣比較適當,以求超速發展。選擇銷售折扣,既能獲得企業生產經營所必須的資金,又會對企業的經營控制力和自己品牌的提升。但稅法、財政也有明確的規定(如上所述),是否有稅收籌劃空間。因此,通過實際案例分析,詳細說明銷售折扣方式在企業經營業務中,應選擇的方法。
例2:A企業與B客戶簽訂了銷售金額l0萬元的合同,約定付款期限30天,如果l0天內付款,可享受3%的價格優惠,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其它稅率與例一相同。(假設l0萬元為含稅價,7萬元為含稅價的生產成本,其它經營費用暫不考慮。)
方法一:A企業選擇的是銷售折扣方式,根據稅法的規定,折扣額不能從銷售額中扣除,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4,358.97元{(100,000-70,000)÷(1+17%)×17%};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305.13元{4,358.97×7%},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l30.77元{4,358.97×3%};企業所得稅的按相關規定(財務費用-總價法)計算繳納所得稅7,327.69元{[(100,000—70,000)÷(1+17%)-305.13-130.77-3000]×33%}。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4,358.97+305.13+130.7+7,327.69=12,122.56(元)。
從方法一看出,銷售折扣幾乎沒有減少稅負的空間,而折扣銷售優于銷售折扣。是因為,折扣銷售與銷售折扣的起因不同,前者是為了促銷,后者是為了融資,正因為如此,增值稅法規定銷售折扣不允許按折扣后的余額計算增值稅。
方法二:A企業選擇的是修改合同,改用折扣銷售方法。將合同金額降低為9.7萬元,并在合同約定超過10天付款加收3000元滯納金。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3,923.08元{(97,000—70,000)÷(1+17%)×17%},減少了435.89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74.62元{3,923.08×7%},減少了30.51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117.69元{3,923.08×3%},減少了13.08元;企業所得稅的按相關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7,485.92元{[(97,000-70,000)÷(1+17%)一274.62—117.69]×33%},增加了158.23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3,923.08+274.62+117.69+7,485.92=ll,801.31(元),減少了321.25元。如若B客戶超過l0天付款,將收取3000元滯納金,再以“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算應繳納增值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
6.結語
由此可見,采取折扣方式進行銷售是促銷的方法之一,在促銷過程中,要用好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折扣方式類型: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三種方法已被廣大企業認可和接受。折扣方式已經成為現代企業促銷過程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企業的促銷越來越離不開折扣方式。但是企業在促銷過程中采取的折扣方式,往往忽略了另一個重要問題——稅收籌劃。因為,即使是再好的促銷方案,采取再優秀的折扣方式,如果忽略了稅收籌劃,就實現不了促銷的目標,達不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實際利潤最大化的目的。所以,企業在促銷過程中采取的折扣方式時,一定要進行稅收籌劃,努力使促銷過程中的折扣方式與稅收籌劃有機選擇,通過稅收籌劃來幫助企業降低促銷成本,減少企業稅收負擔。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揮促銷中折扣方式的作用,實現企業的最終目的。 [科]
【參考文獻】
一、納稅籌劃對石油銷售企業的意義
納稅籌劃作為一個重要的財務研究領域,在企業財務管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企業籌資管理、企業投資管理、運營資金管理、利潤分配管理等經濟行為必定涉及稅收,已成為企業進行財務決策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為了全面加強石油銷售企業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石油銷售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整體經濟效益,增強石油銷售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在當前形勢下,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尤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規范,一定意義上,當前石油銷售企業成品油批發、倉儲及零售環節已經進入完全競爭階段,只有依靠財務細節體現差異。一個企業稅負的多少始終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納稅籌劃已成為提高石油銷售企業利潤水平的重要渠道。
二、當前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對納稅籌劃的空間認識不足。王澤國認為,納稅籌劃是指“企業各種經濟交易事項沒有完成,或者尚未發生的納稅準備工作。”納稅籌劃的特點是企業的各種經濟事項還沒有完成,完全可以來得及事先加以調整,事先加以改變,事先進行重新計劃安排,目的是盡可能地完善稅收風險,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
現在部分石油銷售企業財務人員對稅收優惠政策并不完全清楚,錯誤認為納稅籌劃就是利用現行稅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避稅,這是不足取的。納稅籌劃不是鉆政策漏洞,而是策劃和選擇業務發生過程,合理合法地減輕稅負。
筆者認為,納稅籌劃的空間即為不違背稅收政策,也就是納稅遵從原則。納稅遵從是納稅籌劃的前提基礎和依據,脫離了納稅遵從,納稅籌劃就喪失了生存的法理空間,成為了惡意逃稅。
(二)納稅籌劃在石油銷售企業經營決策中的地位低下。陳丙認為,“石油銷售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本身就具有復雜性和高風險,經營結果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由于稅負屬于企業的成本支出,因此需要納稅籌劃予以控制。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傳統落后的財務管理及經營決策模式,會給石油銷售企業的決策造成不良影響。在當前石油銷售企業各項經營決策當中,稅收的地位和空間都較為尷尬。無稅的經營決策模式,給企業造成的影響是巨大的。
筆者認為,納稅籌劃實際上分布在石油銷售企業經營的所有環節,包括成本管理、企業清算、成品油批發、倉儲及零售環節等等。也就是說企業產生交易的各種活動,都必須小心謹慎進行稅務方面的考慮。企業在各種經營環節,只要產生交易,都應當認真事先考慮稅收因素,將納稅籌劃納入石油銷售企業的經營。納稅籌劃不是空中樓閣,操作納稅籌劃必須通過對企業的各項具體經營活動,來進行事先籌劃,在正確處理會計信息的基礎上,提煉出節稅的方法,獲取正當的節稅收益。陳舊的無稅經營決策模式已無法滿足當前石油銷售企業的發展。
(三)納稅籌劃過程中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納稅籌劃是事先籌劃行為,作為事先籌劃行為,必然要求納稅籌劃具備超前性。納稅行為相對于經濟行為而言是滯后的,如果等到企業發生業務行為之后再想節稅,那就很可能會出現惡意逃稅。所以,納稅籌劃必須在發生經濟行為之前,就準確把握這個經濟行為涉及哪些稅種、有哪些政策優惠條款。納稅籌劃不能盲目進行,必須經過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后,才能得以實施。
再者,某些時候,石油銷售企業為了追求納稅籌劃所帶來的巨大收益,可能必須調整自己某些經營發展策略,以適用某些納稅優惠政策。但納稅籌劃具有超前性,一旦在實際經營中由于市場因素而改變原定的發展計劃時,原先的納稅籌劃不僅起不到減輕稅負的作用,還可能使企業遭受納稅籌劃成本無法收回或招致稅務行政機關加倍處罰的風險。
所以,石油銷售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有自我保護意識。時刻注意納稅籌劃行為過程中的監控調整,密切關注相關稅收政策等環境的變化,針對新的法律法規變化及時調整納稅籌劃方案。利用現有的稅收政策保護企業合法權利,有優惠政策要利用,沒有優惠政策,要盡力與優惠政策掛靠。只有這樣,才是合法合理的,才能避免納稅籌劃中的稅收法律及執法風險。
(四)納稅籌劃人員的素質不強。“企業納稅籌劃行為成功與否,完全依賴于納稅籌劃人員的主觀判斷,包括對納稅政策的認識與判斷,對納稅籌劃環境與條件的認識與判斷等。”納稅籌劃不同于一般財務行為,不僅關系企業的自身利益,還涉及國家權益。實際上納稅籌劃是完全脫離依靠會計記賬、事后反映的傳統模式的。
對人員素質的依賴決定了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很強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不僅要熟悉稅收、法律、財會、金融、貿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整體把握能力。
三、石油銷售企業如何合理納稅籌劃
通過以上對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分析,石油銷售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合理納稅籌劃。
(一)加強納稅籌劃人員自身專業素質。納稅籌劃是事先籌劃行為,目的是要合理合法地幫助企業節稅。一項納稅籌劃方案是否成功,關鍵在于企業是否擁有具備相當素質的納稅籌劃人員。他們不僅需要熟悉稅收、法律、財會、金融、貿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對國家稅收政策發展趨勢和企業經營行為有良好的把握能力。
在著手進行稅收籌劃之前,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該有針對性地了解、熟悉稅收規定細節,掌握國家有關的政策精神。王澤國認為“就我國稅法執法環境來看,目前尚無稅法總原則,各稅種之間在操作上、銜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稅務機關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權’。”所以,納稅籌劃人員還必須全面了解稅務機關對納稅的法律解釋和執法實踐,熟悉國家稅法和稅務機關征稅具體方法。
由于國外納稅籌劃研究和實踐起步較早、經驗相對豐富,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該充分借鑒國外成熟的納稅籌劃理論,結合我國國情和企業現狀,在準確掌握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利用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法對現行稅收政策進行分析,從而找到與經營行為相適應的納稅籌劃切入點,制定出適合石油銷售企業生產經營的籌劃方案。
(二)分散納稅籌劃風險。與大多數企業不同,石油銷售企業的納稅籌劃需要涉及絕大多數稅種,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必須加以考慮。劉靜認為“由于各稅種稅基相互聯系,某種稅基縮減的同時會引起其他稅種稅基的增大。”因此,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應在符合企業整體利益和符合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全面權衡。要注意分散風險,著眼于整體稅負的減少,而不是某一個稅種的稅負減輕。
納稅籌劃的關鍵在于能否找準納稅籌劃目標的切入點。納稅籌劃有很多切入點,國家形式多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特定稅制要素內容的存在,為石油銷售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創造了充足的條件。納稅地的選擇、稅種的選擇、同一稅種不同稅率的選擇等都可以加以利用。納稅籌劃可以充分利用這些因素進行組合以降低納稅籌劃風險。“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必須進行多稅種、分項目的納稅籌劃。”這樣,一旦某一稅種或某一項目的納稅籌劃發生不可抗變故,還可以借助其他籌劃方案的成功來彌補損失。
一、營改增概述
營改增即以往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繳增值稅,由于增值稅僅計算產品或服務的增值部分,因此有效避免了重復納稅問題,對降低企業稅負壓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營改增始于2012年1月,首先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及若干服務業進行試點,此后逐漸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全國各個地區和行業。2016年5月起,我國開始全面推行營改增,至此,營業稅徹底退出了中國的稅收舞臺,而增值稅制度愈發完善和規范,我國營改增工作也入了一個新的環節和階段。
二、營改增對企業的影響
(一)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增值稅體系下,企業新購置的材料、固定資產等能夠抵扣進項稅額,這使得企業能夠以更低的成本投入來推動設備技術更新,擴大營業規模。此外,營業稅體系下,企業的營業稅核算不涉及抵扣問題,操作起來比較簡單,而營改增后,會計項目中添加了進項、銷項稅額,使得會計核算的難度大大增加。為滿足稅收籌劃需求,企業需要加大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力度,使之掌握增值稅報稅、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技巧,以免因稅收籌劃不當而給企業造成額外的風險和損失。
(二)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理論上講,營改增對企業具有節稅減負的效果。一方面,企業在購置了新的材料、用品、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以后,只要能從供貨商處獲取相應的增值稅票據,就能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另一方面,通過人力資源外包的方式也能實現人力資源進項稅額的抵扣,從而有效降低企業人力成本。然而,受增值稅發票管理混亂的影響,企業能否順利取得票據并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實際上充滿變數,這就可能造成企業稅負不降反增的局面。
(三)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影響
營改增環境下,企業的設備、材料等固定資產完成進項抵扣之后,原值入賬金額及期末余額均有所減少,短時間內可能引發企業資產和負債同比下滑的局面,而流動性資產及流動性負債的占比不減反增。同時受營業稅金及附加項消除的影響,企業的成本費用有所下降,相應的利潤則有所增長。站在長遠的角度出發,營改增將給企業帶來節稅增收的影響,為企業再投資、再擴大提供有力支持,這一點反映在財務報表上,即企業整體的資產及負債總額會表現出一定的上升趨勢。
三、營改增后企業稅收籌劃的優化
(一)做足思想準備
營改增是國家稅制改革的大勢所趨,企業應當積極迎接營改增所帶來的各方面影響,結合自身所處行業,積極做好營改增準備工作,充分把握營改增所帶來的機遇,切實享受到營改增政策的減稅效果。為此,企業要充分做好內部員工的思想工作,通過培訓、講座等方式貫徹營改增理念,為企業順利度過營改增轉型階段提供堅實的環境保障。
(二)選好納稅人身份
根據營改增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比一般納稅人享受更低的增值稅稅率。因此,企業應當盡量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如果企業存在應稅金額超過500萬的應稅項目,可將其分剝至各分公司,以獲取小規模納稅人資格。此外,企業可以靈活調整自己的銷售策略,延期確認銷售收入,從而達到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稅額度要求。
(三)調整產業鏈定價體系
增值稅體系下,企業獲得了自主開具增值稅票據的權力,為適應這一變化,企業應對現有的產業鏈定價體系做出適當的調整。若企業位于產業鏈的上游,可酌情提高進貨價格,若企業是產業鏈下游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酌情提高銷售價格,這部分提高的價格最后可通過抵扣進項稅額的方式予以沖減,以達到從產業鏈整體上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的目的。
(四)利用好優惠政策
目前,國家針對營改增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這為企業納稅籌劃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空間。對此,企業要結合自身所處行業特點,合理適用這些優惠政策,在不違背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節稅增收的效果。除此之外,企業要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盡量選擇那些能夠開具票據的供應商進行合作,同時加強對稅務籌劃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其對營改增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理解、適用能力,使其能夠科學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充分利用好國家的優惠政策。
【關鍵詞】有效稅收籌劃;企業并購;中國稅法;案例分析
一、引言
并購是企業重組的重要形式,同時也是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通過并購,企業可以避 開 進 入 壁 壘 ,迅 速 進 入 目標市場,爭 取 市 場 機 會 ,規避各種風險;同時也可以獲得協同效應,克服負外部性,減少競爭并增強對市場控 制 力 。從19世紀下半葉開始,西方國家企業并購已經在西方國家產生和發展了一百多年,西方國家并購的形式多樣,并且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關于并購的法律法規制度。相比之下,我國并購重組的發展要晚得多,從改革開放至今也就三十多年的時間。但在這短短的三十年間,我國市場經濟迅猛發展,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環境不斷改善,新企業、大企業不斷涌現,完善的競爭機制促使企業做大做強,并購變成為企業實現這一目的的重要選擇,我國的企業并購數量與規模也隨之不斷地增加與擴大。
企業并購十分復雜,涉及股權的轉移,所有權的轉移,資產的轉移,現金流動,融資等諸多方面。相應的,并購過程中涉及的稅務處理也更加的復雜,比如涉及資產的轉移是否要征增值稅,涉及不動產的轉移是否要征營業稅,轉讓合同會涉及印花稅等。這其中企業所得稅的處理最為復雜,既要考慮前述幾種稅收的影響,還要根據并購的交易結構選擇合適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
二、KM中國并AT企業并購模式選擇的涉稅分析
KM集團是一家注冊地在美國的工業設計企業,主要從事與工廠、樓宇、環境保護相關的自動化設計。2005年,KM集團在新加坡設立全資子企業,即FX工業自動化工程企業(“FX企業”),負責亞太市場的投資管理。同年,FX企業與另一家新加坡本土企業在新加坡共同投資設立YX工業自動化工程企業(“YX企業”),并持有其75%的股權。YX企業主要從事環境保護自動化設計和相關設備的生產銷售,其業務主要集中在東南亞地區。(相關投資架構可參考所附股權結構圖)
KM集團于2008年進入中國的環境保護自動化設備市場,2008年3月,FX企業在上海投資設立了FY(中國)投資有限企業(“FY中國”),負責投資管理法易集團的在華業務。同年9月,FY中國與一家中國大陸電子設計企業共同在上海投資設立了KM中國工程設計有限責任企業(“KM中國”),FY中國持股80%。KM中國主要從事與環境保護自動化設備相關的工程、電路設計,并從事相關設備的安裝、檢測等服務。2011年KM中國年度設計類業務收入達5,000萬人民幣。自設立之日起,KM中國除了對外承接業務外,還根據集團的統一安排參與執行YX企業和中國大陸客戶簽訂的銷售及服務合同,具體的業務模式如下:
YX公司與中國大陸客戶簽訂業務合同。按照合同約定,YX公司將分別履行以下義務:
(1) 根據客戶的特定需求,提供環保工程所需設備的設計服務;
(2) 根據設計成果,定制并向客戶銷售設備以及工程所需器材;
(3) 提供設備售后安裝、測試和調試等服務。
因此,YX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全部合同價款由以下三部分組成,分別對應于上述各項服務內容,且在合同中作分別列明:
(1) 設備設計費
(2) 設備、器材價款
(3) 安裝、測試和調試服務費
出于保護知識產權的考慮,YX公司不向客戶單獨提供設備設計服務;同時會在業務合同中約定,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的與設計有關的知識產權歸YX公司所有。
合同執行過程中,設備設計工作實際由KM中國的設計人員在上海完成;YX公司安排設備、器材成品由海外裝配地直接運至客戶所在地;售后安裝、測試和調試等服務,則根據KM集團內部的統一安排,由KM中國在客戶現場提供。
中國大陸客戶向YX公司支付全部合同價款,YX公司在賬務上按合同價款全額確認收入。
YX公司不向KM中國支付任何款項,故KM中國在賬務上不確認服務收入,其員工從事設計,以及售后安裝、測試和調試服務所發生的有關支出由KM中國自行負擔,在賬務上已記入KM中國的成本費用。
KM中國自成立以來一直為營業稅納稅人。
YX公司在中國大陸的每個合同項目均各自獨立,互不關聯,且每個項目均在3個月內完成。
近年來,中國本土工業設計企業日益壯大,KM集團在華業務正面臨激烈的競爭,其原有的品牌效應和技術優勢在逐漸弱化。為了應對不斷升級的同業競爭,并在確保原有市場份額的同時實現規模效應,KM中國擬進行以下商業安排:
KM中國將于2012年年末左右收購上海一家企業(“AT企業”)持有的從事環保自動化設備業務的A、B、C 三家企業的股權。根據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AT 企業截至2012年9月30 日的資產狀況如表2-1所示(假設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
根據初步的談判結果,雙方同意按股權評估后的公允價值(即800萬人民幣)進行收購交易,KM中國將以AT企業為對象增發相應價值的股票用于支付收購對價。
KM集團將視野也投向了中國大陸其他地區,擬由FY中國于2012年10月?12月期間分別在南京、深圳、廈門、杭州設立子企業,在當地開展樓宇自動化設備的工業設計及相關業務。預計自2013年起,FY中國將向FY集團所控股的所有在華企業提供包括營銷支持、市場調查、采購及成本安排、信息技術支持、人力資源和法律支持等在內的一系列共享服務,并按服務成本加成8%的價格向各集團內企業收取服務費(假定該收費價格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對于KM中國收購AT 企業持有的A、B、C 三家企業股權的交易:
(1)請分析該交易能否適用財稅[2009]59號文件中規定的特殊性稅務處理,并說明理由。若可能,請說明還需要滿足哪些其它條件。
(2)假設KM中國收購AT 企業持有的A、B、C 三家企業股票(即首次交易)后,由于管理風格等多方面的差異,本次收購并未達到預期的商業效果。因此,KM中國和AT 企業在完成首次交易的一年半以后決定終止合作,分別按照公允價值出售了各自持有的A、B、C三家企業股票和KM中國的股票以套現(即第二次交易)。請比較分析首次交易采取特殊性稅務處理或一般性稅務處理,將對AT 企業和KM中國在兩筆交易中的企業所得稅稅負所產生的影響,并說明首次交易采取哪一種稅務處理對集團更為有利。
參考分析:
根據財稅[2009]59 號文件,資產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受讓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轉讓企業)實質經營性資產的交易。其中,“實質經營性資產”是指企業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與產生經營收入直接相關的資產,包括經營所用各類資產、企業擁有的商業信息和技術、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投資資產等。因此,KM中國收購AT 企業持有的A、B、C 企業股權可能可以認定為企業重組中的“資產收購”交易。其中,KM中國系受讓企業,AT企業系轉讓企業。
財稅[2009]59 號文件對可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資產收購列舉了五項實體性條件,具體分析參見表2-2:
除實體性條件以外,重組交易當事方還需依照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交與重組相關的資料,以進行備案,否則不得采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具體操作上,可由資產轉讓方AT企業作為重組主導方,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特殊性稅務處理適用性的確認申請。
上述資產收購交易也可視為三筆股權收購交易。根據59 號文件的規定,可以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股權收購必須滿足被收購股權比例不低于50%的條件。其中A企業的股權比例低于50%,B企業與C企業股權比例超過50%。A企業即使滿足了上述所有條件,也不能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B企業與C企業在滿足了上述所有條件的基礎上可以使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通^上表分析,在僅考慮所得稅稅負的情況下,盡管首次交易采用特殊性稅務處理遞延了AT 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時點,但就KM中國前后兩次交易的企業所得稅總體稅負水平而言,特殊性稅務處理反而要高于一般性稅務處理 。然而,該交易是采取哪一種交易結構與稅務處理方式更好,其實并沒有確定的答案。相關企業(KM中國,AT 企業)及其股東,應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結合自身的現金流情況,以及業務需要,做出適合自身情況的判斷。
三、基于該案例的無差異分析
前一節的案例分析運用的是第四章中所提的第二種稅務籌劃思路:條件相同尋找最大稅后收益,即假設交易對價無差異,尋求稅后收益最大化的交易結構。下面本文將運用第一種稅務籌劃思路對改案例進行分析籌劃,即:假設目標企業的稅后收益無差異,尋求最低的購買價格。為了方便分析,將對該案例的一些條件做一定修改。假設上海法易直接收購AT企業的全部股權或者資產,無論上海法易選擇何種收購方式,其愿意付出的最高對價為1500萬元,AT企業愿意接受的最低對價為其資產或股權的賬面價值(假設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以股東或企業的稅后收益和購買成本為標準,求最優的并購模式。
(一)目標企業無差異價格分析
四、建議
企業并購中的稅收籌劃不同于企業其他方面的稅收籌劃,它更加的復雜,涉及多個納稅主體,稅務籌劃是在并購交易中進行的,而并購模式的選擇從一開始就決定了稅收籌劃的方向。并購模式的選擇從根本上講是一個談判與博弈的過程,并購方案的達成很大一部分決定于交易雙方甚至多方的談判與博弈結果。正如前一章案例分析所展示的結果,在使目標企業或目標企業股東稅收收益無差異的情況下,采用不同的交易收購方的收購成本有所不同,這就需要收購方通過與被收購方或被收購方股東進行談判,盡量讓被收購方接受最低收購成本的交易結構。因此,溝通在并購中就極為重要,交易各方盡力使其他交易參與者清晰的了解各方的情況,使整個交易環境與內容清晰透明,在充分博弈的基礎上尋求能使各方滿意的最優并購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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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石油物探企業發展戰略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其物探業務的發展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難和挫折。究其原囚,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也不可忽視,為更好地促進石油物探企業的發展,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完善稅收政策、加強稅收管理,做好石油物探企業的稅務籌劃與管理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一、石油物探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1、從我國石油物探企業的狀況看,石油物探企業在承攬技術服務項目或勘探開發投資的過程中,迫切需要了解所在投資國家的稅收策略、稅收征管機制。由于對投資國家的稅收策略、征管機制缺乏完善而又系統的了解,企業在所在投資國家承擔很高稅負的情況時常發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利益和石油物探企業的形象。因此,石油物探企業迫切需要得到我國稅務機關的協助,更好地掌握對投資國家稅收政策、征管制度方面的知識。
2、石油物探企業的稅收征管制度較為滯后。日前,對境外稅收政策如何掌握,已經成為海外發展石油物探企業迫切需要了解的問題。因為,在一些國家,稅務機關為石油物探企業開具的稅收憑證,只有稅務部門主管的簽字,而且簽字字跡模糊難以分辨;而在另外一些國家和地區,如中東地區、委內瑞拉等國,對石油征稅由能源部門負責,能源部門無法開具稅務發票。同時,由于中國石油物探企業在境外投資開發石油項目多采取合作開發的模式,投資國稅務機關對合作區塊進行征稅時,是將區塊作為整體來征收稅款,一個區塊僅僅一張憑證。中國物探企業只能得到完稅憑證的復印件。在此現狀下,物探企業由于不能提供我國稅法要求的完稅憑證原件,無法與中國的稅收政策相結合。
二、石油物探企業稅收籌劃內容
1、石油物探企業的整體籌劃。為了加強石油物探企業員工的財稅管理工作力度,做到合理依法繳稅、納稅,石油物探企業需要對財稅政策做系統充分的籌劃。石油物探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從企業的發展目標出發,為減輕石油物探企業總體稅收壓力、增加石油物探企業的稅后利潤而展開的策略性籌劃活動。在這種體系下,如果海外年度沒有采用公歷制,石油物探企業的境外年度利潤就可能出現尚未分配的情況。
2、石油物探企業還要輔之分級籌劃方法。集團公司的財稅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財稅制度變化對石油物探企業帶來的影響,并提出解決意見;及時準確地與國家財稅主管機構溝通協調,并反映石油物探企業納稅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組織指導石油物探企業財稅管理工作和培訓工作,進行系統合理的財稅政策籌劃,制定嚴格的石油物探企業財稅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加強內部監管和外部調控。而與之相協調的石油物探企業子公司的財稅部門在財稅管理方面主要貫徹落實石油物探企業統一的財稅管理制度;及時反映石油物探企業遇到的納稅問題并提出意見及建議;按照石油企業的統一規劃進行具體的操作性管理與籌劃工作。
三、石油物探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將納稅籌劃思想貫穿于石油物探企業全過程
石油物探企業領導要重視納稅籌劃。納稅籌劃作為一項系統細致的規劃性活動,必須依靠石油物探企業領導層的支持才能落實運營。由于企業主管部門的績效考核大多與利潤等指標掛鉤,節稅能力的大小一般并不在考核范疇之內,因此石油物探企業領導對納稅籌劃不夠關注、動力不強。然而,隨著石油物探企業的發展,企業領導要構建“石油物探企業追求的是稅后效益的最大化”的意識,而不迷戀于毛利潤的最大化。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有效增加石油物探企業稅后收益,其效果有時比改進石油物探企業經營管理更直觀、更能夠得以體現。因而石油物探企業領導在實際工作中要支持納稅籌劃,及時有效地落實企業財務稅收工作。其次,石油物探企業要培養合格的納稅籌劃人員。納稅籌劃是一種高智商、高利潤的財務管理工作,它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具有稅收管理、會計核算、財務等專業知識,并且系統了解、熟悉石油物探企業整個納稅、經營、籌資活動,從而籌劃出不同的納稅方案,做出最優質的抉擇。
2、加強與國家稅務機構的溝通
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時期,稅收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同時缺乏穩定性。種種跡象表明了稅務機關在整個企業納稅籌劃有效性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為在稅法構建不完善的領域中,稅務機關具有特殊的權利,而且整個企業的財務、稅務都要有納稅機關的支持。特別是石油物探企業經過持續的重組改制,許多石油物探企業行為具有特殊性,因而有些地方與稅收機關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石油物探企業稅收籌劃人員保持與稅收管理機構進行溝通協商就更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石油企業 稅收籌劃 探討
稅收籌劃的前提必須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經濟政策導向,促使企業作出有效的經濟行為,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實力;符合國家的稅收立法意愿,有效實現稅收在經濟活動中的調節作用,規范企業納稅行為,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所以無論是企業還是國家都主張企業實施合理的稅收籌劃。
一、石油企業實施稅收籌劃的作用
(一)增加企業可支配收入
稅收籌劃可以有效減少企業經營成本,提高企業的綜合收益。我國的稅收具有固定性、無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稅收的特點表明企業對于稅收支出是無法收回的,經營收入中沒有與稅收支出相匹配的項目,這樣稅收支出就構成企業的一項凈支出,減少了企業的收益,所以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有效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支出,增加企業的可支配資金,將這些資金轉換成為企業的資本積累。
(二)幫助企業達到財務目標,增加企業收益
石油企業必須建立事前籌劃、事中管控、事后完善的工作體系。實施稅收籌劃需要及時準確地掌握國家稅收政策動向,并結合企業自身經營特點,在經營前期制定完善的稅收計劃,在合法合理情況下,制定出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石油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充分享受國家稅收的優惠政策,同時又完成了財務目標,增加了企業收益。
(三)稅收籌劃可以建立健全企業會計制度,實現財務全面管控
良好的稅收籌劃必須建立在完善的會計制度前提下,所以石油企業應該建立健全完善的會計工作體系,增加風險控制節點,加強風險管控力度,不斷完善企業管理模式,提高整體財務管理水平。企業通過對收稅工作的調控和管理,促使財務工作流程和各項規范更加科學合理,實現財務工作的全面管控。
二、石油企業具體營業活動中的稅收籌劃
(一)籌資活動中實施稅收籌劃
資金籌集是企業財務活動的起點,籌資活動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前提,企業的籌資活動中也可以運用稅收籌劃來進行輔助。企業需要大量資金來運營,其中負債是企業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也是籌資的主要方式。企業在負債籌資方式下不具有資金所有權,所以在資金持有環節不會產生任何稅負。根據國家稅法規定,經營活動中向金融企業進行籌資借款時,產生的利息支出準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因此增加了稅前可抵扣成本,降低了企業的稅費支出。
企業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和金融借款方式來進行融資。這種融資方式不僅簡單快捷,資金可以迅速到位,借款產生的利息費用也可以稅前扣除。在發行債券時,企業可以選擇發行可轉換債券,在達到債轉股條件時,結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將債券轉換成股票,這種籌資方式不但可以降低資產負債率,債券產生的利息費用也可以全額在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債轉股又減少了企業的資金支出,同時企業的稅負不再由企業全額承擔。
(二)投資活動中實施稅收籌劃
企業的投資決策活動以企業盈利為目的,但是稅收成為影響企業收益的因素之一,所以石油企業投資活動中實施稅收籌劃,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企業收益。石油的開采和提煉需要很多大型的固定資產設備,這部分生產設備是石油企業主營業務中的重要成本支出。稅法規定企業購買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支出,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對于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15%減征企業的所得稅,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費用加計50%扣除等規定,所以石油企業應加大自主研發資金投入,研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設備,提高自我的創新能力,充分享受國家稅收政策優惠。
(三)生產經營中實施稅收籌劃
石油企業的整體規模比較大,企業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對于企業應該不斷優化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構成企業經營成本,所以選擇合理的折舊方法會對企業利潤產生不同的影響。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包括:直線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按預計使用年限平均計算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加速折舊法,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準予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辦法,加快折舊速度,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企業結合不同折舊方法特點,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在時間上進行納稅籌劃,增加企業可支配資金。在金融危機下發生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貨幣實際購買力也會發生改變,利用不同的折舊方法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強公司未來競爭和融資能力。
石油企業實施稅收籌劃,可以促使企業主動研究分析各項稅收政策,提高企業稅收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稅收工作進行整體規劃,同時可以減少企業的稅收成本的支出,提高石油企業資金使用效率,為企業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關鍵詞: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必要性;方式
一、引言
石油是當今社會重要的能源物資,其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都關系著國家的經濟命脈,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財務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門,自然也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上來重新審視。可以說,石油銷售企業運營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例如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管理、利潤分配等行為都會涉及到與稅收相關的領域,開展納稅籌劃相關工作,完善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不斷鞏固自身的行業競爭力就成為當前形勢下各家石油銷售企業的重點研究范疇。從我國目前的狀況來看,石油銷售企業所涉及到的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等內容都基本進入完全競爭階段,各家企業要想再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石油銷售企業的納稅籌劃的主旨在于在不違法國家各項法律法規的前提條件下,通過對自身各項經營活動的科學安排,采用降低實際稅賦的方法來力爭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切實達到提高企業經濟收益的目的。
二、石油銷售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1.是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重要保障
任何企業的管理工作都需要一定的目標作為推動力,財務管理的目標是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隨著外部市場環境的變化,石油銷售企業也必須順應市場的需求,更新財務管理理念,激發企業的經營活力,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化解危機、風險的能力。為了能夠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石油銷售企業也逐漸樹立起了以提高經濟效益為根本,以資產、資金管理為基礎的財務管理目標,并且在此過程中逐步推行預決算制度和責任落實制度。要想實現這一財務管理目標,就要求石油銷售企業必須敏銳捕捉宏觀經濟環境、金融市場發展態勢、內部管理、稅收等各個方面的信息和變化,做到未雨綢繆。全面、系統地分析財務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任何一個內容出現紕漏都可能造成整個財務管理工作的失效,其中稅收工作就是一項重要的內容。稅收情況會直接影響一家企業的經營收益,特別是對于石油銷售企業來說,涉及到的稅種較為反復,稅負也較高,如果忽視納稅籌劃工作,可能會減少企業的可使用資金量,不利于投資,從而影響財務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和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鑒于此,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對于石油銷售企業來說刻不容緩。
2.是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
首先,進行納稅籌劃工作,可以幫助石油銷售企業改善資金的使用狀況,為企業爭取到更多可以靈活使用的資金,提高財務靈活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企業抵抗外部風險的能力。規范企業的資金管理需要注重對現金流的控制、強化開源節流的思想,這樣的資金管理模式從客觀上要求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合理降低資金占用量,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是幫助企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的有利途徑。其次,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有機組成部門,對完善財務管理體系,促進企業良好經營運作緊密相關,尤其是對資金量大,分支機構多的石油銷售企業來說更是如此。
3.是企業贏得市場競爭的客觀需要
石油作為一種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的戰略性能源,注定了其在生產、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需要嚴格把控。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推進,各行各業對于石油的需求量與日俱增,尤其是在加入WTO滯后,國外的石油銷售企業通過較為成熟的財務管理機制和先進的納稅籌劃經驗,為自己擴大市場份額做足準備。我國的石油銷售企業如果要想在于國外企業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做到科學降低成本。從客觀上來說,我國對于石油的進口依賴程度超過50%,要想明顯降低成本有一定難度,鑒于此,通過納稅籌劃工作合理降低稅收方面的支出就顯得更加重要。
三、石油銷售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工作的主要方式
1.提高企業管理者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視程度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石油銷售企業的管理者應該充分認識到納稅籌劃的重要意義,將納稅籌劃納入石油銷售企業的經營決策中,放在企業的戰略發展層面進行考量。由于受到傳統財務管理思想的影響,我國的很多石油銷售企業并沒有關于稅收這一部分的決策模式,這樣的缺失一方面是我國企業沒有將納稅籌劃工作與企業的發展規模、方向聯系起來,另一方面就是企業管理者還缺乏相關的意識,納稅籌劃意識較為落后。隨著外部環境的改變,石油銷售企業的管理者必須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自身發展狀況的納稅籌劃方案,對于以往的籌劃方案也需按照新的理念和標準進行重新評估,做到納稅籌劃的實效性,保障納稅籌劃目標的順利實現。
2.找準企業稅收籌劃的重點,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石油銷售企業涉及到的稅種較為反復,實際稅賦也較高,因此有著較大的納稅籌劃空間。在企業制定納稅籌劃具體方案的過程中,企業應該對這一方案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各種成本和收益進行分析,選擇收益最大的方案來進行。簡單來說,就是企業在選擇納稅籌劃方案的過程中,要秉承效益最大化原則。一般說來,所有的納稅籌劃方案都會帶來兩方面的效果,一方面,越是能夠給實施納稅籌劃的企業帶來更多收益的方案,其自身的風險也越大;另一方面,企業除了考慮收益之外,還必須考慮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其他成本,尤其是萬一方案失敗可能發生的損失。總的來說,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之前,要注意對成本與收益的綜合分析,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爭取研究出一種可行的,能夠給企業帶來正的現金流量的納稅籌劃方案。
3.在實際納稅籌劃工作中要注意對風險的規避
納稅籌劃工作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石油銷售企業涉及的稅種較多,各個稅種之間的抵消因素必須要納入考慮范圍。有學者就提出,由于各個稅種的稅基之間往往是相互聯系的,就會導致縮減某稅種稅基的時候引發其他稅種的稅基加大,這樣此消彼長,不僅達不到納稅籌劃的目的,甚至還會加重企業的納稅負擔。因此,石油銷售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一定要從納稅工作的總體上進行考慮,在企業的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開展此項工作,找準納稅籌劃工作的切入點,完成好納稅籌劃工作的目標。例如,在開展購油送抵扣券促銷活動中,抵扣額由各油品按銷售額比例分攤確認收入,并要求抵扣金額應與銷售額開在一張發票上;經營租賃加油站在協議簽訂時可分為房屋租賃和有形動產租賃,而有形動產租賃可作為現代服務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減稅額;對聯營加油站進行股權轉讓時,應先進行分配股息再作評估轉讓,可避免未分配利潤的重復納稅;加油站油罐保養,加油機修理等往往達到了大修理支出的標準,可以通過采取多次修理的方式來獲得當期扣除修理費用的稅收待遇。
4.切實加強對相關稅收籌劃人員的專業培訓
納稅籌劃是一種關于企業納稅的事前籌劃行為,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幫助企業節稅,可以說這是一項具有增值性的高技術工作。一項納稅籌劃方案能否取得成功,取決于企業是否擁有具有足夠專業素養的納稅籌劃人員。對于這類工作人員來說,不僅需要對我國的稅收、財會、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十分熟悉,還需要對國家的稅收發展趨勢有一個較好的預判,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成功地幫助企業把握好進行納稅籌劃的機遇。石油銷售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之前,相關工作人員應當有針對性地了解國家關于石油銷售行業的稅收細則,深入領會、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頒布稅法總原則,稅法在操作性、銜接性上都還存在一定的空白和缺陷,鑒于此,納稅籌劃人員水平的高低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能否適當的利用國家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達到合理避稅,降低實際稅賦的效果。
四、結語
納稅籌劃工作是一個長期、動態、連續的過程,在實際工作中并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模式和程序,難以有一個模版可以照搬。因此,石油銷售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綜合評估之后選取最適合的方案。
作用。
參考文獻:
[1]曹雅琳:石化銷售企業的稅收籌劃[J].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