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國國際法年刊》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03-17 17:15:55 413人看過
《中國國際法年刊》雜志是一本在政法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中國國際法學會主管、中國國際法學會主辦的期刊,創刊于1982年
《中國國際法年刊》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盡量避免出現長句,要用標點適當隔開,文字敘述要通俗易懂,避免晦澀歧義。
<二>凡屬國家、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和重點攻關課題項目文稿,請提供基金名稱和編號,附在文題后。
<三>稿件應包括以下信息:文章標題、中文摘要。來稿須為作者本人的研究成果。作者應保證對其作品具有著作權并不侵犯其他個人或組織的著作權。
<四>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五>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不同層次的標題,有上下關系者,在內容上應相互聯系。題末不加標點符號,空1字書寫內容。
<六>來稿請務必注明姓名、單位、地址、郵編、手機號碼、E-mail地址、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及開戶行信息,以便及時寄送樣刊等。
<七>圖表中文字必須用漢字;正義和圖表中數字最多保留3位小數,個別數據位數過多,保留至小數點后第一個非零數字。
<八>中英文文題應簡明、確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符、代號等。
<九>本刊參考文獻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標注體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獻,在引文后的圓括號內標明作者名和文獻的出版年份。
<十>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該雜志旨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政法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政法規律,服務政法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政法研究成果,促進政法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政法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聲明:以上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公開資料,如有不準確之處,請聯系我們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