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聯系《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11-19 18:34:54 2445人看過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社聯系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長沙路1108號。
雜志基本信息介紹
主編:孫貴芬
影響因子:0.26
出版地區:新疆
國內刊號:65-1299/D
國際刊號:1672-1195
雜志創刊于1981年,主要獲得過的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文章特色介紹:
<一>稿件務必注明作者簡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職稱、目前從事何種工作、電話、手機、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及郵編。
<二>文章要求具有較高的學術水準。以科學的研究范式開展研究,研究內容要有深度,論據可靠,結構清晰,結論鮮明,寫作規范,具有學術創新性。
<三>摘要應排除本學科領域中常識性內容,引言中出現的內容不宜寫入摘要;不對論文的內容作自我評價;不要簡單重復題目中已有的信息;不出現數學公式、化學結構式、插圖和表格,不引入參考文獻序號。
<四>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內容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用第三人稱撰寫。
<五>符號應采用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公認的符號,一種符號只能代表一種量。全文所用的符號必須前后一致,圖文統一。
<六>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種文獻,則使用首次出現的序號,并在序號的[]外直接著錄引文頁碼(不加括號或P)。
<七>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八>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九>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十>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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