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整理 2025-11-19 18:34:27 1854人看過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是一本在文學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吉林省教育廳主管、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主辦的期刊,創(chuàng)刊于2004年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二>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擬用通知”后不再改動。
<三>切勿一稿兩投。投稿時必須注明該文稿是否已在非公開發(fā)行的刊物上發(fā)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或已用其他文種發(fā)表(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種情形不屬于一稿兩投。
<四>參考文獻要求在文中對應處以上角標形式按引用順序標出序號。作者超過3個時,只著錄前3個,其后以“,”斷開加“等”。
<五>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六>關鍵詞:3-5個,以空格號相隔。關鍵詞請按照《CYT173-2019學術出版規(guī)范關鍵詞編寫規(guī)則》編寫。
<七>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chuàng)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八>題名應文題相符,一般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 一般不用副標題) 。
<九>作者姓名及工作單位宜署真名,多名作者姓名之間要用逗號隔開;工作單位包括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稱及郵政編碼。
<十>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該雜志旨在推動文學理論與實踐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為廣大文學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文學規(guī)律,服務文學實踐。通過發(fā)表高質量的文學研究成果,促進文學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文學改革與發(fā)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發(fā)文量:359
總被引次數:442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報雜志學術成果
雜志學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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