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漢語史與漢藏語研究》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11-19 18:35:45 694人看過
《漢語史與漢藏語研究》雜志是一本在教育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南京大學漢語史研究所主管、南京大學漢語史研究所主辦的期刊,創刊于2017年
《漢語史與漢藏語研究》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稿件文責自負。編輯部保留對稿件的編輯、刪改權利,如有特殊需求,請在稿件上說明。
<二>論文題目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題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且須簡明、具體、確切。
<三>配圖請統一打包文件夾發送。圖片文件名中須標明圖片信息,其中作品的信息包括作者名、作品名、材質、尺寸、年代、藏地等。
<四>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五>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六>注釋:應與參考文獻予以區別,格式為作者名:《文章或書名》,載《期刊名》年份期數卷數,出版社,頁數。
<七>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八>外國人名、地名請參照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新華通訊社譯名室編) 和《外國地名譯名手冊》(中國地名委員會編) ,并注原文。
<九>所投稿件應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出版物法規,如關于標點符號和數字使用的規范等。
<十>外文文獻在前,中文文獻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時期的文獻按出版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外文書名以斜體書寫,實詞首字母大寫;外文論文篇名以正體書寫,僅篇名首字母大寫。每條頂格寫,回行時空兩格。
該雜志旨在推動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教育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教育規律,服務教育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教育研究成果,促進教育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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