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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企業戰略的審查應成為管理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企業戰略的審查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審查企業有無戰略。一般而言,業務單一、規模較小的企業可能不存在明確的戰略方案,業務多元化、規模較大的企業應該制定明確的戰略方案。企業規模越大,戰略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就越重要,因此,戰略審查的第一步就是審查企業,特別是規模較大的企業,是否制定出了明確的戰略方案。
2、審查企業戰略是否與行業性質相適應。在確定企業已制定出明確戰略方案的基礎上,審計人員需要審查企業戰略是否與行業性質相適應。如處在分散行業中的企業常采用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和橫向合并等戰略來提高自身在行業中的競爭力,提高市場占有率;又如,處于成熟行業中的企業常采用縮減產品系列、降低成本、提高現有顧客的購買量等戰略來保持原有的競爭地位或采用創新、發展國際化經營等戰略來尋找新的發展機會。
3、審查企業戰略是否與企業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相適應。在確定企業戰略與行業性質相適應的基礎上,審計人員還要審查企業戰略是否與企業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相適應。
4、審查企業戰略方案能否有效貫徹執行。通過上述三個步驟的審查,確定企業已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戰略方案的基礎上,審計人員需要審查企業戰略能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可重點審查以下幾個方面:(1)審查各事業部或各職能部門是否根據企業的總體戰略,制定出各事業部或各職能部門的戰略方案,審查各事業部的戰略方案是否詳細說明了本事業部所確定的經營活動范圍和目標,審查各職能部門能否把事業部或企業的經營戰略轉化成指揮與協調活動,以保證總體戰略的具體實施;(2)審查是否存在資源分配與工作計劃不銜接的風險;(3)審查企業管理人員實施戰略的具體形式是否適當;(4)審查企業為解決戰略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而確定的糾正措施和權變計劃是否適當。
(二)對企業組織結構的審查
對企業組織結構的審查可從兩個方面進行:
1、對縱向分工結構的審查。對縱向分工結構的審查,重點在于確定企業的管理層次是否過多,對此,審計人員可以通過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來確定:(1)集權和分權的程度是否恰當;(2)中層管理人員人數是否過多;(3)信息能否在組織中及時有效傳遞;(4)管理人員的協調與激勵行為是否受到過多地限制。
2、對橫向分工結構的審查。常見的企業橫向分工結構有:直線制結構,直線職能制結構,事業部結構,母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結構。對橫向分工結構的審查,可結合每一種結構各自的適用范圍進行。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還需要結合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環境、經營戰略、技術特點和管理體制等因素進行具體分析,以確定企業的橫向分工結構形式是否合理。
(三)對企業計劃的審查
企業計劃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著企業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對企業計劃工作的審查應成為管理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企業計劃的審查應重點關注(1)企業是否設計出了適合本企業的計劃系統。這一審計內容包括:對各類計劃是否確定了適當的計劃制定者、計劃范圍和計劃形式,計劃是否與資源配置相協調,計劃是否與業績評價相協調等。(2)計劃是否與企業目標相符合,是否為實現企業目標服務。(3)計劃是否對影響計劃完成的一些不確定因素有所估計,并確定了相應的應變措施。(4)計劃是否建立在對歷史數據的正確分析和對未來合理預測的基礎之上。(5)計劃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即:完成計劃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大于執行計劃所需要的成本。(6)各部門之間的計劃是否協調,企業計劃正式下達之前是否征求了計劃執行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意見。(7)每一項具體計劃是否有計量其業績的標準和方法,能否為評價和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提供依據。(8)是否存在保證計劃能夠按預定方案執行的控制手段,計劃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各種信息能否及時傳送給計劃的控制者,計劃控制者能否對計劃執行過程出現的偏差及時發現并予以糾正。
(四)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查
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查應成為管理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查可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
【關鍵詞】內部審計 轉型 發展
一、企業審計的職能和國有企業審計內容的定位
企業審計職能主要包括監督、控制、評價、服務,企業審計內容圍繞審計的這幾種職能展開:
監督:審計的產生源于企業管理者無法親自對執行層的運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監督。審計借助于其對企業經營管理情況、內控制度情況、企業經營環境等因素都熟悉實施監督職能。審計監督職能的履行一是在企業內部形成一種威懾作用;二是通過對企業各個層面的檢查,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彌補管理上的漏洞,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控制:審計是對企業內部經營活動的效果進行檢查與監督,這本身就是內部控制職能的手段的應用。審計通過控制職能將收集到相關信息反饋給管理層,為及時糾正、完善內部控制執行的偏差提供依據。
評價:審計通過事前、事中審計,為管理層對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的了解和評價提供真實、公正的監督檢查信息,從而找出管理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斷得以改進。評價職能主要在對重要崗位、關鍵業務環節履行內部控制的情況,以及對管理層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目標責任的執行等方面發揮作用。
服務:審計綜合性強、熟知企業管理環節、評價客觀真實,通過對企業的內控制度、經營決策等方面進行分析,對企業管理中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提供較為全面且中肯的審計建議及改進措施,共管理層決策。
審計的各個主要職能都在發揮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包含,任何審計項目缺失了其中一個職能,要實現審計目標都變得十分困難。對于國有企業來說,與一般企業有較大的不同,他們多數是與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需求相聯系的,因此在出現問題的時候,不能依照常理進行推斷。國有企業的審計工作,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第一,要檢查企業的各項工作流程是否規范,經營機制的轉換等等,通過這些審計,獲得一些詳細的數據和資料,對總體的運營情況有一個清楚的了解;第二,國有資產的投入是審計的重點,無論是成本、盈利還是支出、虧損,所有與國有資產投入的相關環節,都要得到徹頭徹尾的審計,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工作當中,獲得一個理想的結果;第三,針對生產經營中的關鍵環節進行審計,核查各個環節的成本投入是否符合實際需求,是否擠占成本費用等等。通過以上三點的審查,能夠最大限度地提升企業審計水平,并且充分確保監督到位。
二、國有企業審計工作發展展望
(一)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建設日趨規范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規范審計工作標準,明確審計質量與企業內部審計的生存和長遠發展息息相關。我國內部審計協會出臺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等準則,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內部審計人員的職責與權利,為審計人員工作獨立性的提高奠定了法制基礎。
(二)風險審計逐漸成為主流
隨著國有企業的逐步發展,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完善越來越受到重視,內部審計也逐步有事后控制向事前、事中預防轉變,才能不斷滿足對企業經營管理環節全過程的監督與評價職能,通過采用風險評估方式,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按照風險度的高低適時開展審計工作。審計人員以風險評估為基礎進行審計,促使其要不斷關注企業內控制度中風險的變化,從而根據風險評估的思路出具審計報告,有效地將對企業經營管理的控制與風險評估相銜接
(三)審計信息化的運用成為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
隨著信息化技術的日益發展,計算機對信息處理的穩定性、及時性的優勢日漸明顯,審計手段已經由傳統的手工查賬審計逐漸向計算機審計過渡己經成為一種可能。審計手段信息化,使審計人員能夠通過審計系統隨時審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使得實時審計、過程審計將不斷取代事中審計、事后審計,在線審計取代就地審計是發展的必然趨勢。
(四)內部審計外部化成為審計發展的新動向
目前,內部審計人員不足與企業規模日漸壯大的矛盾越來越明顯,迫使部分企業開始嘗試將內部審計向外部化方向發展。內部審計外部化石內部審計將其全部或者部分只能通過招標等方式委托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中介結構來完成。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有效結合,一是利用外部審計機構服務于不同企業積累的經驗提高本企業的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二是從獨立于企業經營者的立場,客觀地評價企業經營行為,是審計結果更符合企業實際情況。
三、新時期做好國有企業審計工作的轉型
正如上文所述,國有企業審計既具有一般企業審計的基本職能,同時又由于國有企業區別于一般企業的特殊性,要在審計內容上有所側重。立足現在展望未來,國有企業審計正在朝著信息化、外部化的方向發展,我們必須做好新時期國有企業審計工作的轉型,所謂審計轉型,其實質就是審計思維、審計手段、人員素質等在原有基礎上得到進一步提升,其核心的內容就是推進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內部審計轉型的根本目標是要實現上述五個方面的轉變,即在審計理念上,對內部審計本質的認識由檢查系統向控制機制的認識轉變,由注重結果、重在治標向注重過程、重在治本轉變;在審計的職能上,由單純監督向監督與服務并重轉變;在審計的目標上,從查錯糾弊向內部控制評價和風險評估轉變;在審計內容上,由財務控制向業務控制和信息系統控制轉變;在審計的方式上,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全過程監督轉變;在審計的手段上,由手工操作為主向利用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為主轉變。應該說,這一目標的提出,既符合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體現了我國內部審計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政預算 審計 重點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各級政府審計部門對本級各部門、各單位和下級政府的預算執行、決算實行審計監督;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也規定,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由此可見,財政預算審計是法律規定的審計機關必須審計的內容。財政預算審計是一項涉及面廣、占用時間長的審計項目,在審計實務中,不可能面面俱到,全面審計,應該抓住重點內容,實施審計。
一、審查預算編制和批復情況
主要審查預算編制內容、預算編制程序、預算批復與預算調整的合規性。
(一)審查預算編制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是否將稅收與土地出讓金足額列入預算,是否將按規定應列入預算的非稅收入,足額列入;上級各項補助收入包括返還性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含體制補助及結算補助)、專項轉移支付收入,是否按規定列入本級預算;上一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是否列入本年預算,上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的支出數是否真實;教育、科技、農業、社會保障、預備費等支出的預算安排是否符合法定規定。
(二)審查預算編制的程序是否合規
檢查部門預算的編制是否按照《預算法》規定的程序辦理,編制是否及時。項目支出預算是否實行項目庫管理,并按輕重緩急合理排序,進行滾動管理。對新增項目預算數額較大、專業技術復雜的項目,是否按要求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結構進行了投資評審。部門報送的項目預算建議方案,是否將大部分資金細化到使用單位和具體用途。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或采購限額上的貨物、工程、服務,是否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三)審查預算批復是否合規
財政部門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批復本級各部門預算;預留待分配資金是否合理;財政部門是否將政府采購預算納入部門預算予以批復;是否依據各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額度,匯總編制本級政府年度采購計劃,并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下達。
(四)審查預算調整是否按規定辦理
對于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是否按規定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告調整的主要內容、具體項目及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動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是否編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有無擅自改變預算資金使用方向的問題。
二、審查預算執行結果情況
主要檢查財政收支是否真實、完整。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核對年初預算,檢查收入是否減少,支出是否增加;審查并清理財政歷年滾存結余數。
(一)審查預算收入情況
審查各項收入是否依法計征、足額入庫,有無隱瞞、轉移預算收入。重點檢查財政部門對各部門、各單位上繳的非稅性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是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有無用“以收抵支”和沖退收入的辦法,解決應由支出預算安排資金的問題;執收單位是否按照規定及時、足額征收,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有無截留、坐支的問題,有無自定項目、擴大標準、違規收費等問題;有無將應作預算收入的資金放在了往來或財政專戶中,進行預算之外收付核算,逃避預算監督的問題。
審查辦理預算收入退庫情況。主要檢查收入退庫是否經過批準,有無自定項目,擴大范圍,自批自退情況;退庫項目和金額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采取退庫辦法,預留預算收入問題;應退的各項收入,是否直接退給申請單位或者申請個人,是否在預算年度終了前退給。
(二)審查預算支出情況
審查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對年初已細化項目,是否根據年度預算和項目進度,及時、足額批復主管預算部門和專項預算管理部門上報的用款計劃和政府采購計劃,并開具專項撥款通知單。國庫處是否根據開具的專項撥款通知單及時辦理預算核銷,是否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及時予以撥付資金。有無未納入財政項目庫或未細化的項目支出預算,而辦理了資金撥付手續問題。有無超預算、超計劃撥款,以及隨意改變支出用途的問題。有無向非預算單位撥款或越級辦理預算撥款。是否對主管部門和專項預算管理部門超過規定時間仍未細化的項目資金收回統籌安排使用,并相應核減有關主管部門和專項預算管理部門的項目支出預算。對年終仍未落實到具體用途和使用單位的,是否收回并統籌平衡年度預算。有無在年末前夕,突擊撥款,造成大量資金沉淀問題。
審查預算調整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審查年中調整預算的控制機制是否健全,審批程序是否規范。有無通過“科目調劑”,在各支出項目中進行調增、調減問題。
審查對重大項目及基礎項目支出管理是否到位。重點審查是否存在損失浪費問題;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和內部控制,保障預期目標的實現;是否達到預期目標,項目建設是否產生積極的效果與影響。
審查土地出讓金收支、政府凈收益是否符合規定。專項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是否做到了專款專用。社會保障、農業、教育、科學事業發展資金支出的增長是否符合法定比例。有無不按實際撥款數列作支出,而以預算指標列支出。有無沖減已實際撥付的預算支出,轉暫付款掛賬的問題。有無為壓縮結余結轉資金“以撥作支”,將國庫資金調入財政專戶的問題。
(三)預算資金平衡情況審計
主要對本級預算當年收支平衡和資金平衡情況進行審計。核實財政赤字或結余情況和年終資金結存情況。
三、審查暫存暫付款及政府性債務情況
審查暫存、暫付款是否存在年年結轉,長期掛賬的問題。有無以前年度(三年以上)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長期掛賬;有無收回以前年度列支資金計入暫存暫付款,未納入預算管理問題。審查有無利用往來賬戶隱瞞、預留預算收入、虛列支出的問題。審查暫付款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無借款協議,是否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期收回。審查暫付款核銷程序是否合規,是否有預算。
審查政府性債務情況,重點關注債務的規模結構,償債能力,風險的防范。
四、審查財政專戶使用情況
審查是否按規定設置財政專戶,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專戶是否按規定核算財政性資金,有無將不應放在財政專戶中核算的收入放在了財政專戶中,有無將多種資金混放在一個專戶中;財政專戶管理是否集中,制度是否健全,支出是否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資金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
五、審查部門決算批復情況
檢查決算批復是否合法、規范,部門決算是否據實辦理,有無通過決算批復,將應上繳的收入用于解決應由支出預算安排資金問題;有無將應收回財政的資金直接留給部門、單位,抵頂行政事業支出問題。
六、審查年末結轉情況
審查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形成的結轉項目,經清理確認屬于已無法支出或無需支出的,是否通過調減項目預算等方式,將資金收回總預算統籌管理。審查結轉項目主要原因,有無具體項目、用款單位和資金保障。審查是否存在跨年度結轉問題,有無弄虛作假、人為調整預算收支的行為。審查財政部門督促部門加快結轉資金支出進度情況。比較分析是否存在結轉下年支出增長過快、規模過大的問題,是否符合切實壓縮結余結轉資金規模的要求。
七、審查上下級體制結算情況
審查專款補助、稅收返還、體制補助、結算補助和其他補助以及上下級財政部門結算的分割情況。檢查結算項目是否有文件依據;與上下級財政部門結算的分割是否依法依規,有無侵占、滯留、延壓的情況;財力性轉移支付收入是否全額納入年初預算進行管理;專項性轉移支付收入是否按上級告知的預計數來編制預算,分配是否合理,管理是否有效。對財政轉移支付情況進行審計,主要是關注轉移支付政策是否執行到位、資金的分配是否規范和透明、轉移支付的投向是否優化,揭示和糾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中標準不統一、隨意性大等問題。
八、審查財政內部控制系統
一、關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對涉農資金的審計。重點開展對農村家園建設、農業綜合開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水利資金、土地補償等涉農專項資金的審計和調查,促進政府惠農政策的落實。
二、關注財政風險問題,開展對地方財政債務情況調查。從全局的角度研究政府債務總體性的問題,提出化解財政風險的建議,突出審計工作的宏觀性。
三、關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將轉移支付資金審計作為每年財政審計的必審內容,深化預算執行審計工作。
四、關注財政改革措施的落實情況。在部門審計中增加兩個專題審計――“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審計”和“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審計”。用“兩個專題”將各部門的預算執行審計串聯起來,使其更富有新意和成效。從以往審計情況看,審計部門發現的問題幾乎年年雷同,缺乏新意。隨著部門預算的推開,新的問題會逐步顯現,但審計人員缺少關注,仍按老路子審計,影響了審計成果。
五、繼續關注民生資金,加大對民生資金的審計力度。可將審計調查和效益審計密切結合,重點關注衛生醫療、環境保護、水資源費、救災等資金。對確定的專項資金可同時開展效益審計,不搞大而全的效益評估式的審計,而是在財務收支基礎上增加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分析,就構成效益審計報告的內容,精煉后向社會公告,會有好的效果。
關鍵詞:社保 基金 審計
一、社保基金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當前我國的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社會保障法》缺乏有操作性的具體規定,其他相關政策法規對基金管理中的違法違規現象也沒有明確的規定,社保基金審計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審計標準,對社保基金相關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行為是否合法合規很難準確把握和處理。
(二)社保管理部門數據不準確
社保基金的管理涉及財政、社保經辦、勞動、稅務等多個行政部門,由于缺乏有效的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這種多頭管理的制度造成社保基金的應征數、實征數和入庫數等數據在不同管理部門大相徑庭。
(三)社保專項審計力量不匹配
社保基金專項審計內容較多、程序復雜。與基金審計工作復雜形成強烈反差的是審計力量嚴重不足。審計機關的人手本來就十分有限,同時要負責預算審計、部門審計、離任審計、績效審計、重大工程審計等工作,使社保基金審計力量相對不足。
(四)社保基金預算管理不到位
新《預算法》雖然已經實施,但部分基層政府尚未單獨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審計工作缺少相應平臺。如果沒有完整有效的社保基金預算,對社保基金籌集、分配和使用進行全程審計監督就難以取得實質性效果。
針對上述四個問題,應從健全社保相關法律法規、推進監管部門信息共享、優化審計力量配備、完善社保基金預算、強化社保基金全程監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使社保基金審計工作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軌道。
二、社保基金審計的內容和重點
(一)社保基金收入審計
對社保基金的繳款單位和個人,檢查其繳納基金的項目和此例是否正確,是否及時足額繳納,單位有無截留、挪用甚至非法侵占基金現象。對基金管理機構,檢查其基金征收的基礎資料是否全面準確。例如對財政部門劃轉的基金,應重點檢查劃轉是否及時,金額是否準確;對基金的利息收人和投資收益,重點檢查是否及時記帳和收回,賬款是否一致,有無設立賬外賬等問題。
(二)社保基金支出審計
1、審計基金的專款專用情況
對社保管理機構,檢查社保基金是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專用于社會保障事業,有無擅自改變基金用途的現象。對參保單位,檢查其有無挪用社保基金現象。
2、審計基金的開支范圍
重點檢查社保基金開支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是否擅自改變開支范圍。例如對工傷保險基金,檢查職工傷病是否屬于工傷保險基金規定的開支范圍,是否扣除保險公司或第三人的賠償金額等。
3、審計基金的開支標準
重點檢查有無擅自降低或提高基金開支標準現象。例如對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檢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標準是否嚴格按照職工傷殘等級,同一地區是否執行相同支付標準。
4、審計基金的支出結構
主要檢查基金支出結構是否合理,管理機構提取的管理費與基金支出總額的比例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管理費畸高擠占基金問題。
(三)社保基金管理審計
(1)檢查基金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國家相關法規制度是否一致,基金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基金運作是否合法、合理、合規。
(2)檢查基金是否專戶儲存。基金收入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及時足額上繳財政部門規定的專戶。應重點檢查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存在私自開戶,將基金公款私存等問題。
(3)檢查基金個人賬戶管理是否規范。養老和醫療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管理應合法合規,重點檢查個人帳戶是否按規定建立,賬戶設置是否科學、規范,個人賬戶資金的收支是否合法、清晰,有無挪用個人賬戶資金情況。
(4)檢查基金是否做到保值增值。主要檢查基金的運作是否合法、合規,是否規避相關風險,做到保值增值;基金投向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有無將基金投向國家禁止的項目;基金有無貶值風險。
(四)內部控制審計
重點對基金經辦機構的以下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一是檢查基金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有無內部監督機構,基金運作制度是否合法合規;二是檢查各項基金是否按規定單獨核算,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是否全面、正確,有無錯漏,財務人員變動是否及時辦理交接;三是檢查基金個人賬戶,看其收支是否合規、清晰;四是檢查會計、出納、審批、經辦等崗位人員職責是否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五)突出審計重點
基金審計時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應根據基金征繳、管理和使用中容易發生的共性問題,確定審計重點。例如,對企業職工養老和失業保險基金,因其涉及繳款企業、個人、基金管理部門和受益人等多個利益相關方,從信息掌控和審計實踐看,繳費單位和基金管理部門處于相對強勢地位,容易發生違規問題,所以繳費單位和基金管理部門應作為這兩類基金審計的重點。對工傷、醫療及生育保險基金,普遍在資金使用環節易發生問題,故定點醫療機構及受益人應作為這兩類基金審計的重點。
參考文獻:
[1]馮毅.淺議完善社保審計的有效途徑[J].中國集體經濟,2014,(8)
關鍵詞:醫院 合同審計 關注 問題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醫療事業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對于實體經濟的醫院來說,經濟活動的加強使得經濟合同的數量也隨之增加,作為醫院實體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經濟合同審計,在其發展的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經濟合同審計成為審計部門的重要工作,為了防范經濟合同風險,規范醫院的經濟行為,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經濟合同簽訂的各個環節都需要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嚴密的配合,在保障醫院相關的合法權益。
醫院的合同種類繁多,主要包括物資采購合同、項目建設合同以及房屋租賃合同、安裝服務合同等與醫院工作息息相關的經濟合同,醫院要在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相關的制度規范的基礎上,對于違背醫院相關制度及損害醫院利益的合同不予簽訂,經濟合同的簽訂必須以醫院的利益及規章制度為前提,保障醫院合法權益的實現。合同在簽訂的前期、中期及后期都需要進行有序的管理,按照合同審核流轉程序,根據自身的職責特征,加強相互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有效的預防及控制風險的發生,有效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本文作者主要是從合同審核的幾個重要內容出發,進行一下幾個方面的探討:
一、經濟合同的立項審計
審計合同文本前要審查的內容:經濟合同簽定前有關部門是否進行可行性論證及市場調查,對于醫院制定的審批手續以及醫院相關部門領導的審批意見和簽訂的經濟合同法人授權書、列入年度預算計劃的重大經濟項目及財務預算,對于計劃之外的經濟項目要再院長辦公會研究討論經過的基礎上通過。
二、對簽署合同主體的資格審查審計
對合同當事人的資質材料進行審查,具體包括的內容:企業經營資質證明,經營范圍是否與合同的標的內容相符,是否有法人委托授權書,證件是否齊全有效,如購買醫療設備,除營業執照外,設備制造及運營企業的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許可證及注冊資格證、經營授權等相關資格證明需,如招標采購項目,應提供招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等。
三、審計中的經濟合同內容研究
經濟合同是利益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相互間的約定,合約的嚴密性及完整性是經濟合同審計中的關鍵內容所在,周密的合同條款是合同對立雙方履行合同的重要前提。經濟合同審計工作要在保證條款的公正且雙方都熟悉合同基本條款的基礎上進行,合同的基本條款內容主要包括:合同中所約定事項的名稱、價格、數量、質量以及結算方式、驗收標準、違約責任以及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式等相關問題,價款或酬金計算依據的相關資料。對于適用于招標采購的經濟合同,重點要對招標文件進行研究就,確保招標文件的內容與合同的內容相符合。
四、合同審計意見
對金額較大的經濟合同,最好請醫院聘請的律師把關,律師簽署意見,從而規避合同風險,由醫院審計部門所審計的經濟合同,在根據合同審計的合理性及合法性的基礎上,對立意不清且述意不明的合同條款以及有失公平公正的條款,提出合理化的修改意見醫院,出具合同審計意見書,提交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根據審計意見修訂調整條款無異議后,請法人簽字,蓋醫院的合同章,合同生效。
五、經濟合同中的履行審計研究
(一)經濟合同履行監督
對于重大事項的經濟合同的執行,需要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嚴密的跟蹤審計與監督,在對經濟合同的審計中,較為重要的便是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經濟合同要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合同中制定的條款及相關事項進行審核,對于一些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內容的,要按照醫院的相關規定來對該違約事件進行相應的處理。
(二)經濟合同的跟蹤審計過程性研究
跟蹤審計的過程性研究主要包含了一下幾個方面:醫院經濟合同的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自身職責來對經濟合同進行深入的探究及了解,深入到項目中的實踐活動,是對工程進度及工程中所出現問題的重要方面,審計人員與相關部門對工程項目的驗收、算量以及材料品牌、質量以及價格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進行探究。審計中的另外一個重要工作就是付款方式的問題,款項的支付要根據工程的進度及合同中相關條例的規定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支付。工程的設計、施工以及設備的選擇,相關材料的變更要和相關規定,按照程序流程來進行操作。
對合同期限較長的租賃合同、勞務服務合同審計,重點關注合同是否到期,有無超出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制定的相關規定要進行及時繳納以及對于合同中規定的款項及合同到期等相關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對醫院經濟合同的審批及簽訂進行一個整體的規劃。
作為醫院架構中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醫院內部審計部門在對醫院各部門的監督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醫院經濟合同管理中的作用也逐漸受到醫院管理人員的關注,內審人員要熟知經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拓寬知識面,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審計部門在設立專人審核合同的同時,對重大的合同要采取多人共同參與討論,征求律師意見等相結合的方式,充分聽取意見仔細審核,確保醫院的經濟合同公平、合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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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全過程跟蹤審計合同制執行情況的審核財務管理的審核后評價的審核
Abstract: the process of tracking audit includes investment project, design ( reconnaissance) management, bid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equipment and material procuremen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completion acceptance, financial management, after the evaluation process review and evaluation.
Key words: tracking the whole process of audit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audit financial management audit evaluation audit
中圖分類號E23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全過程跟蹤審計,即將建設項目自投資立項至竣工結(決)算階段全過程審計在審計過程中,審計單位應圍繞降低和控制工程造價開展審計工作。此外,另一方面工作職能,是對項目管理情況的評價,主要包括投資立項、設計(勘察)管理、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設備材料采購管理、工程造價、竣工驗收、財務管理、后評價等過程的審查和評價。現就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及重點做一下簡單的分析。
1、投資立項的審核
投資立項的審核包括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國有土地證明文件(建設用地批準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土地使用證明)、房屋拆遷許可證;水土保持、地質災害、占用林業資源調查、礦產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等辦理情況。
審計重點:各項編制資料、核準文件是否齊備;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報告書等編制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審批機關是否有審批權限,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情形。
2、、項目組織體系的審核
項目組織體系的審核包括項目法人機構的建立,并對建設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金的保值增值,實施全過程負責。
審計重點:建設單位的組織機構與項目管理是否相適應,建設單位制訂的內部管理辦法(制度)是否完整、規范,是否具備可操作性并得到嚴格執行;對工程質量、工期和造價等主要的控制流程是否設置合理,并定期進行對制度進行評估和修訂。
3、、設計(勘察)管理的審核
設計(勘察)管理的審核內容包括審核設計(勘察)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是否采取限額設計、方案優化等控制工程造價的措施;審核施工圖交底、施工圖會審是否及時和全面;審核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規范、完整審核設計單位提供的現場服務是否全面、及時,是否存在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的風險。
審計重點:設計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執行是審核關鍵。圖紙交付的時間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現場服務工作力度、是否存在因設計深度不足而引起相關索賠是重點關注的內容。
4、招標投標制的審核
招標投標制的審核內容包括招投標有關程序性文件是否齊全、合法、真實、有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配套規章的規定,;招標投標工作是否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評標過程是否存在行政干預、假招投標的情況;中標單位是否按招標文件中約定的合同條款簽訂服務合同。
審計重點:審查招標方式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招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全面、準確地反映招標人的真實需求;評標標準設置是否科學;是否存在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行為;標段劃分是否合理和清晰;招標、開標、評標、定標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是否存在預先內定中標人等問題。
5、監理制執行情況審核
審計內容包括監理機構組成、現場監理人員資格、數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的要求;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和監理日志的編制是否規范和合理;關鍵部位的旁站、材料驗收、檢測、隱蔽驗收等日常監理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監理單位對重大質量事故控制及事后處理是否合適;監理單位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控制手段是否有效;監理單位對工程進度控制是否符合合理工期或合同工期,工期提前或滯后是否采取糾偏措施;監理單位是否有效控制工程造價,變更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四方簽認手續是否齊全。
審計重點:監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是否按照工程監理規范和合同要求開展工作,人員質素是否達到項目要求,監理單位在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的監控手段是否有效。
6、合同制執行情況的審核
審計內容包括各參建單位否依法訂立合同,各類合同內容是否規范,合同價是否與中標價一致,合同的管理是否規范,對合同執行的監督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黑白合同的情況等。
審核重點:合同的訂立、變更、終(中)止等行為是否合法、規范、有效,是否與招標文件相符,價格是否公允;參建單位有無違規分包或非法轉包行為,投入的主要技術力量、設備是否滿足施工需要并與投標時的承諾相吻合。
7、工程管理情況的審核
審計內容包括工程程進度、質量安全,核查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等事故的次數、內容和性質,是否存在瞞報工程質量事故或在事故處理上弄虛作假的情況。
審計重點:各單位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是否統籌在業主的管控體系內,并與業主的管控要求一致;各參建單位的安全質量保證體系(流程、規范、權責及考核辦法)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運作。
8、造價控制的審核
審核內容包括施工圖預算編制、工程結算審核、工程結算復核。審核內容包括編制工程量清單、施工準備階段工程成本(預算)目標編制、確定工程造價控制目標、核定分階段完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結算、工程結算審核,確定結算工程真實合理的造價、對結算審計項目各項成本數據測算、分析。
審計重點:按照不同的建設階段,分別確定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制定控制實施細則,及時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及時向業主提供造價控制動態分析報告;確定真實合理的工程造價;測算并分析相關成本數據,提供專業化的審計意見評價及專業咨詢建議。
9、設備、材料和其他物資采購與管理的審核
審核內容包括市場調研、供應商是否合規、交貨方式、進場安裝后是否按管理制度進行。是否對開箱檢查進行詳細記錄。審核設備和物資入庫、保管的執行情況。是否建立入庫臺帳、出庫臺帳、儲位資料臺帳。審核入庫、出庫是否按流程實施,手續是否齊全,帳、卡、物是否相符。審核設備、物資保管過程中是否定期檢查盤點。
審核重點:設備的承包商選擇是否進行市場調研:合同條款是否嚴密;物資進場后出、入庫管理情況。
10、財務管理的審核
審核內容包括項目建公司是否建立了工程財務管理制度、項目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有關賬簿、憑證、報表等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各項費用計取基數、計取費率是否合理,是否按規定據實列支;建設單位的辦公、生活、福利等非生產性設施是否超標準和規模。
審計重點:建設資金是否按計劃及時、足額劃撥到建設單位帳戶,各項貸款手續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資金閑置或短缺現象;各項費用的開支是否合規,有無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等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規定及概算口徑正確歸集和核算。
11、竣工驗收的審核
審核內容包括整個驗收過程是否符合現行規范,驗收的手續和資料是否齊全:隱蔽工程和特殊環節驗收是否符合規定,書面資料是否齊全和嚴謹:驗收過程是否存在虛假的行為。
審計重點:驗收手續、資料是否齊全和有效;驗收工作是否符合規范;合同履行中重大變更和索賠與竣工驗收情況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虛假的現象。
12、后評價的審核
審核內容包括審核所評估的經濟技術指標全面性和適當性;審核主要指標完成情況的真實性、效益性審核經濟責任后評價的真實性;審核所使用后評價方法的適當性和先進性;審核后評價結果的全面性、可靠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