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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農業局按照“五統一”的原則即執法職能統一行使、執法人員統一管理、執法力量統一調配、執法經費統一安排、執法證件統一發放的原則,成立了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組織開展執法工作。年4月經林區編委批準,更名為“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具體承擔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應由本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種子、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業轉基因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漁業等方面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至此,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的逐漸完善,農業執法水平明顯提高,農業違法案件得到嚴厲查處,農資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一)各級領導對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其自身的工作性質和重要意義正在為各級農業部門的領導所認識,農業法制化建設和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一起,正在成為新世紀拉動農業發展的“三駕馬車”。
(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隊伍不斷壯大。我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隊伍不斷擴大,各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正在不斷提高。
(三)農業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得到有效維護。我區自年成立農業綜合執法隊以來,農業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加大,至年10月共出動執法人員4182人次,組織配合相關執法檢查1161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共計6538家(次),查處各類農業違法違規行為367起,調解農民和經營者糾紛154起,挽回農民經濟損失600余萬元。實踐證明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主要表現為“五個有利”:一是有利于規范農業行政執法主體。實行綜合執法,有效地克服了政事不分的狀況。二是有利于增強執法合力,加大執法力度。三是有利于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實行綜合執法,使執法人員從兼職化變成專業化,執法人員的素質和辦案水平不斷提高。四是有利于提高農業部門執法主體地位。通過專門的執法機構集中執法,有力打擊了各類農業違法份子,樹立起了農業部門依法護農、依法治農的形象。五是有利于加強與工商、質監、食品安全管理、公安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
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業執法工作仍存在執法隊伍薄弱、執法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投入等問題,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客觀要求相比,還存在著不少差距。
(一)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水平有待提高。現有農業執法人員大多是從事農業技術推廣的非法律專業的農業技術人員,從原來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轉化到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崗位,屬“半路出家”,執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執法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工作開展舉步為艱。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具有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特點,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案件錯綜復雜,執法辦案成本較高。執法經費雖依法納入財政預算,但由于預算額度太低,每年僅2萬元,無法滿足現階段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需要,導致農業綜合執法中市場檢查、現場勘測、交通通訊等辦公設施落后,執法手段弱化,日常監管面不能完全到位,嚴重制約了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農業法制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仍然不夠,管理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受經費的限制,農業法律法規規章在宣傳的廣度、深度上與其它行業的法律法規宣傳相比,尚有較大差距,直接導致農產品生產者、加工者、經營者和管理相對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管理相對人受到處罰時以不懂法、不知法為由,推卸責任,逃避處罰。同時農民群眾的法制觀念薄弱,保護意識差,往往在受到侵害時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四)管理機制尚需完善。多年來農業執法在農資監管上取得可喜成績。法律、法規授權農業行政執法支隊行使種子、農藥、漁政、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種畜禽、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等方面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職能。畜牧獸醫局肩負對獸藥、飼料的監管職責,執法隊負責對獸藥、飼料違法案件的處罰。在獸藥、飼料的監管與獸藥、飼料違法案件的處罰工作上畜牧獸醫局、執法隊兩個單位尚需進一步密切,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形成農業大綜合的行政執法,有效堵住日常監管上的漏洞,確保依法治農、依法護農、依法興農目標的實現。
三、對農業綜合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爭取領導和各界支持,加大農業執法宣傳力度。爭取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在解決機構設置、人員選調、執法經費等難點問題上給予大力支持,做到人員、編制、經費三落實。建議進一步加大執法經費投入力度,改善執法條件,強化執法手段。執法工作經費依法納入財政預算,并足額撥付到位。在隊伍建設、人員裝備等方面適當增加投入,提高必要的辦公、辦案條件,配備調查取證、交通、質量檢查檢測儀器和檔案信息處理設備,逐步改善執法條件。在保障機制完備的條件下,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的種子、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漁業監管等執法職能,形成名符其實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
(二)推行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隊伍管理。推行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更好地實行農業綜合執法的前提。結合農業執法工作特點,依照法律規定,對執法依據、職能職責、執法權限、法律責任、責任追究、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等應做出明確規定,嚴格實行評議考核制和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度。一是強化領導,為推進依法行政、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提供組織保障;二是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執法人員日常執法活動考勤和記錄制度,強化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執法人員的獎懲管理制度,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按崗定責,依法辦事,樹立農業行政執法良好形象。三是層層抓好行政執法責任制各個環節的落實,形成農業局對執法隊,執法隊對執法人員的一整套責任管理體系,做到指標細化,責任到人,人人有崗,崗崗有責,不留執法空白。
(三)強化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如何,關系到農業執法的水平、力度、成效和形象。因此,要求農業執法人員必須做到:政治思想素質高;專業素質強;法律知識廣;有一定的膽量和膽識。提高農業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要在兩個方面下工夫。一是在調選或錄用執法人員上要嚴格標準,擇優錄用,把好進入關。二是對在崗和新上崗的執法人員,加強專業知識培訓和知識更新,把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納入日常管理的范圍,通過采取分層次逐級培訓、專業法規對口培訓和相關法律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所有的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進行有計劃、有重點的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培訓,促使其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為嚴格依法行使農業執法職權奠定良好的基礎,使每個執法人員都能切實履行職能,獨擋一面。
(四)提高執法能力,強化執法手段。執法能力建設是搞好綜合執法的基本保障。為確保我區農業執法工作順利進行,建議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加農業執法工作經費預算,實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在此基礎上,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完善農業執法裝備設施,配備必要的辦公、檢測設備和執法監督車輛。建立與省農業執法總隊、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直接連通的農業執法信息統計網絡系統。
一、我市農業行政執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自2007年成立以來,制定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分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綜合執法技能,加大市場檢查力度,探索監管長效機制,狠抓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穩步提高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水平,對規范農資市場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還是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1、農業綜合執法機構不是執法主體,執法人員身份錯位
農業執法職能中,除植物檢疫和動物防疫兩項職能法律法規分別授權于植物檢疫機構和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外,其余農業執法的法定主體都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目前全國幾乎所有的農業綜合執法機構都不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而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實行的都是委托執法,在我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隸屬于市農委經編辦與2005年批準成立的,是省、市編辦文件明確規定該支隊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能,其主要負責農業投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的行政執法工作。
這種綜合執法模式雖然是法律所允許的,但在運行上存在障礙:一是所有的行政處罰都需要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義作出,增加了中間環節,降低了效率;二是行使的是行政管理職能,但財政撥款卻明顯低于行政單位,容易產生“執法創收”的問題;三是執法人員為事業編制,工資待遇普遍偏低,不能充分調動積極性,更難以吸引優秀執法人才的加入。
2、農業綜合執法推廣緩慢,新舊體制轉軌期過長
農業部從1999年開始試行農業綜合執法,農業法也作了明確要求,但至今13年來農業綜合執法并未在全國推廣完善,其推廣速度十分緩慢,造成新舊體制長期碰撞,難以實現順利接軌。實行農業綜合執法的地區至今還存在機構體制不健全,人員建置不全,有名無實等情況,名不正,言不順,嚴重地影響了農業綜合執法的進一步發展。以太原市為例,10個縣(市、區)雖然都已組建成立了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但機構性質不確定,經費短缺,長效機制缺失,人員缺乏,身兼數職是很平常的事,對我市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開展造成了諸多困難。
3、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高,適應新形勢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在縣(市、區)一級農業綜合執法隊伍中絕大多數專職執法人員從前都是從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抽調過來的,對農業法律、法規系統學習時間較少,缺乏行政執法所必備的法律知識及相關的執法技能,在具體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執法人員不善執法和不敢執法的現象,農業行政執法由于起步晚,經驗不足,執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和素質不同,導致執法難,難執法。有些由于認識不到位,行政執法難以放到應有位置,執法中取證難,處罰決定難以實施,執法機構履職無法獨立完成,干擾因素多,法律法規未能有效落實。
二、我市農業行政執法的對策及建議
1、創新農業綜合執法運行機制,保障農業執法的高效開展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多頭執法和執法擾民的現象,提高農業執法的效率,我市在各專業執法得到鞏固和加強的基礎上,在執法人員綜合業務素質得到全面提高并取得綜合執法資格的前提下,有創造性地實行“分片管理監督、集中執法包治;協調統一、分口對上、各負其責”的綜合執法模式,將我市3個執法小隊分別劃定相應的監管區域內全面履行獸醫衛生監督、獸藥藥政、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農藥檢定、飼料管理、農肥、種子管理、食品安全等執法監督職能。為了保證新的執法管理、模式與原有執法體制的良好對接與過渡,各執法隊繼續保持現有名稱不。這種執法模式的實施,將原來集中在一個執法隊的行政執法權,細化并集中到具有綜合執法資格的每名執法人員上,也就是說,每名執法人員都可以同時執行多個專業的農業法律法規。這種綜合執法模式,將有效地整合執法資源,降低執法成本,提高檢查效率;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將明顯加大,查處案件數量、罰沒款金額增長幅度較大;隊員執法水平明顯提高,由單一專業執法轉向了全面綜合執法;實現了農業執法的全程監管,是一種比較理想的綜合執法模式。
2、確立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主體資格
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合法設置有兩種:一是設為集中行使農業行政執法的行政機關(獨立法人),按照法定程序將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能移交至農業綜合執法機構,類似于各地的城管部門;二是農業執法職能直接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綜合執法機構屬于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內設機構。無論哪種模式,執法人員的身份都能相應地轉為行政編制,糾正執法人員身份上的偏差。農業部或者?。ㄊ小⒅陛犑校┱畱M快確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設立方式,減少新舊執法模式“雙軌”運行的時間。
關鍵詞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目標;職能;隊伍建設
中圖分類號 D92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是伴隨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作風、實現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價值目標而提出的重要制度改革,是政府部門行使行政權力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農村的奮斗過程中,這一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價值和法律意義。首先,在法律上嚴格界定了行政管理機關與行政執法主體的關系。將日常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相分離,有助于改善和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理順和協調執法組織的內部關系。其次,綜合行政執法直接確定了執法主體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整個行政活動的明確化和依法行政的開展。再者,保證了行政執法活動的純潔性和專業性,減少行政執法的“利導性”,進而有助于減少利益驅動的“行政不作為”和“行政濫作為”。最后,初步建立了長效行政執法機制,可以避免或減少“運動式執法”、“聯合執法”等沒有法律規范作為依據的執法活動的發生。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履行農業部門的法定職責,全面加強農業執法,扎實推進農業綜合執法,進一步規范農村市場和生產經營秩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產業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特提出如下建議,以供參考。
1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要確立具體目標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要以縣為單位,建立一個專職綜合執法機構相對集中行使農業執法職能,逐步形成一個政治合格、業務精湛、作風過硬、高效廉潔的專職執法隊伍??h級農業執法機構要實現“五有”標準,達到“四創”目標,即創一流的執法隊伍,創一流的管理水平,創一流的基礎設施,創一流的工作業績,使縣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走向規范化、法制化軌道[1]。
2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要明確主要職能
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建立后,需要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其工作職責。目前,在農業法律法規中還沒有一項具體條款規定農業綜合執法的工作職責,從各地縣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工作現狀看,絕大部分縣農業執法工作是以農資打假為主,主管種子、農藥的執法。事實上,農業執法機構是一支種子、農藥執法的專職執法隊伍。這與開展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要求是不相符的。因此,要加強農業執法規范化建設,縣農業執法機構需要有統一行使的執法職能,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農業行政處罰權及行政許可權,即種子、農藥、肥料、農業環保、基本農田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野生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等方面的行政執法權[2]。
3 加強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建設
3.1 加強執法人員管理
按照高質量、高標準、嚴把進口、敞開出口的原則,切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把執法人員考試錄用關。按照有關執法證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嚴格發放和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政執法證》,執法人員實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建立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強化對執法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業務知識學習、作風紀律鍛煉和法律法規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的能力[3]。
3.2 規范執法行為
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加強和改進執法作風,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始終堅持“六不準”,即不準從事經營活動,不準越權執法、違反程序辦案,不準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指標,不準借辦案之機為自己和親友謀利,不準接受吃請和收受好處,不準作風粗暴、野蠻執法。
4 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4.1 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是全面履行農業部門法定職責的迫切要求
《農業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健全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目前,由農業部門負責執行涉農法律法規共計達98部??傮w上看,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得到了較好履行。但是由于存在認識不足、體制不順、力度不大、手段不強等問題,影響了一些地方農業行政部門及時、全面地履行法定職責,導致有些職責履行不到位。全面履行法定職責,既是法律法規賦予農業部門的法定職權,又是農業部門的法定義務。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是農業部門法定職責的重要內容,也是履行法定職責的重要手段[4]。
4.2 實施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是解決當前農業、農村突出矛盾和問題的必然選擇
近年來,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和假劣農資坑農害農案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損害了農民權益,危害了人體健康。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規范農資市場和生產經營秩序,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產業安全,是新時期農業部門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5]。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既有利于提高農業部門的執法效率,有效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又有利于打擊違法行為,凈化農業生產及市場經營環境,是農業執法體制機制的創新,是提高農業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的有效途徑[6]。
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是農業部和省農業廳針對農業和農村經濟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做出的重要決策。各縣、市區農業部門要深刻認識和正視差距,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理清思路,采取措施,強力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
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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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小剛.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制若干問題初探[J].黨史文苑:下半月學術版,2005(18):58-60.
[3] 余志偉.關于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理性思考[J].黨史文苑:下半月學術版,2005(18):52-53.
[4] 石志勇.簡述行政處罰不告知的法律后果[J].人民司法,2001(10):11-12.
關鍵詞:農業;綜合執法;體系;規范化;建設;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374(2013)04-0076-03
為進一步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隊伍,提高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效率和水平,欽州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廣西區人民政府的部署和欽州市人民政府的決策安排,緊緊圍繞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全面加快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在機構設置、執法隊伍建設、制度完善、規范執法行為、工作經費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為全市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1欽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基本情況
1.1執法機構設置逐步規范化
截止2012年底,欽州市經編制機構批準設置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機構5個,其中市本級農業行政執法支隊1個,市轄4縣區(靈山縣、浦北縣、欽南區、欽北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各1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本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欽南和欽北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于2011年5月份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執法機構逐步規范化建設。
1.2執法人員配備不斷加大
近年來,欽州市農業行政執法人員與往年相比逐漸增加,目前,全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大)隊核定編制27人(市本級5名、靈山縣6名、浦北縣8名,欽南區5名,欽北區3名),實有農業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人員)58人(市本級27人,縣、區農業行政執法人員31人),現有在崗人員25人(市本級5名,靈山縣6名,浦北縣6名,欽南區5名,欽北區3名)。在崗人員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17人,法學專業3人。
1.3現有執法裝備較陳舊老化
全市現有農業行政執法專用車輛5臺,執法調查取證設備10套,速測檢測設備2套,電腦、照相機等日常辦公設備基本配備。農業行政執法車輛為2003-2004年間自治區農業廳統一配發,經多年運行,車輛已殘舊老化,安全性能較差,有的不能正常使用。
1.4執法職能得到較好履行
目前,欽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在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本級行政主管部門正確領導下,得到較好的開展。據統計,2012年全市共派出農業行政執法人員4603人(次),執法車輛1123輛(次),檢查生產企業及經營單位5387個(次),整頓市場937個(次),查處各種違法農資數量12.96萬kg,貨值43.22萬元,依法立案查處各種農業違法違規案件140起,結案140起,挽回經濟損失315萬元。通過農業執法,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秩序,有力地打擊了各種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有效維護了農民合法權益。
2欽州市加強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2.1領導重視,統一思想,扎實推進綜合執法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是大勢所趨,有法律依據,有實踐基礎。欽州市高度重視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市人民政府下發了欽政發[2012]38號文件對全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作了專門部署,根據市政府的部署,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責任意識,把加快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農業行政執法、確保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主動加強與政府、編辦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加大力度推進農業執法隊伍建設和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確保全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順利進行。
2.2召開專題會議,制定工作方案
加強工作督查。一是召開專題會議。根據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實際,召開專題會議,總結和分析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薄弱環節,專題研究,更好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提高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的效率和水平的對策。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市政府組織制定并印發了《欽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三是加強跟蹤檢查指導。市農業局以及各縣區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領導小組加強對每個階段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掌握情況,積極推進各項工作開展。
2.3整合執法資源,規范機構設置,配備專業人員
一是按照精簡、高效、統一、規范的原則,整合執法機構、人員和職能,將分散在相關機構的農業行政執法職能,統一劃歸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機構行使。二是成立(變更)市、縣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大)隊,集中行使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權。執法部門與監督部門分開辦公,改變原來“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做法。三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用適應執法需要的較高素質人員充實到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機構,逐步建立健全執法隊伍。
2.4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綜合執法效率和水平
為提高農業執法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水平,欽州市農業局根據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制訂出臺“欽州市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基準”和“欽州市農業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十個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的監督與管理,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全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的效率和水平。
2.5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努力爭取多方支持,共同推進綜合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主動加強與政府、編辦、人社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得到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解決了農業行政執法機構、編制、人員等問題。全市5個農業行政執法機構均已獲各級人民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批準為農業局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2年10月,靈山、浦北兩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分別獲當地編制部門批準6名和8名人員編制。
2.6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培訓力度,提高執法人員辦案水平和執法能力
一是開展法律法規培訓學習。各級農業行政執法機構每季度組織執法培訓學習2次;市農業局法制工作機構每年舉辦市縣區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技能培訓班學習2次,聘請專家講授法律法規和執法技能知識。二是組織人員參加由農業部和自治區農業廳舉辦的農業行政執法培訓以及自治區農業執法統計分析會議學習交流,提高執法人員對執法技能的理解和運用。三是開展農業行政執法案件案卷評查工作和大案要案討論學習,在案件的討論和評查中學習和提高。四是采取集中與自學相結合,并對自學成效進行檢查,強化執法人員的學習自覺性。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和交流,農業執法人員辦案技巧、文書制作、案件分析等水平不斷提高。
2.7強化執法監督,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辦案質量
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履行好為民執法職責。欽州市農業部門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年度農業行政執法案件案卷評查活動。一是重點監督檢查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包括執法主體資格、執法證據運用、法律適用、執法程序、文書格式和案卷歸檔多項內容;二是對已經結案的執法案件案卷進行全面的檢查與評查。通過自我評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著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和規章條文的理解能力、對行政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和分析判斷能力、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正確使用能力,對執法文書的規范制作運用能力,提高了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準和辦案質量。
2.8加大經費投入,逐步改善執法裝備,確保綜合執法體系建設順利開展
欽州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大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在人力、物力、財力上都給予了重點傾斜,逐步改善執法設備和辦公條件,提高執法工作效能,保障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3欽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對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執法規范化建設未能全面完成
有些部門及部分領導對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沒有真正把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由于這些原因的存在,目前,全市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不平穩,部分執法機構更名和新增人員編制尚未得到落實。
3.2執法經費不足。著裝不統一。執法保障能力有待加強
一是財政對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投入不足,專項經費難以保障,導致執法手段落后,執法檢查、調查取證和實施處罰困難。二是農業執法車輛殘舊老化,安全性能較差,農業執法辦公及速測等設備不能適應現代執法的需要。三是沒有統一著裝執法,影響了農業行政執法的形象和權威。
3.3執法隊伍力量不足,執法人員專業知識較薄弱
全市現有25名在崗執法人員中,非法律(法學)專業22人,占88%。執法人員絕大多數來自農業技術隊伍,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相對薄弱,行政執法技能和業務素質不夠高,同時執法人員力量不足,難以勝任日益繁重的執法工作。
3.4農業行政執法信息化手段薄弱。難以適應現代執法的需要
目前欽州市農業執法中,辦公、速測等設備及傳統的執法模式遠不能適應現代執法的需要,辦案現場無法直接查詢執法或農資信息,給現場執法帶來不便。
4完善欽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的對策建議
4.1繼續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加快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離不開相關部門的互相協作與支持,要繼續加強農業部門與市編辦、法制、財政、人社等部門的溝通協調,解決好農業執法機構人員、編制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等問題,加快推進全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
4.2落實執法專項經費,確保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各級政府及財政部門要將農業執法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農業執法有穩定的公用經費和辦案專項經費。同時努力爭取上級部門的經費支持,更新執法車輛,統一執法著裝,樹立執法權威,提高執法辦案效能。
4.3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一是嚴把“進人關”。挑選政治素質好、專業技術強、法律素質高的人員進入執法隊伍。二是加強執法人員專業素質培養。提高執法人員對法律條款的準確把握和運用,以及依法行政、公正執法、文明辦案。三是加強執法技能培訓。特別是加強執法人員實踐學習,在辦案過程提高執法技能和技巧,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作風嚴謹、專業素質好的執法隊伍。
4.4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執法辦案效率
建立市縣區農業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全市上下農業行政執法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團結協作、行動協調的格局。同時,建立健全全國上下農業行政執法信息互動、資源共享機制,建議農業部及有關單位通過官方網站、手機短信查詢等及時全面、更新對有關農藥、肥料、種子等農資的審批、登記或審定以及標簽等信息情況,以便基層執法人員及時掌握農資信息動態,增強農資打假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執法辦案效率。
4.5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完善執法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管理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制度、重大案件上報、查處、備案制度、執法過錯和錯案追究等制度,逐步完善執法監管機制,加快推進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建設。
關鍵詞:基層;綜合執法;建議
中圖分類號: D922.1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01.064
1農業綜合執法的概念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政府行政能力的期望和要求越來越高,在這種強烈的要求和背景下,促使我們對舊的行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其中,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體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綜合執法作為一種新的執法形勢,順應了政府規范、精簡、高效的發展方向,也是對舊的行政管理體制,特別是行政執法制度的一種改革,農業綜合執法即誕生于這一背景下。
農業綜合執法主要是指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農業行政組織在法律法規授權范圍內或依據農業行政主管機關的委托,對一定范圍內的農業行政事項行使法定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的執法制度。農業綜合執法解決了以往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處罰等問題,使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更加的高效和規范,從而保障人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從而保障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
2農業綜合執法的現狀
2.1農業綜合執法機構
敦化市于2006年6月12日由市編委批準成立了我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由市財政全額撥款的股級行政事業單位,以種子管理為依托,將種子管理站、農藥、肥料監督管理站、植物檢疫站四站合一,行使種子、農藥、肥料的執法檢查權和農業行政執法權?,F有工作人員16人,其中編制12人,研究生學歷1人,本科學歷8人,中專以上學歷7人。所有執法人員均取得了行政執法證件。
成立綜合執法大隊后,由原來僅有二間辦公室、一間化驗室共計90平方米增為現有辦公室三間、化驗室三間共計180平方米。在原來配有一臺計算機、一臺打印機、一臺老式相機、一臺老式檢測設備增為現有六臺計算機、一臺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等相關的辦案取證設備。實施綜合執法后,我市農業行政執法效率和執法規范性不斷提高,坑農害農案件逐年減少。
2.2農業綜合執法制度建設
實施綜合執法之后,敦化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建全了辦案制度、執法人員工作制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舉報投拆受理制度、財務制度、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及細則等各項管理制度。
在執法過程中,按照《農業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的要求制作執法文書。所有實施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及時上繳國庫,嚴格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專用票據。檔案管理按一案一卷組卷要求及時裝訂歸檔,由專職檔案人員統一保管。
多年來,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依法開展了大量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履行了農資市場監管、農資生產經營者培訓、農業違法案件查處、農資質量事故糾紛調查處理等職能。在嚴把農資渠道、封堵假冒偽劣農資、打擊坑農害農的行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廣大農民使用種子、化肥、農藥上了保險,沒有發生因農資產品和農產品糾紛引發的群訪事件、涉及農資產品和農產品安全事故,確保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3新形勢下基層如何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3.1落實農業執法規范化建設
做好行政執法工作,首先要做好機構的規范化建設。作為基層農業綜合執法機構,不但要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落實執法機構和人員編制,確保執法力量與執法任務相適應,還應做好內部人員統籌調配,農業行政執法離不開農業技術,由于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大部分都是由農業技術人員轉型而來,農業技術水平較高,但法律業務水平較低,所以,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行政執法質量。因此在除了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和管理制度外,還應該加大對執法人員法律方面的培訓,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和執法水平,提高執法人員服務三農意識。完善優秀案件獎勵制度、執法責任制度、錯案責任追究等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
3.2提高法治觀念和意識
作為基層農業戰線的工作人員,首先要牢記法律的底線不可觸碰,尊崇法律至上,堅持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同時要熟練掌握與工作崗位有關的法律法規,正確履行好自身職責。
3.3行政行為依法科學決策
在做出一些重大的行政行為時,應當通過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程序,特別是做出一些重大的行政處罰決定時,更要依法、謹慎、客觀、公正。
3.4依法開展行政審批
對于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不朱有亮1,陳佳星2,王 鵬1,孫興剛3,劉愛玲3能再繼續開展,對于上級下放的審批項目,應該及時調查研究制定審批流程,并做好銜接。
3.5主動做好政務公開
基層農業機構,應該做好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利用部門網站、微博、微信等形式信息,加強與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絡媒體的交流互動,擴大信息覆蓋面。健全涉農突發事件信息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3.6加大執法投入
加大基層執法資金投入,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調查取證設備等執法裝備,不斷改善執法條件,提高執法裝備水平,確保高效律履行法定職責,做到規范、公平、公正執法。
一、加大宣傳力度。
按照市農資打假工作聯席會議印發的《2019年農資打假工作方案》和《農資打假督導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過出動宣傳車巡回宣傳,在村口和農資經營集中區域張貼宣傳標語,在農村中心集鎮設置宣傳展板、現場解答等方式,廣泛宣傳農資經營法律法規、假冒偽劣農資辨識知識、維權辦法等。印發《國家禁用和限用農藥名錄》,《農業投入品經營臺賬管理制度》等宣傳資料3320份,出動宣傳車輛30臺(次),并及時匯總信息上報。 在全區營造了較為濃厚的打假護農氛圍。
二、市場排查。
我區嚴格按照全市農資打假工作部署,重點對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和經銷門店進行檢查,對全區20個農資市場進行了80次農資市場檢查,共排查154家農資經營商戶,出動執法人員480人次,邊排查邊整改,對存在未種子備案和未審定品種門店,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共32份,避免群眾經濟損失共5萬元;調解農資質量糾紛3起,已全部達成調解協議,挽回群眾經濟損失0.9萬元;協助外地市調查農資案件1起。
截至2019年7月15日,全區共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限制性農藥除外)》178家;審核上報省農業廳《農藥經營許可證》5家。重點檢查農資經營門店是否執行農藥廢棄物回收制度,農藥經營門店(非限制性)是否存在銷售限制性高中毒農藥,對于存在限制性農藥情況,責令下架停止銷售。2019年上半年全區農藥使用量近130噸,高毒農藥占比5%,環比下降1%,切實落實了農業投入品減量計劃。
三、下半年工作部署
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力度,重點做好小麥季種子市場打假工作,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為規范農資市場管理秩序,促進農資市場健康發展,保障廣大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做出貢獻。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
[關鍵詞]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 現狀 存在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S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6)04-0085-01
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范圍內農藥、種子、化肥的生產經營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受理種子、農藥、肥料、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代行處罰職責,對違章行為給予罰(沒)款處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打擊農業產業產品和主要農資產品的假冒偽劣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對農資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依照相關法律程序和標準進行查處。
1 嘉祥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現狀
嘉祥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是經縣編辦批準成立的,屬事業性質,股級建制,隸屬縣農業局領導,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近年來,全體農業執法人員,按照上級領導和業務部門的部署,結合縣級實際情況,確定了農業執法工作的重點是種子、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農業執法大隊以保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農村社會安定的大局為出發點,嚴厲打擊各種坑農害農的行為,嚴肅處理違法農資案件,深入扎實地搞好農資市場的整頓和規范工作。
2 嘉祥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2.1 執法隊伍辦公經費不足,辦公條件落后,執法工作難以有效開展。嘉祥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依法開展的業務工作,屬于承擔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行政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所有執法罰款收入均全額上繳財政國庫。目前大隊共有執法人員6人,執法車輛2部,配備的攝像機、照相機等取證設備和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多采購于2009年前,設備不僅落后而且數量不足。面對當前涉農違法活動增多、犯罪者作案手段變換的形勢,現有力量和設備配備明顯不足,使違法行為難以取證,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或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不夠,完成千頭萬緒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任務比較吃力,從而嚴重影響了執法的公正性和時效性。
2.2 農資市場秩序亂,從業人員多、素質低,執法工作難以全面覆蓋。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縣及下轄各鄉鎮、村莊的農資市場發展均十分迅猛。由于農資市場進入門檻低,經營農資的多為個體經商戶,從業人員數量多也相當復雜,且絕大多數是企業下崗職工和社會閑散人員,沒有從事過農業生產,對農資生產、經營、使用常識一知半解,從業素質偏低。少數利欲熏心的不法商戶和個人,為了盈利不擇手段,不把心思用在熟悉行業信息知識、服務農民群眾上,而是用在鉆研隱蔽違法行為、更新違法手段上,有的甚至篡改偽造農資經銷臺賬,以小恩小惠引誘農民放棄索取購買憑證票據,以達到掩蓋違法違規經營農資的行為。同時,由于農業執法隊伍不健全、力量不足、設備不力,很難實現對縣、鄉、村龐大農資市場的全覆蓋。
2.3 執法人員缺少專業培訓,業務素質還需進一步提高。 隨著新的農業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增加了一些新的執法內容和工作層面,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覆蓋面更廣、技術性更強。而目前的執法隊伍由于人員不足的問題突出,需要全員常年奔波于縣、鄉、村之間,工作壓力大,任務繁重,沒有時間和精力主動去學習新的法律法規。而缺少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執法人員在查處案件時,對接觸到的有毒物品認識不足導致身體健康受到影響的現象時有發生,與違法者矛盾突出導致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隱患依然存在。因此,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亟待進一步提高。
3 加快縣級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對策
3.1 提高認識,增強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農資質量安全關系著農業生產的安全,農業生產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農業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是確保農業生產健康、安全、持續、有序進行的基礎條件,實施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是服務“三農”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農業執法人員的重要職責。作為農業執法人員,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農業執法工作的政治使命感和執法責任感,認真落實《農業法》等法律法規,充分運用法治手段,緊緊圍繞“打假、護農、保農、增收”的目標,加大市場整頓力度,切實保護農民利益,保障農業發展,農村穩定,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3.2 提升素質,扎實搞好執法隊伍建設。執法隊伍是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的實施主體,執法隊伍的素質直接決定著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搞好執法隊伍建設,一方面要抽調精干力量,把現有人員中熟悉農業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公道正派、群眾認可的同志吸收進執法隊伍,專職從事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定期組織業務培訓,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參加各級執法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法律知識水平、業務知識水平,強化執法素質,確保所有執法人員在執法活動中都能做到嚴肅紀律,嚴格程序,規范動作,確保農業執法活動能夠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農民群眾廣泛認可。
3.3 加強宣傳,營造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良好環境。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在廣大農村地區、農資市場營造人人懂法、人人支持執法的良好氛圍。一方面,采取懸掛橫幅標語、趕農村集市、送科技下鄉、廣播電視報道等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農業政策咨詢、法律援助、信息服務和技術指導,增強廣大農民群眾法律維權意識和農資識假辨假能力;另一方面,采取舉辦培訓班、專家講座和市場整頓、執法檢查等方式,開展農業法律法規宣講、農資質量安全教育、違法責任解讀活動,提高農資生產經營者法律意識、質量意識,使其懂法畏法,進而守法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