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公安海警學院學報》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11-19 18:35:00 3447人看過
《公安海警學院學報》雜志是一本在社會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管、公安海警學院主辦的期刊,創刊于2002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2095-2384,國內統一刊號 CN:33-1373/Z。
《公安海警學院學報》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簡明、準確,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能有標點、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
<二>詳細文獻出處作為參考文獻列于文后,以作者、出版年份、書名(或文章名)、出版地點、出版單位(或期刊名)排序。
<三>稿件應具前瞻性、獨創性和科學性,要求資料真實、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精煉。審稿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內未收到答復,作者可自行處理。
<四>參考文獻的編號按正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連續排列,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于上角,并按引用順序排列于文末。
<五>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六>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七>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八>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九>摘要應具備以下4項內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過程、試驗結果及主要結論;應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創新點;篇幅約為200~300字。
<十>注釋采用腳注,一律置于當頁腳下,采取1、2、3……的標號,通篇連續排號。不用尾注、文末參考文獻的形式。
該雜志旨在推動社會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社會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社會規律,服務社會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社會研究成果,促進社會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社會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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