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順應排污許可制度流變歷程,《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的出臺部分解決該領域立法亂象,并提升排污許可制度的法律位階。該草案在宏觀層面體現出排污許可制度定位由總量控制轉向提高環境質量,在微觀層面使排污許可制度責任體系更加完善。同時,該草案也體現出制度間銜接尚顯不足、適用范圍欠妥、義務類型過于粗糙的局限性,應當從明確排污許可性質、強化與相關法律制度銜接、加強排污許可程序的可操作性、細化責任規定類型等方面進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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