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試點城市迎新版診所基本標準,10月8日,國家衛健委公布《診所改革試點地區診所基本標準(2019年修訂版)》,對10個試點地區的診所人員、設備配備等提出要求。新版標準中明確,診所是為患者提供門診診斷和治療的醫療機構,不設住院病床(產床),主要提供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文件還提及,診所臨床醫師需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后在醫療機構中執業滿5年,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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