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警察教育課程之規劃探討——以臺灣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為例
作者:劉春暉 臺灣警察大學; 臺灣桃園33304
摘要:水域執法為一種航海、輪機、法律、鑒識、犯罪偵查、射擊、體技、領導統御等綜合能力的實質表現,人員培育由專門院校負責。內河水域與海域的職能需求或許有些差異,但教育規劃的程序殊途同歸,學理及原則應皆相同。臺灣警察大學水警系由檢視教育目標入手,利用職能分析之技巧,找出水上警察之工作內容與需求能力,確立適當的教育核心目標,從而制定整體水警教育課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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