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法"扇貝之戰"及我國東海執法演習引起了國內外對海軍參與海上執法的關注。海軍參與海上執法擁有國際法基礎,《公海公約》和《海洋法公約》及多個國際法律文件都明確了軍艦的執法地位。國際實踐中,雖然美國早期曾禁止軍隊執法,但隨著海上事務的多樣化,現今無論其立法還是實施中海軍都已深深地介入執法,而法國、加拿大等國家更是以立法形式賦予海軍人員執法權力。目前,雖然仍存在政治、外交及技術上的顧慮,但都不足以成為禁止海軍參與海上執法的理由。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 半年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于2001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