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討農村自殺未遂人群重復自殺行為的發生率及特征。方法在山東農村選取178名自殺未遂者為研究對象,并對其在2012年、2016年展開兩次隨訪。結果共有14例次自殺未遂者出現重復自殺行為(7.87%),其中自殺死亡與自殺未遂各有7例次。具有重復自殺行為的自殺未遂者的首次自殺未遂的平均年齡為(56.21±11.63)歲,重復自殺行為發生的平均年齡為(59.86±11.93)歲,精神障礙的患病率為92.9%。相比單次自殺行為發生者,重復自殺行為發生者有年齡大(t=3.158,P=0.002)、有軀體疾?。╔^2=4.587,P=0.032)與有精神障礙(X^2=3.946,P=0.047)的特征。重復自殺行為的兩次隨訪的發病密度分別為1.57/100人年和1.41/100人年,老年人的重復自殺行為的發病密度要大于非老年人,而重復自殺行為的發病密度在性別方面沒有統計學差異。結論自殺未遂者是再次出現自殺行為的高危人群,而農村老年人的重復自殺行為的發生率要大于非老年人,應為自殺預防中重點關注的對象。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傷害醫學雜志, 季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主編評論、專家述評、論著、綜述、摘譯等。于2012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