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房地產稅的稅制設計中,房地產稅的功能定位、稅率水平以及稅收減免等問題均與居民收入有直接關系。本文從理論上分析了居民收入對房地產稅的重要影響:一是居民收入是房地產稅的征收來源,根據居民收入水平評估納稅人的納稅能力是房地產稅制度設計的重要環節;二是為實現不同的征稅目的,要根據居民收入水平選擇相應的納稅群體;三是在制定房地產稅稅率時,要考慮房價與居民收入的比例關系。同時,本文還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具體分析了在當前條件下居民收入水平對房地產稅制度設計約束情況。一是當前我國戶均可支配收入是房地產稅繳納的上限;二是如果房地產稅執行單一比例稅率,較難實現其作為地方主體稅種的目的;三是為均衡各地居民稅負水平,房地產稅應結合各省房價收入比情況因地制宜選擇稅率;四是應結合居民收入水平設置房地產稅免征額。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價格理論與實踐雜志, 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分析預測、專家論壇、調查研究、基層工作、觀察思考、財經市場、法制園地、營銷論壇等。于1981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