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岳麓書院藏秦簡(肆)》2132+1998簡是一條涉及官徒勞役分配的法令,它規定地方除留下必要的官徒外,其余官徒必須全部輸作宮司空等中央營造機構,“作功上”。“功”“上”的用法與《詩?豳風?七月》“上入執宮功”相同。功通攻,指葺治、營建。上,指上京、上都。兩句均指上京服宮廷的力役。2132+1998簡法令出臺的背景是秦始皇統一后至秦二世時期大肆營建宮室和酈山墓等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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