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帶一路”倡導綠色絲綢之路建設,這是國際投資法上的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完美體現,并成為國際投資法與國際環境法的交匯點。國際投資企業承擔環境社會責任,也是國際環境法軟法規則的體現,并有硬法化的發展趨勢。綠色絲綢之路建設對中國企業“一帶一路”投資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而上海企業以服務業為主,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投資則推進了綠色絲綢之路建設。同時也要看到,中國企業在“一帶一路”投資中環境法律風險較大,必須認真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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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與經貿研究雜志, 雙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百年專欄、海關管理、海關史、法學研究、稅收研究等。于1999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