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6 16: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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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河北省棉花貸款客戶點多面廣,多數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的狀況,該行大力推進客戶結構戰略性調整,按照“保收購、保優質企業、不保劣質企業”的原則,實施“育點、延線、擴面”發展戰略。一是堅持主動營銷,引進優質客戶。國家實施棉花臨儲政策后,棉企盈利主要依靠交儲實現。規模小、實力弱、沒有交儲資格的企業無法實現盈利,致使河北省棉花收購企業數量銳減。農發行河北省分行積極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詳盡調查轄內400型打包機企業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加工能力、信譽、銷售方式等情況,主動宣傳信貸政策,靈活運用營銷手段,大力引進各類資信好、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棉花企業,從源頭實現業務發展和風險防控相統一。二是支持倉儲企業,發揮帶動作用。為改善河北省棉花加工企業小、散、弱的格局,有效破解制約企業擴大經營和貸款投放的難題,該行通過支持大型倉儲企業做大做強,延伸棉花產業化發展鏈條,有效帶動了當地棉花初加工產業的發展。2013棉花年度,該行向轄內7家大型倉儲企業發放棉花收購貸款38.95億元,占全部累放額的83%,帶動了省內156家棉花初加工企業合作經營、共同發展,切實發揮了骨干、帶動和輻射作用。三是堅持優質服務,加大客戶培育。對有發展潛質的客戶,充分發揮信貸引導功能,通過優化組合貸款品種、簡化工作流程、優先供應資金、實行優惠利率、靈活貸款方式等一系列信貸扶持政策促進企業增強經營能力,逐步發展提升為系統戰略性客戶、黃金客戶。省分行下發了《關于支持戰略黃金客戶做強做大的指導意見》,在總行評定黃金客戶和戰略性客戶的基礎上,又篩選了一批省分行級戰略黃金客戶,有效實施戰略性客戶的年度審核和動態管理,逐步形成了“戰略性客戶為主導、黃金客戶為重點、一般客戶為補充”的客戶群。2013棉花年度,全省棉花購銷類戰略黃金客戶占全部棉花購銷類貸款客戶的27%,累計貸款量40.85億元,占全年累放額的87%。四是堅持動態管理,淘汰劣質客戶。按照有保有壓、有進有退的原則,對于不注重自身實力積累盲目擴張、經營能力低下、經營管理不規范的企業,逐步予以淘汰。2013棉花年度對6家棉花企業實行了信貸退出,進一步優化了客戶結構。
二、首創“點包質押”貸款方式,有效化解信貸風險
隨著棉花市場放開和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該行棉花收購貸款業務一度出現萎縮的趨勢。對此,河北省分行于2008年首創了“點包質押貸款”方式,有效扭轉了棉花收購貸款管理工作上的困境。一是“點包放款”。由借款企業利用自籌資金先行收購籽棉,待加工成皮棉后“入庫點包”,農發行根據借款企業實際加工出的成包皮棉的數量,按照收購貸款有關規定對其發放棉花收購貸款。二是“倉單質押”。借款企業以第三方監管的庫存皮棉所生成的倉單權利質押給農發行,確保貸款有相應物資作保證。三是“庫存贖回”。借款企業出庫(銷售)委托監管的皮棉庫存,必須采取“出庫報告、先款后貨”的辦法,將要出庫棉花對應的貸款本息足額歸還農發行后,方可出庫銷售。四是“第三方監管”。借款企業、農發行和監管第三方簽訂三方合作協議,借款企業將收購加工出的皮棉委托監管第三方負責保管。2008棉花年度以來,通過推行“倉單質押貸款”管理模式,全省棉花收購貸款投放量逐年提升,2008棉花年度放款9.9億元,支持企業收購皮棉188萬擔,到2013棉花年度達到了47.1億元,支持企業收購皮棉632萬擔,成功實現了銀企雙贏。
三、以臨儲政策為契機,進一步做大做強棉花主體業務
國家連續三年的敞開式臨時收儲政策,為棉花初加工企業提供了可靠的銷售渠道,是農發行棉花主體業務發展的重要機遇。河北省分行一是創新推出“見單放款”方式。在嚴格貸款資格準入的基礎上,對棉花企業收購的用于交儲的棉花提出“見單(《儲備棉初驗入庫單》)放款”的支持政策。即:棉花企業競拍國家臨儲成功且將企業收購加工皮棉庫存運送到棉花臨儲代儲庫后,貸款行根據駐庫纖檢人員檢驗后出具的《儲備棉初驗入庫單》金額發放收購貸款,待中儲棉總公司正式驗收入庫、下撥資金后,在2個工作日內收回貸款本息。2011棉花年度以來累計“見單放款”62.2億元,支持企業累計收購皮棉693萬擔,全部成功實現交儲并按時收回貸款本息。二是實行監管公司駐庫監管。在臨儲政策的支撐下,河北省轄內的大型現代化棉花倉儲物流企業逐漸發展壯大,如果實行第三方移庫監管方式,不僅增加企業負擔,對其優越的存儲設施也是巨大浪費。河北省分行引入監管公司駐庫監管和信貸員駐庫監管作為第三方移庫監管的重要補充。借款企業、農發行和監管第三方簽訂三方合作協議,委派專職監管人員駐庫進行24小時監控,皮棉入庫經農發行、借款企業、監管公司三方核實后,開戶行根據皮棉數量、等級等,發放貸款予以支持;棉花出庫時,將要出庫棉花對應的貸款本息足額歸還農發行后,方可出庫銷售。這一管理模式,有效破解了企業抵押擔保能力不足問題,在銀行日常監管的基礎上又加了一把“安全鎖”。三是實施棉花庫存浮動抵押。針對企業自身可抵押資產不足、難以解決足額擔保的實際,河北省分行對企業資產抵押、擔保沒有足額覆蓋的貸款形成的棉花庫存辦理抵押,走出了一條既能有效防控風險,又能支持企業做強做大的新路子。
四、堅持風險防控和業務發展并重,增加貸款“防護網”
一是以銷定貸、以用定貸、以儲定貸。為防止企業囤積居奇和“賭后市”行為的發生,在發放貸款之前,對已經簽訂購銷合同企業的合同真實有效性進行審查,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理性經營,以銷定購。對于收加一體企業與其原料儲備相結合,根據企業收購旺季原材料需求情況,采取足額抵押擔保方式對其發放一定額度用于收購“鼓肚”性質的季節性原材料儲備資金,既支持收購加工一體企業擴大了棉花購銷經營,又幫助企業降低了原材料購入成本,擴大了盈利空間。二是明確各方責任。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及監管第三方法定代表人與貸款行簽訂個人資產抵押或保證擔保合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三是辦理全額棉花財產保險。收購貸款形成的全部棉花從籽棉環節辦理以農發行為第一受益人的全額保險,保險金額和時間覆蓋貸款本金和貸款期限。四是認真落實“兩書一預案”。與當地政府協商簽訂《保證棉花收購資金安全協議書》,緊緊依靠當地黨委政府,防范信貸風險。對已經確定擬發放貸款的企業下發《申請棉花收購貸款通知書》。制定“棉花收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防范、處置工作。五是強化庫存監管。該行制定了“棉花庫存監管影像記錄管理辦法”,指導貸款行客戶經理定期核查商品棉庫存,實行庫存檢查影像記錄管理,填寫《商品棉庫存情況檢查表》,做到賬實相符。
五、以“雙結零”為目標,努力實現棉花收購資金良性循環
造船行業既是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又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具有產業關聯度大、創造就業機會多等特點,造船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拉動國民經濟增長和穩定社會就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主要造船國如日本、韓國等,都把造船業作為帶動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行業,政府通過政策性融資等手段大力支持造船業的發展。我國造船業憑借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造船行業廣大干部職工的辛勤努力下,近二十年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制造行業。
中國進出口銀行作為重點支持大型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出口的政策性銀行,支持船舶出口也是其義不容辭的職責。成立八年來,中國進出口銀行始終把支持我國船舶出口作為出口信貸的工作重點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信貸業務累計對船舶出口發放貸款434億元人民幣,占同期放款總金額的23%;辦理船舶出口的對外擔保22.5億美元,占擔保總金額的74%;共計支持了包括超大型油輪、大艙口集裝箱船、液化石油氣船、化學品船、高速水翼船和自卸船等在內的各種出口船舶708艘,總噸位1767萬噸,合同總金額121億美元。同時,為貫徹國家鼓勵國輪國造的政策,中國進出口銀行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對內銷遠洋船舶的建造也提供了少量的出口賣方信貸支持。目前,國內的大中型造船企業基本上都是我們的客戶,中國進出口銀行近年來對我國船舶出口的支持率已經達到90%,與廣大造船企業形成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八年來,中國進出口銀行對船舶出口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進了造船工業及其上游行業制造能力和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幫助相關行業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為我國船舶出口連續數年居世界船舶出口第三位的成績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目前,我國造船業的發展既存在優勢也面臨困難。從優勢來看,一是我國造船業技術力量較強,管理水平較高,不僅可以建造一般大型船舶,而且能夠建造30萬噸級超大型油輪,造船的質量和服務都能滿足船東的需求。二是我國人力資源豐富,勞動力成本相對較低,造船具有價格競爭優勢。三是與其他國家一樣,我國船舶出口得到了政府在出口退稅和出口信貸等方面的支持。我國造船業雖然與韓國、日本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但發展速度快,潛力巨大,發達國家的不少船東預言,未來世界船舶建造的主要市場將轉到中國,中國很有希望成為世界第一造船大國。從面臨的困難看,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造船業國際化水平的提高,世界船舶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國際市場船價降低,我國造船成本提高,船舶出口難度加大。船舶出口如不能保持穩定增長,或者出現下降趨勢,勢必極大地影響造船業的發展,并將對拉動經濟增長和解決社會就業問題產生很大影響。我們應該從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支持造船業發展的重大意義。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我國船舶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使我國早日成為世界第一流的造船和船舶出口大國。
二、借鑒國際經驗,運用出口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
近年來,中國進出口銀行在主要利用出口賣方信貸支持我國船舶出口的同時,借鑒國際同類機構的通行做法,為我國船舶出口提供了出口買方信貸支持。向船東提供出口買方信貸是國際上通行的船舶融資方式。與國際金融市場的一般貸款相比,買方信貸具有期限長、利率低等特點,為造船企業、船東和融資銀行所普遍接受。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我們先后向挪威索莫蓋斯有限公司和溫特蓋斯有限公司提供出口買方信貸,支持他們從我國進口四艘8刪立方米液化石油氣船和兩艘1萬立方米液化石油氣船,反響很好,受到出口企業和國外船東的歡迎,這兩筆貸款成為我們運用買方信貸支持我國船舶出口的有益嘗試。
運用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有兩個明顯的優勢:一是向購買我國船舶的外國船東提供出口買方信貸,可以增強對船東的吸引力,提高我國出口船舶的競爭力。國外船東、船舶融資和中介服務機構普遍看好中國造船業的發展,他們希望能夠在為船舶及相關貿易提供融資與服務方面加強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的合作,并得到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支持。我們向挪威斯考根海運集團提供買方信貸后,在國際上引起積極反響,一些國際知名船運公司和船東對我們向船舶出口提供買方信貸等融資服務很感興趣,紛紛前來咨詢,表示愿意探討具體的合作項目。事實證明,運用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能夠有效地增強我國造船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二是讓國外船東作借款人,可以解決國內造船企業資產負債率高和貸款擔保難的問題。從船舶建造到出口收匯,整個過程所需資金量大、占用時間長,如果單純使用出口賣方信貸,會加大船舶制造和出口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使企業承擔一定的出口收匯風險。過高的資產負債率也增加了船舶出口企業持續獲得貸款和擔保的難度。出口買方信貸免除了由造船企業直接承擔的長期負債,不僅可以改善國內船廠的資產負債狀況,解決他們貸款難及尋求擔保難的問題,也解除了企業船舶出口后存在收匯風險的后顧之憂。
中國進出口銀行運用出口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有不少有利條件。首先是所需外匯資金有保證。建行初期,中國進出口銀行在外匯營運資金極度緊張的情況下,曾通過為國外銀團貸款提供擔保的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現在,國家外匯儲備比較充裕,作為支持資本性貨物出口的國家政策性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可以通過購匯等方式補充外匯營運資金,因此,運用買方信貸業務支持船舶出口所需的外匯資金來源充足。其次是貸款風險能夠得到較好的控制。中國進出口銀行自成立以來,積極開展船舶出口融資業務,對中國船舶市場和造船企業的狀況有比較深入的了解,與國外著名船東和融資機構也有比較廣泛的聯系。目前,我們已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船舶出口信貸風險管理制度,船舶貸款的信貸資產質量也比較高,不良貸款比率低于其他行業的水平。在對船舶出口提供買方信貸時,我們可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加強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信用評估,控制和防范船舶建造風險。可以說,我國運用買方信貸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的條件已經成熟,只要各方共同努力,買方信貸應該也能夠在我國船舶出口融資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并逐步發展成為我國主要的船舶出口融資方式。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同時發揮出口賣方信貸和出口買方信貸的作用,兩個輪子一起轉,進一步加大對船舶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運用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的幾點意見
中國進出口銀行運用出口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的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我們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快發展這項業務,加大利用買方信貸對船舶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中國進出口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品種齊全、功能強大等優勢,為船舶出口提供“一站式”融資服務。根據企業的需要,在船廠交船前我們可提供出口賣方信貸,同時提供所需的履約和預付款等保函服務,滿足企業在建造船舶中對資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據船東及擔保情況,或提供出口買方信貸,或繼續提供出口賣方信貸,使造船企業和船東得到全方位的融資服務。我們鼓勵造船企業積極利用出口買方信貸方式進行融資。
二是進一步加強與國外有關金融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為國內船舶出口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便利。中國進出口銀行可以利用自身優勢,請國外金融機構繼續為我行出口買方信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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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運用買方信貸業務
供擔保,還可利用這些機構長期從事船舶融資的經驗,借助它們廣泛的客戶網絡,為國內企業提供國際市場的相關信息。此外,對采用國外船用設備和材料、在中國制造并出口的船舶,可探討由中外雙方分別提供出口信貸,進行聯合融資。在條件成熟時,可以考慮開展利用國外買方信貸進口國外造船設備的轉貸業務,以支持國內造船企業更新設備,提高造船能力。要通過上述廣泛的合作與交流,擴大我國船舶建造項目訂單的來源,為國內船舶出口企業爭取更多的市場機會。
三是加強對船舶融資擔保方式的調研,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資風險。目前,中國進出口銀行船舶融資模式還主要建立在銀行信用擔保基礎上,我們要借鑒國際經驗,積極探索建立在船舶抵押擔保基礎上的融資模式,以降低船東的融資成本,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資風險,擴大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的規模。此外,我們將借鑒國外有關金融及中介機構在控制船舶融資風險方面的成功經驗,改善船舶融資的風險評估辦法,更加有效地支持我國船舶出口。
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和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內容,而其中份額最大、目前開展得最好的是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成為銀行業和房地產業中的熱點。分析和探討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及其防范,主要是圍繞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及其防范來進行的。
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主要風險因素
房地產信貸引起銀行巨額壞帳從而引發金融動蕩,可謂屢見不鮮。1955~1980年間,日本住宅地地價上漲約40倍,而同一時期各產業現金工資總額僅增加14倍,進入1980年代以來,日本商業用地地價高漲,另一方面為抑制急劇的日元升值,采取金融寬松措施,使房地產信貸進一步擴大,并最終成為進入199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破滅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在1992年之后的二、三年間出現了房地產開發熱,尤其是海南、北海的房地產更是熱得炙手,要不是及時采取一系列的宏觀調控措施抑制過度的房地產開發熱,后果不堪設想。盡管如此,海南和北海的積壓房地產的處理問題,至今仍未徹底解決。前幾年發生在東南亞的金融危機,過度的房地產信貸也是元兇之一。
房地產業是我國近十年發展最快、關聯度最大、對GDP增長貢獻最大的行業,房地產的發展帶動房地產金融的發展,個人房地產貸款余額從1997年的190億元上升到2003年末的1.2萬億元,增長63倍。2003年末的壞帳率為1‰~2‰,但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往往在3~8年后大量顯現,而2003年末的貸款余額大部分是在2000年之后發放的。那么,討論和分析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風險因素就顯得非常重要了。大體來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風險因素分為政治風險、法律政策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以及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所謂政治風險,是指貸款住房所在地區或國家發生社會動蕩,政權極不穩定,從而引起房地產價格的急劇貶值,導致個人住房貸款難以收回的風險。而法律政策風險,是指個人住房貸款手續的完備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存在問題以及稅收法律制度、宏觀經濟政策在個人住房貸款期內發生大的變化或調整,從而影響到整個住宅類房地產的市場租金和市場價格,進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安全性帶來影響的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是就開發商和購房者而言,如果他們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違約導致個人住房貸款不能如期支付給貸款銀行的風險。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則指因市場供求的變化,使貸款住房的市場價格出現較大貶值,或者取得貸款支持的購房者發生非故意違約不能支付到期貸款,因而不能全部歸還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政治風險不屬本文討論的范疇,下面僅就與法律政策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相關的一些具體風險因素進行分析。
1.選擇項目風險一種情況是個人住房貸款所選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本身存在嚴重問題,具體來說又包括如下情況:一是規劃報建手續瑕疵,如因土地出讓金未交而未領《國有土地使用證》等,這些房地產項目極容易在購房戶和開發商之間產生集體糾紛,現實中這種糾紛的往往造成購房戶集體拒付個人住房貸款,對這種項目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將給金融機構帶來極大的風險。二是該房地產開發項目事先未作好市場分析,市場定位不明確導致該項目本身根本就沒有市場前途;三是開發商自有資金不足,或者開發商缺乏經驗,沒有高素質的人員組成的管理隊伍等。出現以上兩種情況都有可能造成“爛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銀行不慎選擇了這樣的項目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則該貸款從開始就面臨成為呆壞帳的可能。
還有一種情況是銀行需了解商品房類型的不同,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有較大差別,一般來說以投資為目的的客戶的違約風險大于以自省居住為目的的購房戶的風險,商業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為投資品種的小戶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目前成都市市場上小戶型購房戶中投機淘金的購房者占很大比例,在前幾年投資高回報的示范帶動下許多普通市民也加入投資小戶型的行列,推動小戶型的價格快速上漲,一旦租金達不到預期水平,違約的風險將大大增加,從金融部門反饋的信息來看,這類小戶型違約的概率明顯高于一般普通住宅。故銀行對投機性客戶應從嚴審查,對容易成為炒房戶目標的項目謹慎介入。
2.銷售價格不實風險。開發商銷售價格嚴重不實,普遍高于同一供需圈類似住房的市場價格。實際工作中已經出現這樣的情況:有的開發商因種種原因,將銷售價格人為抬高;;或者將銀行提供按揭支持的售房價格抬高,有的銷售價格甚至比同一供需圈的類似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高出20%~30%.試想,如果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之初,貸款金額就高于相應的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還奢談什么防范信貸風險之類的話題呢?成都市市場上也出現了通過提高單價,同時對購房戶高贈送返現的方式,達到實際降低銀行按揭的首付比例,銷售單價實質并未抬高的方式。
3.開發商惡意套現風險。開發商可能因為工程建設資金的短缺而惡意套現,一是開發商組織一批假的購房者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或者開發商出具虛假的首付款證明從而放寬實際交付的首付款限額(比如,首付款應達房價款的30%,開發商私下答應為購房者在一定期限內墊付10%~20%的房價款),從而達到套取銀行現金的目的。而不論是開發商組織的那些不真實的購房者,還是開發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購房者,歸還個人住房貸款的還款能力都是有極大疑問的。
4、個人信用風險。這里談到的個人信用風險,僅指購房者故意違約,如本來沒有還款能力而騙取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具有還款能力而惡意拖欠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至于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以及發生借款人死亡、失蹤而無人帶其履行合同或繼承人或代管人拒絕履行合同等情況造成的借款人違約,屬于通過健全有關法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解決的問題,可以不納入個人信用風險范圍。6~}1[o?/*s::%&98,3LqE7r&u.tkNHs數學論文=\7(*_&Q)+*;??u-h#AHy€
5、資本價值風險。房地產的資本價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預期的收益現金流和可能的未來經營費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費用都不發生變化,資本價值也會隨著收益率的變化而變化。這種情況在證券投資市場上反映的較為明顯,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率也經常變化,這種變化也影響著房地產的資本價值。預期的資本價值與現實的資本價值之間的差異即資本價值的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按揭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是指該住房的預期市場價格與現實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異。影響住房的資本價值的因素主要有:
論文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防范來自免費
(1)未來住宅類房地產市場的走勢關注房地產發展的階段,房地產市場是個周期性的市場,房價水平處于波峰時期的貸款風險肯定大于其他階段的風險,未來的預期市場價格可能普遍低于目前的市場價格。故金融機構要對不同階段在首付比例上區別對待,從宏觀上控制住該風險。
(2)住宅功能陳舊。以后人們對住宅的功能要求(如戶型設計、外部景觀、室內設施等)總是日新月異、不斷增強的,當前的住宅在功能上以后總會逐漸陳舊過時,相應地,其資本價值也有貶值的可能。
(3)房地產估價。如果某地區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均有高估房地產價格的傾向,則房地產的融資能力、獲利能力均被抬高,相應地,房地產的資本價值也就容易高估,從而推動經濟泡沫的出現。
住宅資本價值風險的出現,可能使按揭住房的未來市場價格極大地低于辦理按揭之時的市場價格,導致借款人大面積理性違約,造成嚴重的金融動蕩和金融危機。
6.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由于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期限長達10~20年,甚至可達30年,貸款資金的流動性問題如不能解決,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的一級市場必然出現自身無法解決的難題:資金占用的長期性與資金來源的短期性問題,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巨大需求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資金來源有限的矛盾。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流動性風險,使銀行的長期資金使用和短期資金來源的不匹配,使商業銀行自身加大了資金短缺的壓力,從而讓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難以開展下去。
7.法律風險。個人住房貸款的法律風險,包括三個層面的內容:(1)合規性問題。個人住房貸款的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和有效,如住房抵押登記和商品房預售的備案登記應辦妥等。(2)按揭住房的權利瑕疵。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還存在其他抵押權人、典權人或其他買受人,則銀行的貸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銀行的貸款風險自然就很大了。(3)抵押住房的處分問題。借款人不能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盡管抵押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但如果借款人不能從抵押住房遷出或者借款人遷出后無立足之地,銀行就不能順利地處分抵押物。
8.檔案管理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檔案保存相當重要,因為在如此長的借款期內(可長達30年),銀行工作人員必然產生變動,甚至從領導到信貸員要換四、五次班,現在已經發生了因工作人員變動而造成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流失的情況,若銀行內部有人與外部勾結,則問題更為嚴重。若出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的失真、失實,則銀行的貸款就面臨極大風險。
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防范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因素雖然很多,但其中許多風險因素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個人住房貸款的信貸管理工作是可以防范的,亦或減小風險。具體來說,有如下一些防范風險的措施:
1.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工作。通過個人住房貸款的前期評估工作,可以選擇市場前景好的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從而避免項目選擇風險、銷售價格不實風險,部分避免資本價值風險和開發商惡意套現風險。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內容有:
(1)貸款項目評估。通過對按揭項目的建設條件評價、市場前景分析、開發商素質和業績評價、項目的財務盈虧平衡分析和風險分析,可以判斷項目是否具備給予按揭支持的條件,從而擇優挑選好項目。
(2)對擬提供貸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價格進行市場評估,經銀行確認后,確定合理的貸款成數。
對期房價格的市場評估,避免了開發商高價銷售策略給銀行帶來的風險。有的商業銀行通過評估機構曾發現,開發商針對按揭住房的銷售價格高出一次性付款售價的30%左右,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獲得了暴利,但銀行貸款的風險從一開始就額外加大了。通過評估,還可以部分避免開發商的惡意套現風險。因為即使開發商組織假的購房者辦理了按揭手續,套取了銀行現金,但個人住房貸款畢竟擁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住房抵押,在開發商僅能獲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的七成貸款的情況下(銀行還可以根據按揭住房在建項目的形象進度,預留開發商對購房者的保證金,以保證在建項目的資金需求。),開發商終究會想方設法按月代替虛假的購房者歸還貸款,否則銀行一旦處分抵押住房,加上銀行預留的保證金,應該可以使貸款風險降到最低,而開發商則得不償失。
對期房價格的市場價格評估,還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通過對未來同類住宅類房地產市場走勢的分析,對住房功能陳舊的判斷,以及對城市空心化趨勢的出現等諸多因素的分析、評估,可以評測出較為公允合理的住房理論價格,根據該理論價格計算的貸款成數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無疑可以減小抵押住房未來的資本價值風險。當然,減小抵押住房的未來資本價值風險的前提,還是要有規范的房地產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市場價格評估,而且對期房評估得出的理論價格應能基本反映類似房地產的未來市場趨勢,做到公允、合理和可信。否則,如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虛假和不真實,遠遠高于其理論價格(往往由房地產抵押人、貸款銀行和評估機構三者共同推波助瀾),就會和證券投資的過度繁榮一道,形成“虛擬經濟”的極度興旺,即“泡沫經濟”,最后導致經濟的全面崩潰。
2.建立個人信用評級制度。不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離不開個人信用評級,其實只要是開展個人消費信貸,都離不開個人信用評級。人們常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其實也可以說“市場經濟也是信用經濟”。個人信用評級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過評級掌握借款人的個人真實收入和財產,掌握借款人有沒有個人負債,借款人以往有沒有不良信用記錄,從而據以判斷借款人的還貸能力和還貸意愿。但是,目前對個人信用評級制度的建立缺乏權威部門的統籌,往往難以實際推行。比如,建設銀行在1999年出臺了個人住房貸款資信評定標準,工商銀行也出臺了《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資信評估指導意見》,但都限于住房貸款借款人資信評估和各自銀行系統,資信評級結論不能在其他商業銀行通用,也不能用于其他個人消費信貸。并且如果開發商同意賣房給購房者,購房者又支付了首期購房款,資信評級勢必流于形式;如果先辦個人資信評級,達不到資信標準的個人不擔不支付評估費,還可以換一家銀行辦理按揭。
因此,為了建立有效的個人信用評級制度,應抓好以下基礎工作:
(1)建立獨立、公正、權威的資信評級中介機構。該機構應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能夠調閱各商業銀行的電腦網絡資料,出具的資信評級結論在各商業銀行通用,適用于一切個人消費信貸領域,并可進行實時跟蹤,一但發現不良信用記錄,隨時調整其個人信用等級,對近三年信用良好的個人,可以按操作規程調高其個人資信等級。
(2)盡快建立個人存款實名制和個人財產申報制度。通過這兩項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個人真實收入和財產,評價個人的還款能力。所幸的是,二年伊始,人民銀行已宣布即將實行個人存款實名制,相信個人財產申報制也將很快出臺。
(3)實行個人信用實碼制和計算機聯網查詢系統。個人信用實碼制就是將可證明、解釋和查詢的個人信用資料都存儲在該編碼下。當個人需要向有關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況時,個人資信評級機構通過個人信用實碼可以查詢所需資料,從而評定信用等級。
(4)建立個人銀行帳戶。將目前個人收支以現金為主,改為以個人銀行帳戶轉帳收支為主,個人只有零星的現金收支。這樣,銀行對個人的貨幣化資產、不動產等非貨幣資產(通過轉帳和稅收確認),個人收入和到期償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進行評估。
3.健全法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涉及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修訂和完善房地產抵押法律制度、房地產轉讓和預售法律制度,通過制訂物權法、個人破產法、社會保障法等法律,可以使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手續在合法有效的基礎上更加完備、簡明,使抵押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保障抵押權人擁有能夠順利、合法地處分抵押住房的權利。
4.強化銀行對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的管理工作。銀行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實現電腦和文件資料(原件)的雙重管理,加強內部監督、內部牽制,以保證業務檔案不失真、不失實和不流失。通過電腦化管理,對每月拖欠銀行貸款的借款人進行及時催收,并納入“黑名單”,加強貸后管理工作力度。
1.微小企業信貸業務的發展歷史。
提供微小企業信貸業務最先始于格萊珉銀行,也是現在專門從事小額貸款的專業銀行。上世紀50年代初,一些國際非政府組織在一些貧困國家發放補貼性小額信貸,當然,這些資金主要來源于各類慈善贊助;70年代末,•尤努斯開始進行小額信貸的嘗試,并于1983年創辦了格萊珉銀行,成功幫助了630萬名貸款人解決資金困難;80年代初,一些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也開始實施小額貸款項目,并創造了多種不同的信貸模式;90年代中期,世界銀行“扶貧協商小組”成立,將小額信貸業務推向國際化。由于我國的金融信貸業務主要針對于大型企業,微小企業信貸業務起步較晚。2005年,由國家開發銀行支持,首先在包商銀行開展微小企業信貸項目,這是我國第一次由正規金融機構實施的基于商業可持續原則的微貸業務;2007年底,微貸業務擴大到12家城市商業銀行,覆蓋全國各省的100個以上的城市。目前,我國微小企業信貸業務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
2.微小企業貸款困難的原因。
第一,站在微小企業的角度來說:首先,微小企業基礎性資料或檔案信息不明確。微小企業申請貸款時,應該以貸款申請人的正常商業經營所形成的真實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在此之前,信貸人員需要深入調查,在申請者的經營場所直接獲得所需信息,計算他們的銷售情況、存貨水平等,根據借款人的實際財務狀況分析其現金流和償債能力,從而確定其是否符合貸款標準。但由于微小企業自身經營的不規范性,導致其基礎性資料的缺失和相關財務數據的不準確,這些因素給微小企業成功申請貸款形成巨大的阻礙。其次,微小企業自身經營規模小,固定資產少,資本實力弱。金融機構在為提供信貸業務的同時,不得不考慮其自身所承擔的風險。微小企業盈利能力較差,自有資產較少,缺乏金融機構可接受的抵押物,加上微小企業的社會信用口碑較差,因而難以進行有效融資。第二,站在金融機構的角度來說,金融機構一般將目標投放在大客戶上,微小企業雖然在市場上比較活躍,但由于其貸款數額小,貸款次數多,因而貸款過程中所形成的成本費用也比較高,據估計,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大約是大型企業的5倍,金融機構出于對其自身經濟效益的考慮,不愿為微小企業提供貸款。對于銀行貸款來說,銀行要承擔巨大的貸款風險,尤其是國有銀行,一旦微小企業出現信貸風險,國有銀行就不得不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總的來說,考慮到潛在的信貸風險,金融機構不愿向微小企業提供貸款。
二、各國有銀行微小企業信貸業務發展現狀概述
早在2002年,中國工商銀行開始了加強微小企業金融服務這一戰略性選擇的嘗試。近年來,工行穩步推進微小企業金融服務,并于此取得長足發展。截至2007年3月末,中國工商銀行中小企業融資戶數約5萬戶以上,較2005年增加8900戶;中小企業融資余額比2005年增加了3900億元,達到14500億元,超過全行貸款總體增幅水平。截至2007年3月末,在工行有融資余額的純微小企業客戶數量就有39683戶,融資總額達2000多億元。此外,工行在浙江、江蘇、上海等地中小企業戶數和貸款余額占比甚至超過三成。一直以來,中國建設銀行將信貸服務對象集中于大企業大項目,但在2006年,建行小企業貸款增速達到26.4%,高于對公貸款平均水平13.9個百分點,其中小企業的貸款已經突破6000億元,僅2006年前三個季度的貸款總額就已經突破了630億元。截至2006年11月底,大部分的分行、總行均成立了小企業經營中心,大部分的分行建立了小企業中心,成立了小企業金融中心經營中心,專門為小企業提供服務。經過近年來的持續努力,中小企業已經成為建行的主要客戶,占全部信貸客戶的85%以上。據2010年5月27日網易財經消息報道,中國交通銀行已經在江蘇省、浙江省、蘇州、寧波四家分行試點推出微小企業信貸產品“創業一站通”,主推信用方式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此信貸產品將目標群體定位于處于創業初期、經營規模小、融資需求小、但能創造價值的各類微小企業,客戶準入標準為資產總額1000萬元(含)以下或者企業年銷售總額1000萬元(含)以下的法人小企業。這表明,微小企業信貸業務已在交行開始實施。2012年1月30日,經中國農業銀行披露,截至2011年底,農業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客戶數超過4.5萬戶,占全行法人貸款客戶數的60%;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余額5752億元,比年初增加1141多億元,增幅24.75%,比全行平均貸款增速高近12個百分點;全年累計發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5281億元。此外,農業銀行個人助業貸款余額近1100億元,惠及數十萬小型微型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綜上所述,微小企業信貸業務對各國有銀行的利潤增長功不可沒,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也發揮著重大作用。可見,國有銀行微小企業信貸業務的未來發展趨勢見好。
三、加強國有銀行微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對策
近年來,微小企業信貸業務對國有銀行的利潤貢獻呈現不斷加強的趨勢,隨著大型企業主要融資方向的轉移和外資銀行的進入,國有銀行也不得不將金融服務目標轉向微小企業信貸項目。但是,國有銀行微小企業信貸業務的風險卻不容忽視,因此,為推動微小企業信貸業務的良好發展,我們應該積極探究加強國有銀行微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有力措施。
1.企業應積極建立獨立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內部約束機制。
微小企業作為一支新興力量,對穩定就業和促進國民經濟的增長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由此衍生的信貸業務也對增強國有銀行市場競爭力功不可沒。由于微小企業自身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和弱點,這對于企業本身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要想從國有銀行獲得更充足的發展資金,進而不斷提高其市場競爭力,微小企業必須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建立嚴格的內部約束機制。對于企業發展的各項基本資料和基礎信息,應該保存完好,面向社會,實現信息透明化,積極配合貸款銀行的信息核查工作,主動提供營業執照、驗資報告、企業在對方銀行結算賬戶資金流入清單、日均存款和貸款余額資料、抵(押)物價值證明材料以及近期的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其次,微小企業要積極建立獨立的信用評價體系,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提高社會信用口碑,為實現順利融資打好基礎。
2.國有銀行應規范微小企業信貸操作流程,并對其實施封閉管理。
微小企業由于自身規模小,在辦理銀行信貸業務時,形成各種潛在的信貸風險,因此,國有銀行在為其辦理信貸業務時,需要進行復雜的操作流程。一方面,國有銀行應該嚴格按照流程辦事,微小企業自身管理存在不規范的現象,那么銀行就應該積極敦促微小企業在辦理貸款業務中的操作流程;另一方面,銀行應該全面整合信貸環節,適當精簡流程,盡可能確保貸款在獲批后最短的時間內放款。除此之外,國有銀行應根據企業的信用程度,對相關物流、現金流實行封閉管理、獨立核算,建立適應微小企業貸款業務特點的業務流程、信用評級、風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3.加強對決策、審計人員的培訓,提高信貸風險識別能力。
由于我國國有銀行微小企業信貸業務發展起步較晚,因此能專門從事其行業的專業人才還比較匱乏。加上微貸業務作為一項全新的業務模式,尚未經過時間的驗證,其在操作過程中可能會因為制度或流程上存在缺陷,或受到惡意欺騙而產生一系列風險,作為經驗并不充足的決策人員,難以證實信貸員獲取和處理的信貸決策所需信息的真實性,因此要加強對信貸決策和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強化銀行內部審計職能,嚴格把好“五關”,即微貸的準入關、審查關、貸后關、進退關和意識關,打造一支高素質、高質量的具有競爭力的信貸人員隊伍。
4.充分發揮國家宏觀調控的作用,構建社會信用體系。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有430多萬戶,對GDP的貢獻率高達60%,所繳納稅額占全國的50%,并提供了75%的就業機會,在確保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國中小企業較為集中的是江浙、廣東等沿海地區,隨著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深化,以大型國有企業為主的東北老工業基地也煥發出中小企業發展的蓬勃生機,如長春地區就以一汽集團為中心輻射發展了眾多的汽車配套及服務企業。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最大困難是資金短缺,而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來自銀行貸款。由于中小企業發展快、淘汰率高、規模偏小等原因,許多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很小。在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后,同時也由于金融業特別是商業銀行的競爭日益激烈,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逐漸成為各家商業銀行發展的新方向。在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弱、誠信度差、擔保法律滯后、信息透明度低等諸多不利的風險因素也逐漸凸顯,如何防范商業銀行中小企業信貸風險已刻不容緩。
二、中小企業信貸的主要風險
市場風險。在我國的自由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周期的波動不可避免,這就給信貸帶來了市場風險。中小企業規模小,生產工藝落后,產品知名度低、依附性強,市場競爭能力特別是主導市場的能力較弱,更容易受到經濟周期波動的影響,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差。信用風險。中小企業大多信用水平不高,自身品牌和聲譽尚未建立,在貸款時只能通過實物抵押或保證人來進行。但目前社會信用擔保機制缺乏,難以找到合適的擔保人;并且中小企業普遍家底較薄,特別是處于創業初期的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少,容易造成擔保空缺。經營風險。大多數中小企業是家長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經營決策由實際控制人一人敲定,中小企業的管理能力、競爭能力和發展潛力也更多地反映在實際控制人的個人能力和經驗上。有70%的中小企業會在創業后的五年內被淘汰,而運行期超過十年的不足10%。道德風險。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有的還弄虛作假,銀行無法全面準確的把握企業的真實狀況,加劇了信息不對稱對信貸資金的風險。另外企業償還信貸資金的意愿也更多體現在實際控制人的信譽上,造成了有的企業惡意拖欠貸款。
三、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防范策略
(一)嚴把信貸準入資格
準確把握中小企業所處的行業環境。要重點關注國家在經濟結構調整中出臺的對各行業提出的鼓勵、限制或淘汰政策,以及相關部門通過技術鑒定、資格準入、環保標準、區域政策等條件設立的行業準入限制,權衡政策對中小企業的經營、發展產生的正面或負面影響。還要考慮中小企業在專業特色市場中的地位、在大型核心企業上下游中的衛星小企業群體中的地位等。詳細了解企業經營者從業經歷和信譽。中小企業的發展大多取決于實際經營者的從業經驗和商業頭腦,所以應要求實際控制人在本行業有一定的從業年限。對經營者的個人信譽,應從商業信譽、融資信譽、工商信譽、稅務信譽等方面進行調研和了解,重點關注其不良信用記錄。
(二)完善信用評級制度
由于中小企業存在信息透明度差、資料不完整、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因此單純依據企業的財務報表和經營資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價不足以支撐其信用的可信度。因此,商業銀行要針對中小企業的高成長性、效益的不確定性等特點制定不同于大型企業標準的信用評級標準,使信用等級體系能夠合理反映中小企業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為信貸部門的信貸審批提供有效支持。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估,必須考慮企業貸款規模小、流轉快、周期難以確定、容易逾期等特點。除客戶財務指標外,還應將客戶的固定資產、抵押物資、經營動態、企業資信記錄、企業經營者個人征信記錄、貸款擔保方資信變化等有關因素納入到評級范圍。
(三)健全貸款擔保體系
采取多種擔保途徑。對首次接觸的小企業客戶,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可靠的第二還款來源對授信決策至關重要。對于銀行優質客戶、世界500強企業或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建立的穩定供銷、協作關系的中小企業貸款,應由以上優質核心企業提供擔保。要積極促進社會擔保公司的發展,建立商業銀行、擔保公司、中小企業的三方合作關系,解決中小企業信貸難的問題。是加強抵押品的管理。為了降低貸款風險,中小企業貸款過程中設立一定的抵押品很重要。抵押品的設定應以簡明、增值、易處理為原則,比如土地、房屋、存貨等。同時對抵押品要有科學的估價,并密切關注市場變化,掌握其貶值或升值的動態,規避風險。
(四)建立貸后管理機制
本文作者:吳艷王林萍工作單位:福建農林大學
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選擇性貸款現象嚴重目前,雖然農村信用社覆蓋了全國的農村,但由于受制于商業銀行的制度性約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前提下,一般采用了對農戶進行選擇性的貸款。這也直接導致貸款對象選擇上有嚴重的傾向性,一些急需信貸金融支持的低收入者因缺乏擔保而無法獲得金融服務的保障。在我國貸款地域限制越來越松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的貸款也開始逐步向城市回流,“非農化”傾向與最初的農村金融機構合作管理相互背離,導致金融機構支農效應較弱。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比例仍然較高農村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低,償還貸款的能力偏弱,加之農村信用環境差,農村金融機構不多,促使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不斷增高,農村金融風險逐年增加。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遠遠高于商業銀行金融貸款的不良貸款率,成為制約農村金融機構良性發展的主要因素。
加強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管理首先,建立貸款管理責任考核制度,提高員工責任意識。農戶小額信貸是建立在農戶講信用的基礎上發放的貸款,為防范和化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提倡建立一套科學、合規范的貸款管理責任考核制度。如確定相應的不良貸款考核指標,實行超指標比例賠償、低于指標比例適當獎勵的辦法,調動信貸員管好貸款的積極性。其次,創新小額信貸模式,提高鄉村的信用意識。通過由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組織與信用社簽訂“農戶誠信協議”,以加強農村農民的誠信意識。同時強化農村信用文化建設,提高金融企業的管理水平,優化內部管理環境,從而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誡機制。再次,創新信用社合作模式,明晰產權關系并大力開展增資擴股工作。對我國農村信用社進行徹底合作制改造,變虛置合作為以利益聯結合作,將分散的小額貸款客戶組織起來,逐步形成互相監督約束、互為激勵促進的多個信用合作小組,信貸管理人員直接與合作小組開展信貸業務,有效地解除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障礙,降低監管成本,確保信貸資金安全。強化商業性小額信貸公司和村鎮銀行的管理首先,要強化各項業務操作流程的規范性,提高小額信貸公司的風險防范能力。針對農村、農業抗風險能力弱的特點,需要和擔保公司相關制度進行有效融合,以提高制度的風險控制能力,進而在風險控制前提下,不斷進行信貸產品的創新。如山西平遙日升隆開展了小額信貸的金融創新活動,把小信貸“示范村”的試點與村委會合作來控制風險,并嘗試推出“龍頭企業+擔保公司+貸款公司+農戶”四位一體的貸款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2]。
其次,小額信貸要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的客戶管理,在制定發展戰略的基礎上,積極培養和引進各類專業人才,提高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加強信用數據系統建設,逐步實現農村金融服務的信息共享,從而推動小額貸款公司的健康發展。再次,在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將小額貸款公司從非金融機構向金融機構過渡,小額貸款公司在依法經營的基礎上,逐步改造為村鎮銀行,進而全面納入我國金融監管體系。這不但可以獲得國家的政策支持,而且金融機構的規范運行體系的引入,可以極大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的合規性經營。多渠道拓展資金來源目前除了國際組織和個人的捐助,國家財政資金僅限于人民銀行的支農貸款。隨著我國金融政策的不斷放寬,我國允許部分商業銀行在一定范圍內自由浮動利率,以提高信貸的靈活性,彌補小額貸款的風險成本。目前,我國小額信貸機構具有明顯的福利性特征,小額信貸機構多具有政府背景,以公益性為目的,盈利動機不強。因此,在目前狀況下對吸引商業資本需要進行進一步商榷。雖然,這些機構和小額貸款機構具有目標上的一致性,但在可持續發展的指引下,可能會通過盈利來進一步夯實發展的基礎,從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目前農村資源比較匱乏的狀態下,低利率水平才能使小額貸款機構有良好的發展空間,有可能使更多農民獲得貸款,從而通過市場力量來促使農村小額信貸資金自發形成供求平衡的運作機制。完善小額信貸市場信用體系當前我國正在開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全國企業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已經實現國內所有中資銀行聯網,農村信用社也逐步開始納入全國的個人征信系統。
目前,由于基礎條件差、農村金融機構分散等原因,還很難建立起統一的農村信用社征信系統,這樣就不得不面對農村小額信貸機構風險較高的現狀。因此,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應加強聯合,對農村個人征信體系和守信激勵、失信懲誡機制,進而為農村小額信貸發展提供風險防范的政策支持。同時還需要盡快考慮將村鎮銀行的開戶、結算等金融業務全面納入銀行開戶、結算體系,以依托健全的商業銀行金融體系來防范其技術力量不足的問題,從而方便小額信貸機構能更好地為新農村建設服務。在服務體系建設方面,要建立與完善農戶信用貸款檔案管理。為重點支持當地的產業,可以在業務量大的鄉鎮采用現代銀行管理的客戶經理制模式,及時提供資金、信息、技術、市場分析、風險防范于一體的“金融套餐”服務,不斷更新和提高服務質量[3]。建立和完善小額信貸組織機構的相關監管法規我國政府進行小額信貸項目開展以來,成功案例不多,主要是對小額信貸不夠重視。政府建設項目存在一定的扭曲效應,特別是在小額信貸運行過程中,法律不健全,導致小額信貸業務運行監督缺位問題嚴重。因此,當前需要規范對小額信貸組織機構的立法,給予一定的法律主體地位,將其從政策邊緣轉變為合法經營,以保障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合法權利,促使其建立有序發展的規則與機制。加強培訓,提高農村金融知識的普及率,使廣大農戶了解最基本的金融知識,防止農戶在與金融機構打交道過程中,因為缺乏金融知識而無法獲得有效的金融服務,不斷提高農戶對市場、新技術的了解及運用貸款的能力。
造船行業既是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又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具有產業關聯度大、創造就業機會多等特點,造船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拉動國民經濟增長和穩定社會就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主要造船國如日本、韓國等,都把造船業作為帶動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行業,政府通過政策性融資等手段大力支持造船業的發展。我國造船業憑借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造船行業廣大干部職工的辛勤努力下,近二十年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制造行業。
中國進出口銀行作為重點支持大型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出口的政策性銀行,支持船舶出口也是其義不容辭的職責。成立八年來,中國進出口銀行始終把支持我國船舶出口作為出口信貸的工作重點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信貸業務累計對船舶出口發放貸款434億元人民幣,占同期放款總金額的23%;辦理船舶出口的對外擔保22.5億美元,占擔保總金額的74%;共計支持了包括超大型油輪、大艙口集裝箱船、液化石油氣船、化學品船、高速水翼船和自卸船等在內的各種出口船舶708艘,總噸位1767萬噸,合同總金額121億美元。同時,為貫徹國家鼓勵國輪國造的政策,中國進出口銀行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對內銷遠洋船舶的建造也提供了少量的出口賣方信貸支持。目前,國內的大中型造船企業基本上都是我們的客戶,中國進出口銀行近年來對我國船舶出口的支持率已經達到90%,與廣大造船企業形成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八年來,中國進出口銀行對船舶出口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進了造船工業及其上游行業制造能力和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幫助相關行業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為我國船舶出口連續數年居世界船舶出口第三位的成績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目前,我國造船業的發展既存在優勢也面臨困難。從優勢來看,一是我國造船業技術力量較強,管理水平較高,不僅可以建造一般大型船舶,而且能夠建造30萬噸級超大型油輪,造船的質量和服務都能滿足船東的需求。二是我國人力資源豐富,勞動力成本相對較低,造船具有價格競爭優勢。三是與其他國家一樣,我國船舶出口得到了政府在出口退稅和出口信貸等方面的支持。我國造船業雖然與韓國、日本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但發展速度快,潛力巨大,發達國家的不少船東預言,未來世界船舶建造的主要市場將轉到中國,中國很有希望成為世界第一造船大國。從面臨的困難看,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造船業國際化水平的提高,世界船舶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國際市場船價降低,我國造船成本提高,船舶出口難度加大。船舶出口如不能保持穩定增長,或者出現下降趨勢,勢必極大地影響造船業的發展,并將對拉動經濟增長和解決社會就業問題產生很大影響。我們應該從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支持造船業發展的重大意義。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我國船舶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使我國早日成為世界第一流的造船和船舶出口大國。
二、借鑒國際經驗,運用出口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
近年來,中國進出口銀行在主要利用出口賣方信貸支持我國船舶出口的同時,借鑒國際同類機構的通行做法,為我國船舶出口提供了出口買方信貸支持。向船東提供出口買方信貸是國際上通行的船舶融資方式。與國際金融市場的一般貸款相比,買方信貸具有期限長、利率低等特點,為造船企業、船東和融資銀行所普遍接受。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我們先后向挪威索莫蓋斯有限公司和溫特蓋斯有限公司提供出口買方信貸,支持他們從我國進口四艘8刪立方米液化石油氣船和兩艘1萬立方米液化石油氣船,反響很好,受到出口企業和國外船東的歡迎,這兩筆貸款成為我們運用買方信貸支持我國船舶出口的有益嘗試。
運用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有兩個明顯的優勢:一是向購買我國船舶的外國船東提供出口買方信貸,可以增強對船東的吸引力,提高我國出口船舶的競爭力。國外船東、船舶融資和中介服務機構普遍看好中國造船業的發展,他們希望能夠在為船舶及相關貿易提供融資與服務方面加強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的合作,并得到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支持。我們向挪威斯考根海運集團提供買方信貸后,在國際上引起積極反響,一些國際知名船運公司和船東對我們向船舶出口提供買方信貸等融資服務很感興趣,紛紛前來咨詢,表示愿意探討具體的合作項目。事實證明,運用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能夠有效地增強我國造船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二是讓國外船東作借款人,可以解決國內造船企業資產負債率高和貸款擔保難的問題。從船舶建造到出口收匯,整個過程所需資金量大、占用時間長,如果單純使用出口賣方信貸,會加大船舶制造和出口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使企業承擔一定的出口收匯風險。過高的資產負債率也增加了船舶出口企業持續獲得貸款和擔保的難度。出口買方信貸免除了由造船企業直接承擔的長期負債,不僅可以改善國內船廠的資產負債狀況,解決他們貸款難及尋求擔保難的問題,也解除了企業船舶出口后存在收匯風險的后顧之憂。
中國進出口銀行運用出口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有不少有利條件。首先是所需外匯資金有保證。建行初期,中國進出口銀行在外匯營運資金極度緊張的情況下,曾通過為國外銀團貸款提供擔保的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現在,國家外匯儲備比較充裕,作為支持資本性貨物出口的國家政策性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可以通過購匯等方式補充外匯營運資金,因此,運用買方信貸業務支持船舶出口所需的外匯資金來源充足。其次是貸款風險能夠得到較好的控制。中國進出口銀行自成立以來,積極開展船舶出口融資業務,對中國船舶市場和造船企業的狀況有比較深入的了解,與國外著名船東和融資機構也有比較廣泛的聯系。目前,我們已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船舶出口信貸風險管理制度,船舶貸款的信貸資產質量也比較高,不良貸款比率低于其他行業的水平。在對船舶出口提供買方信貸時,我們可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加強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信用評估,控制和防范船舶建造風險。可以說,我國運用買方信貸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的條件已經成熟,只要各方共同努力,買方信貸應該也能夠在我國船舶出口融資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并逐步發展成為我國主要的船舶出口融資方式。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同時發揮出口賣方信貸和出口買方信貸的作用,兩個輪子一起轉,進一步加大對船舶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運用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的幾點意見
中國進出口銀行運用出口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的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我們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快發展這項業務,加大利用買方信貸對船舶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中國進出口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品種齊全、功能強大等優勢,為船舶出口提供“一站式”融資服務。根據企業的需要,在船廠交船前我們可提供出口賣方信貸,同時提供所需的履約和預付款等保函服務,滿足企業在建造船舶中對資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據船東及擔保情況,或提供出口買方信貸,或繼續提供出口賣方信貸,使造船企業和船東得到全方位的融資服務。我們鼓勵造船企業積極利用出口買方信貸方式進行融資。
二是進一步加強與國外有關金融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為國內船舶出口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便利。中國進出口銀行可以利用自身優勢,請國外金融機構繼續為我行出口買方信貸提
供擔保,還可利用這些機構長期從事船舶融資的經驗,借助它們廣泛的客戶網絡,為國內企業提供國際市場的相關信息。此外,對采用國外船用設備和材料、在中國制造并出口的船舶,可探討由中外雙方分別提供出口信貸,進行聯合融資。在條件成熟時,可以考慮開展利用國外買方信貸進口國外造船設備的轉貸業務,以支持國內造船企業更新設備,提高造船能力。要通過上述廣泛的合作與交流,擴大我國船舶建造項目訂單的來源,為國內船舶出口企業爭取更多的市場機會。
三是加強對船舶融資擔保方式的調研,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資風險。目前,中國進出口銀行船舶融資模式還主要建立在銀行信用擔保基礎上,我們要借鑒國際經驗,積極探索建立在船舶抵押擔保基礎上的融資模式,以降低船東的融資成本,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資風險,擴大買方信貸支持船舶出口的規模。此外,我們將借鑒國外有關金融及中介機構在控制船舶融資風險方面的成功經驗,改善船舶融資的風險評估辦法,更加有效地支持我國船舶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