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險行業組織在清朝后期已經產生,在民國時期逐步完善,為中國民族保險業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改革開放后,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市場的形成和完善,中國保險行業組織再次走上了歷史舞臺并發揮作用。由于社會組織立法滯后,保險行業自律中受到反壟斷調查,保險行業組織的職能定位發生偏差,自律職能弱化、治理能力弱化、宣傳服務虛化等問題,影響了行業組織的公信力,不再適應新時代保險業的發展要求。本文旨在科學定位現代保險行業組織職能,發揮現代保險行業組織“規范自律、提供服務、反映訴求、治理行業”的作用,這是新時代賦予保險行業組織的新職能,也是現代保險業對保險行業組織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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